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文出馬,陳同佳到底是來「認罪」還是來拼「無罪」?

陳同佳殺人案因為法律的管轄權問題,香港沒有權力審理,本應能夠在香港逍遙法外的陳同佳,卻在香港獄中突然「主動」承認犯行,向管浩鳴表示願意來台投案,唯一要求只希望「不要死刑」,某程度也是在宣告自己無意進行無謂的辯護。

原本是一齣感人的「找回良心」戲碼,讓馬英九、韓國瑜、柯文哲「感動」到落淚,不惜為了一個殺人犯,大力抨擊台灣政府,說這是自廢管轄權,是政治考量大於司法正義,想方設法要讓殺人犯自行搭飛機來台灣接受審判。是說,不公義的事情,每天都在台灣發生,上面這幾位這次似乎熱心過了頭。

結果今天有了最新進展,傳出北京政協管浩鳴來台,與台灣「總統級」的大律師陳長文會面,希望由陳長文律師來為陳同佳進行辯護。主動投案,卻要請王牌大律師辯護,所以陳同佳來台灣到底是來「認罪」的,還是來拼「無罪」的?

北京政協管浩鳴曾來台與台灣「總統級」的大律師陳長文會面,希望由陳長文律師來為陳同佳進行辯護。(資料照)

 

王牌大律師竟願意辯護殺人案?

台灣曾發生不少駭人聽聞的殺人案,如鄭捷案、小燈泡案到華山分屍案,這些案子主要因為罪證確鑿,多數律師根本避而遠之,更何況是這些早已名利雙收的王牌大律師們,不僅犯人付不起辯護費,還可能玷污自己的光榮戰績,因此這些爭議性案件最後都落入黃致豪律師之手。

而陳長文律師,台灣三大法律事務所之一的負責人,國家級等級的王牌大律師,如同日劇律師古美門般的存在,竟然願意接手一件單純的情殺案,實在非常匪夷所思。理律法律事務所收費更是高不可攀的象徵,更非普通人能夠負擔得了,有人會砸大錢打一場必敗的官司嗎?雖不知道理律法律事務所真實收費狀況如何,但有一起事件或可以參考。

理律法律事務所曾有風雨飄渺的時刻。2003年10月,理律法律事務所前法律專員劉偉傑,盜賣客戶美商新帝所持有的聯電股票30億元,因而面臨30億元的求償。而理律法律事務所僅用了短短5年時間,便償還了6800萬美元,約20億台幣,象徵了這間事務所的收費肯定是頂尖中的頂尖。

據傳,陳長文律師本人,光談話費每小時就要12000起跳,是一般執業律師的4倍以上。陳長文律師,在業界德高望重,早已名利雙收,完全不需要也沒必要,來替一個沒有身家背景的香港殺人犯辯護,根本百害而無一利。無論是站在陳同佳,或者是陳長文兩者的立場,這都是一件彼此不討好的交易。那麼到底為什麼要這樣做?

唯一的原因,就是北京政協委員管浩鳴的介入

陳同佳23日甫出獄,就由管浩鳴全程陪同,由他安排位於九龍、上億等級的獨棟豪宅和家人見面;並在陳同佳出獄前,特地親自前往台北,打點陳同佳在台灣的辯護事項,未來若是真的由陳長文出馬辯護,想必辯護費用也是由管浩鳴埋單。(彭博)

 

管浩鳴並非單純只是一位牧師,其另一大身份是北京政協委員,想必在中國位高權重,卻為了一個不是親兒子的陳同佳,盡心盡力,這位殺人犯真的是「好福氣」。且陳同佳23日甫出獄,就由管浩鳴全程陪同,由他安排位於九龍、上億等級的獨棟豪宅和家人見面;管並在陳同佳出獄前,特地親自前往台北,打點陳同佳在台灣的辯護事項,未來若是真的由陳長文出馬辯護,想必辯護費用也是由管浩鳴埋單。

為的是什麼?很簡單,兩件事。

第一,矮化台灣主權,利用陳同佳「送台」,表示兩岸「同屬一中」,開啟未來送中之可能性。

第二,讓台灣的司法由台灣人來擊垮。檢方證據在港方不合作之下本就不足,又由陳長文出馬,使得陳同佳無法定罪之可能性增高,最後若真是無罪宣判,台灣的司法就丟臉到全世界。

所以還認為陳同佳投案是「單純良心發現」嗎?中共的影子如此明顯,馬英九、韓國瑜、柯文哲都早已出手宣誓效忠,陳同佳案處理,台灣政府真的不可不慎。

(日商公司,曾任記者)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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