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中媒大遊行之後,然後呢?

六月二十三日,上萬台灣人民心懷憂懼的上街抗議中國媒體入侵台灣,也抗議某台灣媒體自甘墮落成為中國共產黨的傳聲筒。我們很感動也很樂見,台灣有這麼多人風雨無阻的,堅持站出來向共媒同路人說不。

六月二十三日,上萬台灣人民心懷憂懼的上街抗議中國媒體入侵台灣,也抗議某台灣媒體自甘墮落成為中國共產黨的傳聲筒。(資料照)

但抗議完中媒之後,我們能做些甚麼呢?政府現在又做了甚麼?立法院目前又在審議什麼?各黨團體又提出了甚麼,反而是這場大遊行之後,所該平心靜氣思考之事。

其實,在進入反中媒討論之前,我們要有一個清楚的先前認知,那就是台灣是自由民主的國家,我們的基本人權包含新聞媒體的自由。因此,戒嚴時期那套只有中國國民黨控制的老三台可以合法播映,報紙只能有少數幾報和中國國民黨黨報中央日報的政令宣導時代已經過去了。

但是民主的敵人,卻趁隙從自由的縫隙溜進來,意圖打擊自由民主社會,不只宣傳錯誤的資訊干擾黎民百姓安寧,更意圖使人民放棄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目前為止努力做此事的人,就是親共的媒體,也是愛好民主台灣的敵人。

就政府的角度而言,目前相關法規所授權的,幾乎僅能罰款並限期媒體改善,至於撤銷媒體許可執照的殺手鐧,這在任何一個民主國家遭逢國家安全危急的時候,都是最後的手段,當然也是必要的手段,例如美國視恐攻為頭號天敵,假若有某一個電視台或報紙,每日放送恐攻得好,這樣的媒體當然得取締。

但台灣目前面臨的中媒入侵處境,處於威脅國安但又遊走於自由媒體邊緣的灰色狀態,尤其是這些打著自由媒體的旗號,卻行親共之實,這些親中華民國支持者、泛藍政黨的迂迴手段,讓人很難一刀斃命的說:這是支持顛覆中華民國的媒體,應該以國安法給予適當的處置。

圖為黃智賢16日在海峽論壇上表示,「一國兩制」是中國對台灣最大尊重與體貼,並稱她們這代要把台灣「帶回家、帶回中國」。 (中央社)

像這樣的紅色代理人,雖不喊推翻台灣現有憲政體制,但時常偷渡一國兩制的好,偷渡中國共產黨沒這麼壞,兩岸一家和平共處云云,其實都會導致台灣現有政府體制遭到顛覆的實質弊害。而又有甚麼證據證明,這家媒體的目標就是在達成此事呢?這家親共媒體老闆,在購買下這家台灣傳統自由派但親藍的媒體時,直接在中共領導面前喊出:報告xxx,我們已經買下xx媒體了。

目前立法院針對上述弊病,已經著手修訂相關法律,正在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並提出境外勢力代理人登記法。提出這個修正草案的目的,就是要指出:我國的大眾傳播媒體不得成為中國的代理人,一旦政府察覺有媒體已經著手實行類似活動時,應該要求該媒體提出資料說明,令其停止相關與中共合作的行為。

至於境外勢力代理人登記法,主要是讓法務部「針對合理懷疑是外國代理人的人民或團體,要求他們依法登記為外國代理人」。這部法令是要讓任何遊說行為都必須透明化,你如果想「為匪宣傳」,就不要遮遮掩掩的,應該就任何公開活動在30日前登記。讓台灣人民清楚知道「為匪宣傳」的廣告活動是誰支持的?誰授意的?我們也相信台灣好國民的理智判斷,可以智慧的選擇:還要不要去看這樣的廣告。

因應中共統戰,台灣基進(13日)號召組成「護台防中立法行動小組」,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推動「外國代理人法」。(資料照)

目前立法院也同時在審查:反境外敵對勢力併吞滲透法、媒體壟斷防止暨多元維護法草案,這點筆者就略為憂心。因為這兩部法案是直接由國安局認定:「與境外敵對勢力合作的在地協力者,限期內必須登記,且不能涉及選舉罷免、不得為境外勢力遊說、也不能傳遞不實訊息。」

我們國家好不容易走向自由民主的社會,照理說,媒體有無危害國家安全,應該採狹義認定,構成要件應該採嚴格定義。若授權國安局可以恣意禁止什麼團體進行報導宣傳,甚至禁止選舉罷免,恐有走回戒嚴歲月的疑慮。

台灣的民主化走得艱辛,真正的完全民主要從2000年台灣首次政黨輪替開始計算,而真正徹底的、連總統和國會都一起政黨輪替的時間,則遲至2016年才真正實現,距今不過短短三年。但是,台灣面臨共產黨的威脅,則是長達一甲子以上,怎麼在民主與防共之間求取平衡,絕對是「天然民主」世代的我們,無法迴避的一大課題。

(碩士生)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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