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是這樣把台灣奉送給中國人的



現在在吵的小明、健保大放送,都在馬英九第一個總統任期內,透過行政命令、公告大放送,讓一堆中國人在台灣享受等同台灣人,甚至是超越台灣人的待遇。

首先中國配偶本人,原本來台灣定居是需要財力證明,想進一步設籍、領身分證,最快是要8年,但每年也有限額,從一開始不到100人,到2008年已放寬到6000人了

馬政府首先在剛就任沒多久後的2008年11月,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等相關辦法,一併取消中國配偶、外籍配偶來台定居的42萬元財力證明。

接著在2009年6月大幅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對中配大放送。

包括取消中國配偶來台「設籍」的限額。從每年6000人到不限名額。

「小明」也在此波開放。原本已取得戶籍的中國配偶,需再滿5年後才能申請接前婚生子女、75歲以上直系親屬來台定居停留;改為即刻可申請。而中配親屬來台探親停留之親等,從一等親放寬為二等親。甚至探親停留期間,也從每次1個月、每年最長2個月,放寬為每次2個月、每年最多6個月。

2009年7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取消兩年的團聚期,也就是中配取得身分證年限從8年縮為6年。且中配只要是依親居留,就有工作權,財產繼承也不再有上限。

當時民進黨在立法院連30席都沒有,是少數中的少數,所以只有能力爭取到中生來台的「三限六不」,中配身分證8改6就擋不住了。

更誇張的是,在2009年8月,馬政府居然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讓中配前段婚生子女得準用「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台就學辦法」,可以免試進入明星高中就讀。

因為這種優待對於台灣人民的剝奪感太強烈,在民意強烈反彈下,當年度就改回來了。

然後是在2009年10月,衛生署以「公告」的方式,將只能短期停留的「依親」、「探親」許可證,都擴大視為「居留」證明文件,立即獲得健保資格。

待馬英九第二個任期內,想再次修法將中配取得身分證年限從6年縮為4年,此時民進黨席次已經增加到40席,在強力抵抗下,終未讓馬英九得逞。

因為馬政府的大放送大多未經修法,現在要收回去,也只要修改行政命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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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來台探親、探病範圍再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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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曾韋禎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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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韋禎

曾韋禎
嘉義出生,曾任自由時報記者、臺北大學統計系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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