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孕婦早有產檢照護

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張善政就外配健保議題批評蔡英文「沒生過小孩,不知道(父母)的心」,引發藍綠論戰。針對來台未滿半年的新住民孕婦無法投保健保,身為兩個孩子的媽,筆者認為「能不能保健保」與「孕婦健康照護」兩者應脫勾討論。

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張善政昨談到新住民健保問題,批評蔡英文,沒生過小孩,不知道家長擔憂下一代健康的心。(記者周敏鴻攝)

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張善政昨談到新住民健保問題,批評蔡英文,沒生過小孩,不知道家長擔憂下一代健康的心。(記者周敏鴻攝)

 

按全民健康保險法,受「六個月」規定限制的人,除了領居留證的新住民之外,長期旅居國外的台灣孕婦也要回台設籍六個月才能投保健保。這項規定,在二○一一年便施行,目的是為了防止長年旅居國外的台灣人,平時不加保,遇到傷病才回國投保就醫,對其他人造成不公平現象,也避免健保醫療資源被濫用。

若是來台工作的新住民,依健保法規,在落實保護勞動者的普世價值,非本國籍的勞工一旦合法來台工作,從受僱日起也一併納入健保的保障內。國際上,有類此要求雇主強制為員工納保的國家,包括德國、法國、瑞士、加拿大、日本等國,台灣提供的保障與世界福利國家同步。

全民健保為社會保險,保的是全人,包括與生育無直接關聯的各項傷病和醫療給付健保,自然不能像商業保險,可以指定保險的項目或選擇給付的內容,當然也不能排除「帶病投保」;因此,在維護國民平等原則下,僅有設定極少數的條件,以避免被「外人」(包括經常滯留海外未繳保費的國人)濫用。

而在健保加保與否的「全有」、「全無」之間,政府在維持台灣健保制度的給付公平性,同時也守護新住民孕婦及寶寶的健康,每年編列預算協助未達入保條件的新住民孕婦,取得與有健保的孕婦等同、必要的醫衛照護(包括產檢、超音波檢查、乙型鏈球菌篩檢及衛教指導服務等)。

凡此種種,在在彰顯台灣重視人權,肯定移工和新住民婦女,對台灣社會不論是經濟發展或是人口成長的積極貢獻。

(作者為萬丹媳婦桃園市民,現任公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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