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港兩地抗議事件 豈可相提並論

美國明尼蘇達州非裔黑人佛洛伊德日前遭白人警察以膝蓋壓頸致死,引起各地爆發抗議警察暴力、種族歧視的浪潮,並演變成全國性的示威事件;部分人士和中國媒體將此事件與香港民眾抗議中國推動「港版國安法」的行動相比,並主張民主美國處理抗議活動的殘忍程度不輸「專制香港」的論調甚囂塵上;然而,這種論調顯然犯下「錯誤類比」的謬誤。

所謂「錯誤類比」,係指藉由比較兩事物在某些層面的相似處,就推論兩事物在其他層面也必定相同,例如葡萄和草莓都是水果,所以葡萄一定和草莓同樣都是紅色的,這種謬誤前提固然符合事實,但因使用不當的比較推論,得出違反事實的不當結論。就美港兩地抗議事件而言,僅因都發生激烈警民衝突,及官方皆強力鎮壓暴動就推論「民主美國專制香港一般黑」,明顯忽略兩事件實存巨大差異。

首先,美國涉案警察已受控三級謀殺,明尼蘇達州長也出面道歉;曾對人民無差別襲擊的香港警察不僅無人受法律制裁,連行政懲處都付之闕如,特首林鄭月娥甚至表明不接受警察暴力的說法;美國司法部及聯邦調查局著手調查涉及警察暴力的事件,和對「黑警」暴行始終視若無睹的香港律政司呈強烈對比。

更鮮明的對照是,美國佛羅里達州一批警察參與示威,並一同單膝下跪,以示抗議警察暴力;香港警察卻淪為運用警棍催淚彈威逼人民對極權屈膝的中共黑手。

世上沒有完美的國家與制度,近日事件確實顯現老牌民主國家美國仍有警察不當執法與系統性的種族歧視問題,但美國同時具有公正的司法體制與承擔責任的地方首長,這都是現今香港所欠缺的。最大的差別是,美國人可以用選票撤換不適任的政治人物,香港的特首選舉卻只能任由中共擺佈。所以主張兩者一般爛,甚至模仿港人提出「光復美國,時代革命 」之訴求者,若不是毫無邏輯素養的草包,便是惡意抹黑民主的中共同路人。

(作者為前監獄教誨人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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