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軍審法即無領導?

立委吳斯懷在立法院倡議恢復軍審法,原因是軍審法廢除後,部隊軍紀敗壞,造成國家安全崩解。給部隊戴上這一頂帽子特別牽強,而且運用簡單的邏輯,將廢除軍審法當作是因,部隊軍紀敗壞視為是果,如果不是思慮不周全,恐怕就是別有動機。

以往的部隊比較黑箱保守與專斷,台灣男子每每服兵役,常要遭受不當管教,發生重大案件,社會的監督力量也進不去,部隊往往會便宜行事,造成人民對軍隊的不信任。這樣的軍民不同心,才真正是動搖士氣的原因。

解嚴後社會開放,資訊透明,部隊不能再用以往黑箱保守的管教方式便宜行事。當然幹部在帶兵、領導統御上會遭遇更多挑戰,但不能以此當作藉口,認為就是因為廢除了軍審法才造成此後果。尤其現在的年輕官士兵,成長在民主開放的解嚴後社會,做事的態度,重視透明公開,厭惡黑箱的威權心態。軍中幹部應該擺脫以往威權心態,用合理開明的領導方式,才能凝聚部隊上下一心的團結士氣。

再說政府推動司法改革,改變人民不信任司法的既有印象,司法是維繫人民法治的公平力量。若是走回頭路,將部隊軍人的案件重新交回軍法審理,果真能提振部隊紀律,做好維繫國家安全的任務嗎?須知軍隊士氣的凝聚,是需要多方訓練與教育,給予官兵鼓勵支持,而部隊的紀律,除了要賞罰分明公平公正,更需要長官的勤管嚴教,帶兵帶心。絕對無法單純的用軍審法來處理軍隊的所有問題,部隊長官更不該用因為廢了軍審法,當作無法領導統御的藉口。

(作者為國中校長、曾任部隊輔導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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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啟濃

陳啟濃
南投人,社會運動者,曾任水里國中校長,現任國姓國中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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