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也是中國國民黨的?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片擷自台北旅遊網/許宜容攝)

 

自從大法官釋字793號宣告「黨產條例全部合憲」後,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中國黨)一票想錢想瘋了的徒子徒孫,眼看七十年來在台灣收刮的民脂民膏,那來不及五鬼搬運的,可能即將陸續被收歸國有(或返還當初被橫徵暴歛的民間私人),於是乎,黨國不分症候群又開始發作了!

首先,有中國黨人說了:「故宮裡面的國寶是國民黨的」、「門票收入要還給國民黨」。這,像不像打家劫舍的土匪說話的口氣?事實上,故宮裡面的國寶,是中國黨自中國敗逃台灣前夕,分批運抵台灣的(1948年12月下旬兩批、1949年1月下旬第三批)──文物寶貝來自於中國,沒錯;保護文物並籌劃運送國寶,中國黨立下汗馬功勞,也沒錯;同樣沒錯的是,所有文物都不是中國黨的!

至於腦筋動到故宮門票收入,也是白搭,理由有二:一者,中國黨不是擁有故宮文物的主人,充其量只能當故宮文物的經營管理者;再者,故宮的人事費加上文物維修費、雜支等開銷,長期以來都遠大於門票收入,差額都由國庫補貼,中國黨如果要以故宮的經營管理者自居,沒有只負責拿走門票收入,卻不管人事費、文物維修費與雜支開銷的道理!

爭取故宮的門票收入被打臉後,又有中國黨不分區立委葉毓蘭說了:「央行的黃金也是中國黨的!」這話可怪之處有二:其一,向來只聽說過假公濟私的國庫通黨庫(國庫的錢任隨中國黨搬),現在竟出現假私濟公的黨庫通國庫了(中國黨的黃金存放央行任隨支用),不亦怪哉?其二,蔣介石部隊敗逃台灣時,確實也帶來相當數量的黃金,可是,別忘了,當年跟隨來台的軍人、眷屬、官員,人數當在一、二百萬之譜,這些人一年到頭,吃的、喝的、用的柴、米、油、鹽、酒、菜、魚、肉,不是來自台灣,難道是自中國帶過來的?不是花錢向台灣人買的,難道是搶台灣人的,可以一毛不花?還有那政府官員、將士兵關的餉,也是中國黨從中國帶來的不成?在台灣物價被搞得一日三市飛漲的那個年頭,根據曾長期擔任蔣介石侍從官的前主計長周宏濤在回憶錄所披露的,中國黨帶來的黃金,因支付軍餉,在來台第二年的一九五○年九月就花光光了!

中國黨押送的故宮文物與黃金,事後可以聲稱東西是該黨的,下一次,中國黨可能有人會說:台灣,是中國黨「光復」的,所以台灣也是中國黨的!嗚呼,逃亡叫轉進,軍事託管變佔領、殖民統治叫光復,中國黨還真是會掰。事實上,沒有中國黨敗逃寶島,台灣會更好!同樣的殖民,後到的中國黨統治下,台灣今天的國民年均所得為2.5萬美元,如果由先來的日本繼續統治,是項所得好歹已超過4萬美元。「光復」二字,實在是台灣人難以承受之重!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 資料來源:台灣英文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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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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