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有台大校長被彈劾,管中閔還做得下去嗎?

 

 

論者認為,管中閔被彈劾後,如何以身作則來要求學生的品德操守。設計畫面

論者認為,管中閔被彈劾後,如何以身作則來要求學生的品德操守。設計畫面

徐立德/退休台北市民
 
監察院對台大校長管中閔在擔任公職期間國內兼職案,以7票比4票通過彈劾,管中閔如果還有羞恥心的話,要如何繼續坐在台大校長的位置上面?
 
管中閔經彈劾案後,尚須送公懲會審理,理論上,目前並不影響他在台大校長的職務,後續則須視公懲會判決結果辦理,但是以社會對台大校長一職的高度人格與操守要求,管中閔有了這個彈劾紀錄,他當然就不適任台大的校長,應該立刻自動請辭。
 
一個很簡單的道理,美國的哈佛大學、耶魯大學,英國的牛津大學,這些世界一流的大學校長如果被彈劾,不需要輿論口誅筆伐,他們都會自動下台,展現風範,同樣的,台大是我們的最高學府,管中閔如果被彈劾還不肯下台,未免太丟人現眼了。
 
根據《大學法》規定,校長是「綜理校務,負校務發展之責,對外代表大學」,台大一向被視為台灣高等教育的龍頭,儘管校長遴選風波不斷,但翻開台大歷年來的校長名單,沒有任何一人有過被彈劾紀錄,難道管中閔想賴著不走創下惡例?
 
我們不用把台大校長神格化,要求他必須是聖人,但最起碼的為人師表人格和品德要求仍然有其必要,台大有3萬多名學生,管中閔被彈劾後,如何以身作則來要求學生的品德操守。
 
依據「臺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作業細則」第二條規定「本校校長候選人之資格條件(1)高尚品德及學術成就……」 管中閔被彈劾顯示出他已經不具有「高尚品德」這個條件。
 
台大校長都將「國際化」視為重要政策之一,代表學校去跟國外學校洽談合作事項,正是台大校長的權責,當外國的大學知道台大校長已經被彈劾後,管中閔又要如何跟外國人談合作?

大學的經費來源,除了教育部補助、學生學費等之外,更重要的是「自籌經費」,也就是募款能力,當身為全校代表的台大校長管中閔出面,無論是談產學合作、還是各項研究計畫,都要跟學界、企業界談,而這是被彈劾的校長無法做到的。

管爺,為了台大好,為了你自己好,自動下台吧! 

<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論壇〉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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