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美醜的距離

 

近日貴報報導,彰化三角公園的「蓮花座挨轟『史上最醜公共藝術』,彰化市長:拆!」說是史上最醜,可能言重了,但標題透露著市長非常果敢,問題在於,市長可以說拆就拆嗎?

十二年前,這件作品花了五百萬元,高達十米,但它不是設備,無法隨便拆。當時那個蓮花座如果請廣告公司做,應該用不到那麼多錢,就因為它是公共藝術,所以才藝術無價!不管它的經費來自工程結餘款,還是工程費的一%,都要經過評審委員的審查;如今要拆,仍要經過委員開會決定。

彰化市中華路、和平路圓環路口的蓮花座,被市民抨擊為「史上最醜公共藝術」,市長林世賢決定明年選後規劃拆除改建。(記者湯世名攝)

彰化市中華路、和平路圓環路口的蓮花座,被市民抨擊為「史上最醜公共藝術」,市長林世賢決定明年選後規劃拆除改建。(記者湯世名攝)

 

如果是藝術無價,照理是不能拆的,同時,只要是好作品,通常放越久越有價值。屏東農科園區十年前以一千兩百萬元,設置草間彌生的大南瓜公共藝術,經過近十年的增值,其身價已破億。

公共藝術本有民眾參與(民參)活動,可查看人民的觀感,本案完工後,據說有八成民眾反對,說是「太難看了」。不僅如此,由於作品下面設計為噴水池,完工啟用後,即因外圍路面遭噴水池濺起的水花弄濕,導致機車族經過時,因濕滑頻頻摔倒,影響到公共安全。根據貴報十年前的報導,當時的市長卻說車禍事件已大幅減少,並表示是否美觀,見仁見智,希望民眾不要以個人眼光以偏概全。

但是,如何免去以偏概全?民參如果做得確實,應可以避免。現階段的民參其實多半是比劃比劃、交差了事。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做民調,在審查時、施工後都可以做,審查時的民調可讓你慎始,施工後的民調則可檢討是否善終,且要有一套完整的SOP,美國就做到這一點,並把問卷公諸於世。

文化部與其設置公共藝術獎,不如像台中市那樣盤點公共藝術,但盤點並不僅在清點,更重要的是檢討過去設置的成敗利鈍,不是做了作品之後就啥都不管了。這裡面才能確實知道何者該獎勵、何者該檢討?彰化的蓮花座就要先做一番民調,提出確切的數據,才能取信於人,說是史上最醜也才有根據。

不過,民調應該有兩種對象,就是民眾與專家分別做調查,不能僅聽一面之詞,才能得到曲高和眾的作品,美術館的作品要儘量曲高,公共藝術則要兼顧和眾。文化部可帶頭設計一套問卷讓全國參考,同時在對各縣市開講習會時,做為教材,不要讓大家只記得公共藝術可以找代辦公司代勞。

另外,評選委員也要講習,因為大家未必了解公共藝術的應興應革,講習時可把文化部的願景與操作細節講清楚,像大學評鑑委員一樣,都要經過一番講解,並發給證書,才能上任。

台灣公共藝術自一九九八年起的二十年間,數量達四千兩百件,總費用是七十五億元。這麼多作品如果不加以盤點,不知道我們與醜的距離,那真要對不起這些民脂民膏了!

(作者為大學教授)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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