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國家化


「中華民國」是台灣的地上物,被以「政府」的形態從中國帶來台灣。台灣這塊土地屬於台灣人,戰後在台灣以流亡政府存在的中華民國在這塊土地已有的建物:日本退出殖民的政府建構,統治台灣。以「中華民國」為名的這個政府,也以國家為名,一起增建了在台灣這塊土地的政府或國家的地上物。理論上,戰後從中國流亡來台的人們對台灣的權利主張,應該認知:土地屬於原先生活在這??的人們;政府或國家的地上權,因移入者參與了建構、也生活其中,或有依人口比例的權利。

台灣走向民主化,似乎存在著有些不適應症候群,以中華民國是他們從中國帶來的國家為由,不能面對其統治權不再獨佔,以台灣的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國家、不是台灣的國家,甚至罔顧中華民國亡於中國共產黨、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承續的歷史,在台灣製造中華民國亡於台灣新興政黨的反民主言論,企圖用來鞏固已失落的絕對統治權力。甚至,不惜與仍未放棄併吞、消滅中華民國—這個被視為殘餘、流亡在台灣的中國。

民主化的台灣,因「中華民國」這個台灣土地上的國家構造物產權爭議,糾葛其中的,不只外來與本土,更有共產中國與國民黨中國。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演變,雖已脫離中國體制,「中華民國」國號只是內部使用,對外除少數邦交小國,台灣才是大多國家的識別名稱。護照正名TAIWAN已是大多數人共識,是解開綑身索的初步自力救濟。

為了確保台灣民主化的成果,確立台灣的國家主權條件,以便政權和治權正常行使。應該學習民間產業購入舊建物,對有產權的地上物拆毀,塗銷物權,經由重建,形成土地加地上物的完整產權。否則,在台灣的這個國家,就會因為「中華民國」有許多權利主張的雜音,而無法形成命運共同體,形成新認同。台灣民主化以後的主權缺陷,影響台灣這個國家的政權、治權正常化。認同台灣這個國家的人民、政黨,應正視這樣的課題,正常化我們的國家。只取代中國國民黨執政,無法真正確立主權、政權、治權的正常狀態。

(作者李敏勇,詩人)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鏗鏘集》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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