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大火 柯市長的SOP


柯文哲(中)與市府團隊4月29日在台北市議會國民黨團,針對錢櫃KTV火警專案報告;國民黨團書記長陳重文(左)要求全體為罹難者默哀。

 

錢櫃KTV台北林森店4月26日奪走6條人命的一場惡火,已同時燒出一堆駭人聽聞的問題。

涉嫌施工偷跑,消防設備「消防檢查時全開、消防隊走後就全關」的業者,當然是罪無可恕的罪魁禍首。對錢櫃KTV有公權力的北市消防局、北市府、柯市長,有無相關的行政責任?

有道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業者陽奉陰違,公務官僚前循規蹈矩、背後狗皮倒灶,的確是防不勝防;相關公務人員能做的自保之道,就是一切照規矩章法來,發現問題了,該限期改善?該暫停營業?該斷水斷電?該勒令停業?該撤銷登記?都照SOP走了,都做好份內的事了,萬一不幸出事了,法理上站得住腳,充其量,只有道義責任而已。

像現在,錢櫃KTV捅的樓子紙包不住火了,柯市長心不甘情不願道歉的同時,即使不忘想把責任往外推,說什麼「制度有漏洞」,法理上站得住腳嗎?

沒錯,消防設備「消防檢查時全開、消防隊走後就全關」,是「制度有漏洞」!火災前4天的聯合稽查,10層樓的林森錢櫃只前後花了20分鐘就完事,5大安全設備都未檢,消防局官員坦言「只看1樓,沒到其他樓層」,建管處答覆議員質詢時說「當天只看了1至3樓,其他樓層沒去」,商業處回應議員質詢時說「當天有請保安同仁一起,但只到5樓去查看一些設備登記」,凡此,麻煩智商157的柯市長告訴我們:這是盡忠職守、怠忽職守,還是「制度有漏洞」?

錢櫃林森店過去3年的公安消防檢查,24項重大公安「必檢」項目,每次都僅檢查部分而非全部;過去2年對錢櫃KTV的20次公安檢查均合格,火災後卻馬上檢查出錢櫃4分店不合格勒令停業。凡此,麻煩智商157的柯市長告訴我們:這是盡忠職守、怠忽職守,還是「制度有漏洞」?

其實,公務人員虛應故事、怠忽職守致人於死,等同官僚殺人!官僚殺人,如果出於「制度有漏洞」,那是「制度殺人」,制度就該馬上改;如果出於官僚誤事虧職,鬧出人命,業務過失致死罪不能高高舉起、輕輕放下!

至若台北市政府發放的慰問金、救助金、喪葬費用,花的不全是公帑嗎?看似禮數週到,卻難免予人弔詭的「有權力的官僚犯錯,無權力的全民買單」,不荒謬可笑嗎?符合民主政治的權責精神嗎?

像北市消防局長吳俊鴻以督導不周,但救火有功,獲柯市長予以記過留任,北市消防局長2副局長則送考績委員會,有符合比例原則嗎?能達到產生前車之鑑的效果嗎?

錢櫃業者的責任,逃都逃不了;台北市行政團隊的責任歸屬與懲處,國人要的不多,好歹給個像樣的交代!尤其台北市民選出來的柯市長要交代,在此不幸事件中,市長是否跟每一個台北市小市民路人甲、路人乙一樣無辜,所以啥責任都不必負?

「不然你是要怎樣」與「把戰犯交出來」,是柯市長膾炙人口的兩句口頭禪!看來,柯市長的SOP,是習慣以賴皮的「不然你是要怎樣」,完美閃避切割自己該擔負的職責?碰到愛將在錢櫃事件捅樓子時就「出事後要一個人出來祭旗、止血,不是他的作風」?只有槓上政治對手時,才需要「把戰犯交出來」?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 資料來源:台灣英文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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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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