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高行是中國人民法院?

北高行是中國人民法院?台青赴中國任公職撤銷裁罰
 
去年27名台灣青年赴中國擔任形同台灣「里幹事」職務的「社區主任助理」,內政部認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各開罰10萬元。27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日(6日)作成判決認定,裁罰處分逾越陸委會所公告禁止的「三原則」、#職務內容沒有政治性任務#全面禁止不符比例原則,判內政部敗訴,內政部與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將支持上訴
 
中國惡勢力侵門踏戶,#還在政治歸政治
 
面對涉及國安問題的訴訟,細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發布的新聞稿,不免讓人懷疑承審的三位法官蕭忠仁、林秀圓、李明益 思維難道還停在黨國時代?
 
判決稱27人簽訂的「合同」(中國用語,即勞動契約之意)與工作紀錄內容並無政治性工作,更誇張的是,判決居然認為:內政部未具體指出統戰手段對台灣「究竟有何不利影響」,高舉「政治歸政治」作為判決的擋箭牌;
 
但政治就是眾人日常生活之事,「社區主任助理」更是白紙黑字的證明作為中國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末端,就算在經歷民主化的台灣,各類人民團體的設立與運作,也難以完全撇除政治的影響,更遑論中共專制威權統治下的行政機構!這判決單以契約與工作紀錄就認定「社區主任助理」的職務未具有政治性,不免讓人質疑是黨國統治下逃避或刻意忽視實質政治討論的延續。
 
而面對中國惡勢力的進逼,判決卻輕描淡寫的指出:「台灣為民主開放的社會,民眾接受資訊管道暢通且資訊量充足,可謂『見多識廣』,#民眾自有充分的判斷能力」、「#陸方統戰措施對台灣威脅未盡明確具體」...。
 
見多識廣!統戰措施對台灣威脅不明確、不具體!是在哈羅!?
 
北高行的鴕鳥心態還真是讓我們大開眼界!2018年地方大選中因中國假訊息氾濫所造成的傷害難道還不夠嗎?當全球在經濟、政治上共同 #去中國化,北高行卻反其道而行,#難道北高行是中國人民法院
 
以九二共識綁架司法,法官為中國專制威權統治服務?
 
根據社區主任助理招聘條件明示必須要認同「九二共識」,但面對此等強烈破壞台灣主權的行為,在判決中竟然指出九二共識「純屬個人思想自由或政治信仰問題」,內政部的裁罰 #形同懲罰個人的政治立場
 
再看看在判決中不斷地引用陸委會的「三原則」,即2004年3月1日所公告的「禁止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原則:
 
涉及國家認同或基本忠誠度
對台統戰工作
有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虞
 
但在台灣的政治現況中,表態「認同九二共識」所代表的政治立場不可能不涉及「國家認同」,因此必然違反陸委會原則中的「國家認同或基本忠誠度」!這判決卻刻意淡化、甚至掩飾九二共識的政治意涵,將它限縮在個人政治信仰自由,是無視中國對台壓力與中國唱和的行為,#難道法官判決碰到中國也要內建九二共識才能審判
 
北高行審判紀錄問題重重
 
作成這次極具爭議而令人不敢置信之判決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過去就以保守著稱:例如與不當黨產條例有關的一系列聲請停止執行案件,多作成停止執行的裁定而不利於不當黨產的調查與處理;八月底即將公布釋憲結果的「不當黨產條例違憲案」就是由北高行的承審法官們所聲請,且還 #沒有勇氣到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捍衛他們的價值;四月底婦聯會遭內政部依《政黨法》廢止而聲請停止執行,也是由北高行以政黨法有違憲疑義為由而裁定停止執行,讓婦聯會得以繼續存活。
 
北高行爭議判決不斷,更屢屢站在台灣民主與轉型正義的對立面,加上這次台人赴中任公職卻撤銷裁罰的誇張判決,我們不禁要問,台灣的司法體系中還有多少這樣戴著「黨國眼鏡」的法官?不斷阻礙著台灣轉型正義的推動與國家安全的維護。
 
面對中國的威脅,#司法改革已是國安的一環,台灣基進支持並持續監督司法改革中對司法體系的轉型正義與換血,並排除潛伏在法院中的「#中華黨國恐龍」刻不容緩。

< 資料來源:台灣基進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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