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件事看反滲透法神效

歲末年終,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反滲透法》後,首家獲中國政府同意落地、「特別待遇」引發諸多議論的網路媒體《大師鏈》,馬上宣布將「暫時放棄台灣市場」;而《上報》也以「重磅內幕」「獨家」報導「不爽反滲透法三讀 中國涉台系統爆動員《中時》停刊抗議」。底下讀者留言踴躍,卻也是立場鮮明、愛台保台的民意呈現。

《大師鏈》今年4月舉行上線典禮,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中)、立委曾銘宗(右二)、連勝文(左一)等人出席。   圖:翻攝自大師鏈(資料照片)

《大師鏈》今年4月舉行上線典禮,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中)、立委曾銘宗(右二)、連勝文(左一)等人出席。   圖:翻攝自大師鏈

 

 

這,不就表示《反滲透法》神速有效嗎?

世界上早就有許多民主國家立法處理外國滲透行為。像是在二戰為了阻絕納粹德國滲透,美國通過《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明定代表外國利益的代理人必須公布與外國政府的關係、相關活動和資金資訊。另外為了阻止不實謠言誤導民眾,美國二○一六年也通過《反外國宣傳與造謠法》。德國也在二○一七年通過《社交網路強制法》,明定多次失責的公司將面臨五千萬歐元(約十七億八千萬台幣)的罰款。紐西蘭更是在上個月初以緊急程序處理,爭取在一天內通過立法的方式,規範外籍人士的政治獻金(上限約當三萬台幣),以及可能誤導選民的社群媒體廣告,原因就是二○一八年國家黨領導人收受中國商人鉅額獻金的醜聞。

從上述民主國家立法捍衛民主的動作可以發現,台灣的《反滲透法》也具備相同的立法精神。一樣是上個月初,台灣退役中將羅文山,不是才因收受中共全國政協委員許智明的政治獻金被判刑?許某還曾要求動用該筆款項刊登廣告支持馬英九。外國敵對勢力無孔不入的滲透台灣民主體制,我們當然要有完備的法令來捍衛、抵制!

另外,引人好奇的是,昨日國民黨立委全體缺席表決,事後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已經有三十九位立委連署聲請釋憲。曾總召是否忘了,二○一六年在野黨委員共三十八位針對前瞻計畫第一期預算聲請釋憲,結果因其中一名提案立委高金素梅未積極參與前瞻計畫表決,遭司法院以不符釋憲要件駁回;雖事後在野黨委員再次連署,但今年司法院也以相同理由駁回。從這前例可以看出,立委不參與表決卻在事後提出釋憲聲請,會被司法院駁回,曾總召不表決卻大動作開記者會宣布聲請釋憲,這是不用功忘記?還是明知道卻選舉作秀?

(作者就讀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新北市民)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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