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熱釣魚台 凸顯台灣主權未定論

 

釣魚台爭議再一次搬上檯面,中國國民黨及親中媒體好像撿到槍,天天在輿論加油添醋,唯恐熄火,並計畫在七月七日發動保釣行動。

問題是「釣魚台」的名稱前面加個「頭城」,或在「尖閣」之前加個「登野」,與釣魚台主權誰屬有何關聯?加也好不加也好,釣魚台就是釣魚台,仍是具有主權爭執的一個無人島,永無解決之日,最終是誰的拳頭大,誰就獲得主權。

有一件事保釣人士必須留意,「保釣爭議」的炙熱化、國際化,對中華民國是不利的。翻開歷史我們可將「保釣爭議」分成三階段:

第一階段,古史爭議:誰最先發現釣魚台?誰到過?住過?等歷史爭議,日、中、台均能搬出數十數百記載,但均無法證實,流於口水。

第二階段,一八九五至一九七二年:一八九五年日本政府認為釣魚台是無人島,基於無主地先占先得原則,將其劃歸沖繩縣(日名尖閣列島)。一八九五年日清戰爭,馬關條約清割台澎及其附屬島嶼與日本。因尖閣列島日方認定已屬日領土,所以未包括在馬關條約之內,種下現在爭議之根源。一九四五年二次大戰,日本戰敗,日本四島及琉球群島由盟軍(美軍)占領,一九五一年日本與美國等四十八國簽訂「舊金山和約」授權美國託管琉球群島(包括尖閣列島),一九七二年五月十五日美國將琉球群島管理權交還日本。

第三階段,一九七一年後:一九七一年一項報告認定尖閣諸島附近海域有可能出產石油,引發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日本尖閣諸島之主權提起異議。主要爭執之點是當盟軍劃定琉球群島範圍不明確,北京及台灣均認釣魚台在盟軍所劃定的琉球群島範圍之外。

國人該注意的是,釣魚台爭議容易激發「中華民國對台主權」之爭議。因釣魚台、琉球、台灣都是日本戰後依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拋棄的領土,琉球的盟軍占領及託管都已在一九七二年解決,若我們持續爭論釣魚台主權,即同樣中華民國國軍奉盟軍最高統帥之令接管日軍投降占領台灣之懸案亦應一併解決,成為爭論之一。

我們主張開羅宣言及「台北和約」是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之依據,但遍找和約所有條款,均無此記載。「台北和約」記載以後問題疑點均依「舊金山和約」之有關規定予以解決,舊金山和約的層次高於開羅宣言,但同樣沒有中華民國擁有台澎主權之記載。若依美軍交還沖繩及尖閣列島之例,中華民國亦應交還台灣管轄權。給誰?盟軍?美國?都將成為國際討論之焦點。若中華民國交出對台澎之管轄權,中華民國還剩下什麼?金馬?顯然不利中華民國。

我們的拳頭比北京小很多,此時炒熱「釣魚台」,只是為人作嫁而已,豈能不慎乎。

(作者為前國安會諮詢委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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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黃天麟

黃天麟
1929年出生於澎湖。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研究、台灣大學經濟系畢業。 曾任第一銀行董事長、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國策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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