讓國家像個國家

「居住證登記制度」務須建立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此次北京之敢於推出與中國身分證相同的十八碼「台胞居住證」,其蠻橫惡霸乃是鑑於先前推出的對台三十一項措施、要求國際航空公司標示「中國台灣」、停辦台中東亞青運等一連串對台羞辱、我方忍辱屈膝的結果,認為「居住證」應同樣稍微動員潛伏國內的第五縱隊,就可讓台灣當局再次就範,把台灣納入「一國兩制」的實質統治。果不其然,當行政院定調應嚴加管理,在野本土政黨提案要求限縮持「居住證」者公民權之際,陸委會的反應竟然是一句「要好好與台商溝通」,立刻透露出決策怯懦的一面。

因此事攸關「台灣是否是一個國家」、「是否還握有主權」,在此再次呼籲政府,務必挺起胸腹,勵行治國責任,迅速制定「台商居住證登記制度」(請參閱八月二十八日自由廣場拙文),徹底匡正下列被藍色媒體長期扭曲的社會價值與治國理念。

一、好好與台商溝通?「台商是國家主人之一,與之好好溝通天經地義」是台灣政治生態之一,但也是錯誤的政治正確,隱藏著當今台灣政經亂象之根源。真正國家主人是兩千三百萬人民,不是台商。台商是其中一部分而已。政府須與之溝通者是兩千三百萬全體人民。美國政府近日對中國商品徵稅,雖然也舉行聽證會,川普還是以美國全體利益為優先,Google、Apple反對是沒用的,這才是治國之道,是正常國家的正確政治決定。

二、迫台商選邊站?對!就是要國人選邊站!這才叫做「制度」之爭。讓台商去選擇要台灣或要中國,以展現立國之精神,陸委會真的對台灣民主沒信心嗎?怕台商選擇當中國人嗎?選擇中國的台商當然會有,難道政府真的對國人的「台灣認同」,沒有一點自信?

三、登記制度勞民傷財?人民納稅,就是要讓國家運轉,才有戶籍、國民身分證、出入境管理。「台胞居住證」登記只是一舉手之勞,是國民應盡之義務,有何勞民之可言?連這樣的小義務都不要的台商應該不是「台」商。

四、拿美國綠卡不須登記,居住證為何要?這種論調就是所謂的「強詞奪理」。美國是友邦,中國是全球唯一明言要以武力侵犯台灣的敵國。不要「敵我不分」。

國之成為國,必須有基本治國制度,當中國航母、軍機不時圍繞台島之際,明知中國的居住證是進而實質治理台灣的統戰工具,還要任其滲透、任其進犯嗎?切記「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

(作者為前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現任國策顧問)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作者 黃天麟

黃天麟
1929年出生於澎湖。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研究、台灣大學經濟系畢業。 曾任第一銀行董事長、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國策顧問。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