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老馬發動「重啟核四」公投

馬英九前總統與江宜樺前行政院長於三一一福島核災八週年前夕,以去年「以核養綠」公投五八九萬張同意票為由,要求民進黨政府須正視公投結果的最新民意,執行「核一核二核三延役,核四重啟」。有些號稱學者的知識份子也認為,民進黨政府「不甩」以核養綠公投,痛批是「拿公投開玩笑」。

然而筆者回頭檢視去年「以核養綠」公投的主文:「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詳細研讀此公投主文,白紙黑字,並未提到馬、江所謂「核一核二核三延役,核四重啟」。簡單的說,「以核養綠」公投結果不等於「重啟核四」。所以筆者認為馬、江兩位先生的主張是牛頭不對馬嘴。

至於是否依據公投結果,執行「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該法令的壓力,依公投主文所示,恐怕是由中華民國一百一十四年時執政的政府決定,而非當下的民進黨政府。屆時的執政黨可以根據當時的電力需求,再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停止核能運轉。而在立法委員們完成修法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之前,行政團隊只能依法行政,才不會落入瀆職之嫌。無法越俎代庖,專擅為之。

而且「以核養綠」的最終目標是「綠能」,核能只是過渡到綠能的手段,如果執政者透過綠能發展政策與獎勵措施鼓勵綠能發展,核能運轉不一定是必要之手段。

馬英九與江宜樺先生執政時期,未落實「重啟核四」的理念與政策,甚至將核四封存,卸任至今才要求「重啟核四」,似乎前後不一致。筆者建議支持「重啟核四」者,可乘勝追擊提出「重啟核四」公投,詢問選民「您是否同意重新啟動核四運轉?」公投的最終結果才能決定是否「重啟核四」。

(作者為高雄長庚醫院學術組副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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