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黑歷史:央行財庫通黨庫

繼「故宮國寶黨產說」後,日前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又加碼拋出「央行黃金黨產說」,稱黃金乃國民黨帶來台灣,並建議國民黨要求政府發還云云。從法律而言,這種建議毫無請求權基礎,不值一哂。但從歷史來看,中央銀行與國民黨間這段黑歷史,值得藉機溫習。

中央銀行曾以「無息透支」方式借給中國國民黨一案,於二○○○年一月前立委鄭寶清早已公開揭露。只是中央銀行不肯正面回應,並以查無「未了債權」來蒙混世人。延宕多年後,直到二○○七年三月間,中央銀行才坦承曾於一九六一至一九七○年間,陸續提供五筆無息貸款給國民黨中央委員會、財務委員會及大陸工作指導委員會,貸款額度合計一億六千五百萬元,實際動用一億六千四百六十五萬元。又這筆借款,除一筆有提供實質擔保外,其餘都以信用保證方式借貸。

行政院黨產會調查發現,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在戒嚴時期曾向央行「免息借貸」1.6億餘元。(黨產會提供)

行政院黨產會調查發現,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在戒嚴時期曾向央行「免息借貸」1.6億餘元。(黨產會提供)

 

中央銀行非一般銀行,依據中央銀行法第十二條規定,央行業務往來範圍,僅限於政府機關、銀行等金融機構、國際及國外金融機構。國民黨當時連法人資格都沒有,但卻能以內部委員會名義,從央行無息借出上億貸款,已顯然違法。只是當年決定放款的涉案公務人員乃至法律責任,迄今仍渾沌不明。

立委葉毓蘭對央行如此關心,令人欣慰。建議不妨開議時促請央行提出專案報告,徹查這段黨國威權體制下「央行財庫通黨庫」的金融黑歷史。

(作者為南臺科大財法所教授兼所長)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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