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綠能」符合歐盟Green Deal價值

只有「綠能」符合歐盟Green Deal價值:不只減碳還要環境友善

歐盟未要求各國將核能納入能源結構

近日《聯合報》刊載〈歐盟將核能納入綠色轉型是蔡英文的噩耗〉一文,有關核電的內容係由一篇外電報導翻譯而來,但經實際查證,無論是歐盟高峰會的會議結論、或是外電原文等,均未提及「核能應納入國家能源結構」一說,顯見該文試圖以文字遊戲刻意誤導閱聽者,本文將進行事實查核、還原真相。

無論是歐盟高峰會的會議結論、或是外電原文等,均未提及「核能應納入國家能源結構」一說。圖為曾發生核洩漏事故的美國賓州三哩島核電廠。(美聯社)

 

核能只是歐盟達成碳中和的過渡選項

《聯合報》所謂「歐盟理事會(實際上是歐盟高峰會)在備忘錄(實際上是會議結論)載明,為了確保能源安全,核能應納入國家能源結構」一節,我們可以引用歐盟高峰會結論原文來檢視:

"The European Council acknowledges the need to ensure energy security and to respect the right of the Member States to decide on their energy mix and to choose the most appropriate technologies. Some Member States have indicated that they use nuclear energy as part of their national energy mix."

歐盟高峰會結論,請參見第6項,此項也是全篇唯一提到核能的地方)

從上文可以清楚知道,歐盟高峰會的會議結論,僅敘明「尊重部份國家因國情選擇適合的能源技術」,並不是要求將核電納入各國能源配比。

進一步查證,聯合報提到如法國、捷克、斯洛伐克等國家支持核電,但實際上,檢視這些國家的發電占比,就能發現這些所謂支持核電的國家有顯著的特徵:電力來源占比是高核電或高燃煤,甚至兩者均高。

根據國際能源署(IEA)公告的2018年各國發電量占比資料,法國(核電71%)、捷克(燃煤49%,核電34%)、斯洛伐克(核電60%)、匈牙利(核電49%)等國,這些國家為了要配合歐盟達成2050年碳中和目標,難以立刻放棄高占比的核電,使用核電只是一個過渡時期的選項。

此外,聯合報並未忠實譯出法國總統馬克宏對於歐盟高峰會結論第6項的發言 “I did not need it.”(法國不需要),這意味著即使是高核電占比的法國,也僅是配合其他國家的需求,而不反對納入此項結論。另一方面,法國更訂定了2028年核電占比降至59%的目標,顯見法國對於減核的方針是相當明確的。

波蘭是另外一個極端,沒有核電卻支持核電,主要是因為波蘭的電力供應高度依賴燃煤(占比78%),波蘭搭著減碳順風車,以支持核電的方式要求歐盟金援,但即使如此,波蘭至今也還沒有承諾參與歐盟2050碳中和計畫。

資料來源:國際能源署(IEA),2019。

綠能才能兼顧減碳與環境友善

歐盟綠色新政(The European Green Deal)在do-no-harm(不造成傷害)原則下,中心思想是減碳和對環境友善,因此多數國家仍以減核和發展綠能為未來能源發展方向。

現階段核電雖能暫時達到減碳目的,但是核廢料對於環境的巨大傷害,一直是個難解的問題,也因此核電充其量只能是過渡選項。唯有發展綠能可以確實達到歐盟綠色新政的核心價值。

(綠能工程師)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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