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學校的怪現象是惡法所致

報載花蓮特教學校動員了全校三百多位學生,製作手工香皂,校長包裝分送長官與立委,家長抗議校長假公濟私,白白利用學生的廉價勞工,成為校長諂媚上級的工具。近年來特教學校的新聞事件很多,而且很多都是負面消息,這樣的現象,掩藏在背後法令制度面的因素,應該要讓全國家長知曉,以還教育界公道。

花特教校長宋秉錕近2個月因教學及管理方式備受爭議,月中已被國教署要求強制休假至5月26日。家長痛心身障孩子受教權遭漠視,加上校內有17名教師疑被長期言語及精神霸凌,出現身心不適而求助身心科,上週日(24日)集體出面控訴陳情。(資料照)

 

 

民國100年11月17日實施的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新法,已經將全國各縣市的特教學校校長任用資格,限縮在要有特教老師的資格。所以這幾年特教學校校長的出身,都是來自特教學校的老師,一般老師身分具備高中校長任用資格者,除非本身是特教老師,不然都沒有資格報名。

如果特考特用,將特教學校校長限縮在特教學校任用,還蠻合乎教育專業的訴求。只是通常這些靠著特教老師身分遴選上特教學校的校長,許多都在一任四年任期後,轉任一般高中職的校長。所以這幾年教育界出現很奇異的現象,許多特教老師比一般老師還要輕鬆地遴選上校長,又很容易地轉任一般高中職的校長。所以國立高中職出身特教老師擔任校長者越來越多,反而壓縮了其他有心晉身高中校長身分的老師。

教育本該更開放才會更進步,以領導學校的校長來說,更需要開大門遴選能力好與操守佳的人選。檢視新版的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卻將高中職校長以及特教學校校長資格,限制成近親繁殖的利益團體,學術與官僚體系掛勾,圖利特殊身分者,藉不明究裡的民意代表,把法令往保護自己人的方向修改,特教學生卻成了犧牲品,因為領導學校的校長,只想把關係建立好,早日脫離特教體系,榮任一般高中職的校長,這樣的過客心態,是制度之惡,特教學校的家長學生和老師卻成為掌握權力的既得利益團體分贓下的教育犧牲品。

(水里國中校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開講〉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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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啟濃

陳啟濃
南投人,社會運動者,曾任水里國中校長,現任國姓國中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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