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克赤海峽事件看台灣海峽

俄羅斯和烏克蘭日前在克里米亞半島外海爆發武裝衝突,三艘烏國海軍船
隻及船上官兵遭俄方扣押。圖為被俄方帶往克赤海峽沿岸一處港口的烏軍船隻。(美聯社檔案照)

俄羅斯和烏克蘭日前在克里米亞半島外海爆發武裝衝突,三艘烏國海軍船 隻及船上官兵遭俄方扣押。圖為被俄方帶往克赤海峽沿岸一處港口的烏軍船隻。(美聯社檔案照)

姜皇池/台大國際法教授

 

事件源於三艘烏克蘭軍艦,預計由「黑海」通過「克赤海峽」進入「亞速海」(Sea of Azov),然而俄羅斯方指謫該等軍艦違反相關通過規定,扣留全部船舶與船員。除兩國間緊張局勢外,本案更因軍艦的特殊性,備受關注,特別是軍艦乃舉世公認屬於國家主權象徵,享絕對豁免權,在和平時期,不論在任何狀況下,都不能受他國控制。

總長約四十公里克的克赤海峽,是南北向海峽,且是亞速海與黑海間的唯一航道,海峽以西為克里米亞,以東則為「塔曼半島」(Taman Peninsula)。一九九一年蘇聯解體前,由於包括克里米亞在內之烏克蘭均屬於蘇聯領土,等同於環亞速海之領土全屬蘇聯所有,因此亞速海與克赤海峽都是蘇聯的內水。蘇聯解體後,連同克里米亞地區在內的烏克蘭成為獨立國家,如何解決與定性亞速海與克赤海峽,成為難解的問題之一。二○○三年俄羅斯與烏克蘭簽訂雙邊協議,就部分問題取得共識,雙方除再主張並確認亞速海與克赤海峽是兩國內水外,更規定雙方的船舶均得自由航行。

至於控制「克赤海峽」通行水道的港口克赤港,位在海峽西側的克里米亞地區,二○一四年之前,由烏克蘭主管相關通行規則,然而二○一四年俄羅斯兼併克里米亞地區後,克赤港及相關通行克赤海峽規則,轉由俄羅斯管轄。俄羅斯認為,三艘聲稱要由南往北通過克赤海峽的烏克蘭軍艦,不僅沒有遵守相關通過程序,且違法進入周遭俄羅斯領海,種種「挑釁行為」,使得俄羅斯不得不採取行動,維護主權與國家安全。

俄羅斯所主張事實是否為真,固待進一步檢視,然即便假設為真,則針對此等違法進入沿海國領海的外國軍艦,沿海國得要求其離開,亦得採取符合情況的強制力排除外國軍艦,惟追逐外國軍艦並強制扣留船舶與船員的行為,絕對不符合國際法規則。首先,俄羅斯與烏克蘭均為「海洋法公約」締約方,「海洋法公約」第三十一條明文規定,沿海國僅能要求非無害通過外國軍艦離開。第二,縱使考量自衛權問題,沿海國得採取反制措施,然其合法與否須檢視所面臨的威脅之類型、程度和具體情狀。本事件中,三艘烏克蘭軍艦縱使違反俄羅斯相關法規,俄國所採取措施的強度,亦遠超過所面臨的威脅,顯已逾越自衛權的比例要求,無法構成合法自衛權之行使。

更令吾人關注的是:中國正以大國之姿崛起,且時常指責他國之行為不符合國際法,但在本事件中,當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召開臨時會議討論本事件時,作為安理會成員國且同時為會議主席的中國代表,卻僅呼籲雙方克制自身的行動,並透過政治對話解決歧異與紛爭,完全漠視俄羅斯顯而易見之違法行為。

對台灣來說,值得慶幸的是,台灣海峽即便是最窄處,仍有七十二.二海里寬,有國際水道作為天然屏障,還能在一定距離觀察著中國的動態,然而遠方的砲聲提醒著我們,面對這個想統一台灣的「祖國」,台灣同樣經常受到祖國溫情的喊話與承諾,但從烏克蘭例子以及中國在安理會對此事之反應,似乎已明白顯示此時時期待統一的大國,其對所欲統一的對象所做之承諾,恐將是「鏡中花,水中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共和國》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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