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國民黨鐡路黨部揩油記

——「看千帆過盡」補述

 

過去,省議員周滄淵曾爆料,中華電信局在全台各大中小火車站內設有數百個電話桶,會定期繳交「吊掛租金」給牆壁提供者,但鐡路局預決算亦無此筆收入,最終都跑到鐡路黨部口袋。示意圖,與本文無關/民報資料照

過去,省議員周滄淵曾爆料,中華電信局在全台各大中小火車站內設有數百個電話桶,會定期繳交「吊掛租金」給牆壁提供者,但鐡路局預決算亦無此筆收入,最終都跑到鐡路黨部口袋。示意圖,與本文無關/民報資料照

寫這篇文稿時,距離事情發生年代已四十多年,揭發這些醜事的主要當事人一當年黨外健將周滄淵省議員,也已作古六、七年,墓木已拱,補記此文,不勝唏噓。

1977年12月20日就職的第六屆省議員,是省議會自省參議會(1946年)以來,「無黨籍」或「黨外」議員最多的一次(以往均為個位,甚至少至五、六人,第六屆則驟增為二十多人,其中為綠營立場之「黨外」議員為十四人),基隆市籍周滄淵議員,亦為黨外議員之一,由於他出身基隆港,為台灣第二大港,所以他在省議會六個委員會中,大多以交通委員會為志願,交通委員會除主管四大海港外,台灣陸地交通兩大動脈:「台灣鐡路局」和「台灣省公路局」及各縣市客運等,皆為省政府(交通處)所管轄,可見台灣省政府交通主管業務的包山包海,尤其早期的「公路局」除監理公路業務外,本身還兼營全台之中長途「客運」業務,現在一九七〇年代以前出生的人,口中的「公路局」是指省府所經營中長途客運的代稱,有別於「鐡路局」或全台數十家的私人經營「〇〇客運」。它的後代則是由公路局分立出來的「台灣汽車公司」,簡稱「台汽」。

在1976年,第一條中山高速公路尙未全線通車前,台灣南北長途客運的主力是台鐡,北高間最快約5小時,公路局的中長途客運「金馬號」來往高雄台北,需分二段耗時約八小時,是相當不經濟又勞累的旅途。1978年中山高速公路全線通車後,台灣公路運輸進入另一階段,而台灣高鐡再於2007年通車後,又讓台灣長途軌道運輸又進入叧個嶄新快速舒適的世代。現在乘坐高鐡的人,已完全難以想像六〇年代乘坐台鐡甚至公路局往返北高之困窘辛苦,更不用說全程「自願站票」的非人道處遇了。

台鐵和公路局獨佔經營

在五、六〇代的台鐵和公路局(後來分家為公路局,主管公司監理業務,另成立台灣汽車公司,專營客運業務),兩局由於長期獨佔經營中長途客運關係,流於保守和缺乏效率,各有一萬五千名員工,是個規模架構龐大的公營事業,當獨佔時,或可靠獨佔獲利維持盈餘(但台鐡獨占由於採恩給薪制,領終身俸,班班客滿,還是虧損纍纍,為企業怪現象,後來政府仿傚其年金退休俸制,致人事財務壓力日重,種下年金非改革不可的劣勢)。

在五、六〇年代,欲搭乘對號快以上的鐡公路班車,是非常痛苦的,原因是僧多粥少,對號車票難買,常常要運用關係「請託」,尤其年節假日,連買「黃牛票」都要靠運氣,有時候簡直是「大作戰」,就像近十多年來,看中國於春節交通輸運之壅塞,可回推台灣沒有高鐡甚至更早沒有高速公路特代的「慘狀」。

如上所述,早期台鐵和公路局長期處於威權及獨佔狀態,依據企業原理,自是冗員眾多、效率低落和財政難以負荷。簡單而言,從筆者自鄕下出外求學的五〇年代而言,就見識台鐡對號快以上車次,班班客滿,一票難求,假日和年節,和外國影片坐火車塞得不能動彈一樣,只差沒有從窗戶擠進出來和坐到火車頂而已。生意這麼好,理應財源滾滾,大發利市,其實不然,自日治時期流傳下來台灣唯一俸給「恩給制」,即由台鐡負責台鐡員工一輩子生活的照顧,亦即後來軍公教所仿傚的「年金制」,台鐵是營利事業和企業,講究將本求利,雖然兼負全國軌道運輸重責,必要時政府得編列預算補貼,但「恩給制」是員工退休後,領一輩子薪俸,活得愈久,領得愈多,成本無法控制,在職人員負擔退休人員薪俸比例,愈來愈高,終至難以負擔,即近年希臘公務年金的慘況,而台灣軍公教早期並非採「恩給制」,而是退休後結算領一筆退休金(部分可存台銀支領18%優惠年息),再來就和政府財政沒有瓜葛,但在一次退撫制度改制時,居然採取了公營事業中唯一最壞的模式,仿效鐡路局的終身俸制,加上國民黨為顧選票,不顧公庫負擔,屢屢無節制加厚年金優惠,公庫即使如駱駝之可耐負忍重,最後還是會垮倒下來。

回到鐡路局,以營業收入為支出之來源,雖然班班客滿,很多還擠得像沙丁魚,但受限於公營事業費率調整之各種考慮因素,非一般獨佔事業一樣能隨己意或成本而調高票價,加上終身俸的累積成本,遠超預期,所以勞力密集的台鐡漸入不敷出,由台鐡自行負擔的「鐵路電氣化」大幅超支,成了台鐡赤字大幅增加的轉戾點,每年虧上百億元是基本數,後來政府政策只好改變,鐡路電氣化及往後鐡路建設(如北迴、南迴鐵路之籌建),皆由政府編列公務預算支出,不再由台鐵自營業收入支付了,讓奄奄一息的台鐵能鬆了一口氣,然筋骨皆已傷,在1990年代,台灣省議會審查台鐡預算時,赫然發現台鐡十年間,居然沒有新購任何一新列車,都用老舊列車在硬撑,此時台灣高鐡尚沒有影子,十年未購新車的台鐡車輛調度及品質,可想而知,政府遂有撥款三百多億,分期採購自強號、莒光號、東部柴油列車共八百多輛之舉,引起各方勢力角遂,花招百出,本冊拙作前已概有述及,不再贅言。

周滄淵揭國民黨特權揩油

本文所要補述者,乃見微知著之小事,一是高雄火車站前廣場,產權屬鐡路局所有,稅金亦為鐡路局所繳,廣場上遍設大小停車格收費,但預決算書上不見此廣場收益,在出身交通委員會的周滄淵議員窮追不捨下,當時的鐡路局長,才坦承該廣場是「借給」給國民黨鐡路黨部「無償」使用,停車場收費亦歸鐡路黨部所有,並沒有繳租金給鐡路局,這種情形,行之多年,責任已難查究。

周滄淵議員另爆料,全台各大中小火車站內,設有數百個紅色室內電話或淡藍色長途電話桶,設置者中華電信局,都會定期繳交「吊掛租金」給牆壁提供者,但鐡路局預決算亦無此筆收入,是跑到誰的口袋?鐡路局主辦嚅嚅答稱:是由鐡路黨部所收取的。

對於上述兩件「小事」,卻又是明顯違法違規的事,在當年國民黨一黨獨大的威權統治下,是不算什麼一回事的,但因為省議會握有審預決算之權,且自第六屆以後,「黨外」議員大量進入省議會,國民黨透過文工會或省黨部控制媒體報導之力道,相形減弱一些,「競爭」導致質變,所以只要新聞不觸及威權及統治正當性的根本,省政(尤其省議會)新聞居然取代了立法院,成為全台政治的焦點,因為伊時的國會(包括立法院、監察院、國民大會)充斥不必改選的所謂資深民代,有定期改選者萬綠叢中一點紅,孤掌難鳴,自是發生不了輿論新聞作用。

而省議會正好相反,全部四年定期改選,代表的領土及人民只比中央少個台北市和金馬而已,省主席較行政院長,與縣市有較近距離的接觸,更接「接地氣」,故而,像林洋港繼謝東閔之後接任台灣省主席,作風親民,敢為省民喉舌,經報紙「熱賣」,全台之民多知「阿港伯」,而少知行政院長是「孫運璿」,但也種下他後來被調內政部長「冷凍」之因果。

上述鐡路局特種黨部借廣場停車收費,及坐收電信局電話桶租金「自肥案」,經省議員抨擊,部分媒體報導,鐡路黨部連忙棄此雞肋,回歸常軌。而兄弟局「公路局」亦有一件匪夷所思的「路福公司」案,亦是經周滄淵等位議員揭發,而得以解散回歸公務體系處理。

所謂「路福公司」,名不見經傳,但高峰時,卻擁有百輛之大客車在出租,也算是大客車租賃業的領頭羊,但外界從不見過其大客車,因為路福公司的大客車並不出租予一般旅客,而是專門出租給「公路局」,緣由是公路局雖在全台各地黃金地段均設有車站,也附設有販賣部,終究是蠅頭小利,公路局高峰時達二萬人,員工福利若要每人每年可要配一千元,則需有二千萬元以上之盈餘,在四十年前物資匱乏之際,談何容易,於是有人想出如台語俚語所說:「自己刣,賺腹內(內臟)」,當公路局營運上有需要購買大客車時,即以公路局員工福利會所成立「路福公司」出資購買客車(『路福』公司即公路局員工福利委會之簡稱),然後「出租」給公路局,坐收租金,不必負任何經營風險,本金回收後,多出來的租金即充做員工福利。

此法雖是體恤員工福利之舉,然有「公私不分」甚至「背信圖利」之嫌,如果公路局可以,那鐡路局、台航、台塩、台水、台電、中油、台糖⋯⋯等公營事業都可競而傚之,真成了「靠山吃山、靠海吃海」,而事業經營風險卻由公家擔,員工福利會坐收盈利,私庫通公庫,當然不行!「路福公司」經省議員揭發後,不久後就辦理清算解散,結束外人看不到的營業,也掩埋了一個為員工用意良好、但作法荒誕不經的「包租公司」的存在記錄。

< 資料來源:《民報》【專欄】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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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伯仁

王伯仁
資深退休記者。主跑省議會及省政新聞20餘年,著有「看千帆過盡~一位省政記者的憶往」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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