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愛爾蘭獨立看台灣

去過愛爾蘭的人大概知道,當年愛爾蘭的獨立運動也有兩派:home rule,自治的獨立現狀;及完全獨立。兩派之間當然有衝突,也各有醜聞,愛爾蘭從一九一六Easter Rising到一九二二年獨立,之前各種運動(愛爾蘭的建國運動跟勞工運動緊密結合)累積能量的時間數十年。

這方面跟台灣似乎有點相似。差別在於當年愛爾蘭爭取完全獨立的「激進派」,是用暗殺和革命的方式與英國對抗,不是花時間在罵當時擔任國會議員的「維持現狀派」。現在,兩派都被愛爾蘭人緬懷、紀念。首都都柏林River Liffey上的Daniel O’Connor Bridge,就是以維持自治現狀的代表人物Daniel O’Connor神父為名。

民進黨走選舉的路線取得政權,在大國博弈的國際現實限制下,還沒有辦法達到法理獨立的境地,可是小英政府的作為,很明確的是在保衛台灣主權,即便還有未盡如人意之處。

先看個例子:二○一六台灣申請加入國際刑警組織,即便美國國會議員幫忙,還是被時任主席的中國人孟宏偉所擋。喜樂島的訴求,固然可宣洩民間不滿情緒,但把矛頭指向民進黨政府,最終得到什麼呢?

日前有人投書說含淚不投票,讀完我納悶,作者沒說出民進黨下台跟台灣建國之間的因果關係,以及教訓完民進黨之後,下一步要做什麼,才會距離建國的目標更近?我理解「做個自由人」的苦悶,但如果上街示威就可以達成願望,川普早就下台了!

最後一點小小感觸:「批」和「罵」固然可以算是監督政府,但建設性的討論,實質可行的方案,不論大小,才真的是對台灣有幫助的。

(作者為美國台僑,醫師)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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