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長葉俊榮 (來源 中央社) 有道是:政治歸政治、教育歸教育,因為,兩者有截然不同的精神:政治的原則,講的是少數服從多數;只要過程不違法,多數人選出一個騙子或江湖術士當市長,落敗的一方除了認了還能怎樣?教育則不然,是、非、對、錯(例如地球是圓、是扁,考試作弊是對、是錯),只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沒有投票或舉手表決、少數服從多數的道理!也就是說;在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的教育理念下,一百人的錯,也不可以、不可能勝過一個人的對! 現在,「勉予同意管中閔任台大校長」的教育部長葉俊榮,是要「教育」國人:教授違法跑到中國兼職是沒關係的?教授出任私人公司獨董在先、學校報准在後是沒有程序正義問題的?遴選大學校長,只管結果,過程有違法規不要緊(依此類推,學生考卷只管答案對錯,過程有作弊不要緊)?是、非、對、錯,是可以「勉予」妥協的?教育,跟政治一樣,也是牛鬼蛇神、烏煙瘴氣的場域?大學的法規、國家的法律,是訂來讓人「勉予」遵守用的?大學自主就是大學可以自己關起門來當皇帝,即使校長選舉弊端連連,法律也要轉彎迴避?教育部長碰到惡形惡狀的學霸、學閥,只能姑息養奸、息事寧人?是這樣嗎? 教育部長葉俊榮對管中閔競逐台大校長的違法、違規事例採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和稀泥放水態度,倒是台大學生會發聲明認為「此次遴選過程中有關利益迴避與教授兼職之疑義,並未全面與確實的補正」,「此次遴選程序仍存有瑕疵」,在珍愛真理、護衛法規上,「教育部長零分 台大學生會一百分」。是而讓人忍不住要問:更需要法治教育的,是台大學生,還是任教台大法律系超過廿年的教育部長葉俊榮? 法律系教授出身的教育部長,自己視法律尊嚴於無物、棄之如蔽屣,這樣的教育部,嗚呼哀哉,尚饗! (作者為台灣教授協會前副秘書長,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