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

 

中國在2005年3月14日,針對台灣通過反分裂國家法,在2020年的昨天針對香港通過香港版的國安法,本來2003年董建華要根據香港基本法第23條,訂定類似相關的法律,但是當時香港有50萬人出來抗議,因此就取消了這個計劃。

當時為什麼會取消?可能因為還在騙台灣,什麼一國兩制、九二共識,中國看到台灣幾次選舉的結果,再加上香港不斷地抗爭,習近平稱帝,中國覺得不需要利用香港再為它做些什麼,一不做二不休,就這樣通過香港版的國安法。

對於這件事情,在台灣的許多朋友紛紛貼文哀悼,為香港接續而來的人權自由狀況感到悲觀,「再也不能去香港」是許多朋友的結論。

想想台灣差一點就這樣被騙賣掉,不免還是捏了一把冷汗,這次沒被賣成,就像香港2003年時候的狀況,台灣會不會有香港的2020年國家安全法的情況,我想應該沒有人可以打包票!

反分裂國家法和香港的國安法完全不同,大家應該都知道原因在哪裡!

< 資料來源:李忠憲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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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忠憲

李忠憲
國立成功大學教授、《隱性反骨》作者。留學德國、研究資安、熱愛跑步、喜歡哲學。 曾任成功大學計算機與網路中心副主任、台灣教授協會科技組召集人。 寫臉書當筆記,喜歡德國文化,不愛爭辯,「很多事情是價值選擇的問題,而沒有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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