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攤販不等於救經濟

 

柯文哲酸韓國瑜只會搞「攤販經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攤販經濟的暢旺,某種程度代表地方產業經濟的沒落,且會是產業衰敗惡性循環的徵兆。甚至是劣幣驅逐良幣的消費惡習,連帶影響商業行為的正常發展。

不過,救經濟永遠只是政客的政治口號,選民的迷魂丹。因此救經濟只是救攤販,便成為速成的迷魂藥。因為,根據統計,攤販的利潤往往是店家的一倍以上,但其耗費的社會成本卻難予估計,例如環境衛生,製造髒亂、交通安全,社會風氣,品質衰退等等,本質上是熱鬧有餘,助長經濟不足。

因此,各先進國家大多輔導成立商店街、商圈等概念翻轉攤販經濟成為時尚經濟,或創生經濟,例如米蘭大教堂周邊的艾曼紐商店街,大阪天神橋筋的魅力商圈等都頗負盛名,成功改善商業環境成為旅客觀光朝聖的據點。此舉不只增加政府稅收,同時大大提升民眾逛街購物的樂趣與時間。台灣很多鄉鎮市也都在努力當中。

當然,要輔導攤商轉型,政府應有配套措施,如微型低利創店貸款、如免租稅獎勵開店措施、如獎補助配合政府二○一九年地方創生元年行動計畫,如獎勵商店街組織集體行銷活動等等。除此之外,在地政府更應發展地方產業創生節慶活動,多元化的吸引人潮,協助店家帶動買氣。

台灣是已開發國家,商業經濟的發展不應再走回頭路,也不應再揠苗助長,而是需要地方創生性地讓城市再生,才能可長可遠,正向循環。

(作者為雲林縣議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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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文彬

林文彬
曾任虎尾鎮長,現任雲林縣議員,著有《台灣的第三條路:社區營造政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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