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責任執法,有權力撤照

「雖然他多次酒駕,但政府吊銷他駕照就是剝奪人民開車的自由,民主已死!」

「雖然他多次酒駕,但他鄰居也有酒駕,政府不可以吊銷他的駕照,吊銷就是政治打手!」

目前幫中天新聞辯護的邏輯,大多是上述兩種。

中天新聞換照案,很多政壇人士怕得罪媒體,怕以後被封殺、被修理,不敢講話。

但道理其實很清楚:凡有執照,就有把關。若違法太嚴重,達到撤照標準,政府就有權撤銷執照。

站在公益的角度看,若違法達到撤照程度,政府裝作看不見、不處理,其實是政府的怠惰。

但凡事沾上政治,智商就會降低。本來清楚的道理,也被弄得歪七扭八。

中天新聞換照案的重點只有一個:

中天新聞違法、不履行承諾的程度,是否已經到法定撤照的條件?

如果是,政府就有責任執法,有權力撤照。

如果不是,就該檢討是否現行法令太寬鬆、是否要進一步修法,以解決紅媒的問題。剩下的就由觀眾來決定是否拒看、抵制。

馬英九執政期間,NCC也曾廢止年代綜合台換照許可。當時的理由就是「違規太多」。可見,電視台執照絕非「萬年執照」。

如果達到撤照條件,政府不動作,就是政府的失職。

要幫中天新聞辯護,該做的不是政治操作,而是在法律上論述證明「中天新聞不到法律規定該撤照的條件」。除此之外,都是旁門左道。

過往的威權集團打手,如今搖身一變,扮成民主鬥士,喊著「關電視台就是打壓言論自由」來唬弄人民,還有成千上萬人跟著搖旗吶喊,四處宣傳、自由自在。

如果臺灣政府果真極權獨裁,還能有這種現象嗎?

< 資料來源:苗博雅 MiaoPoya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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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苗博雅

苗博雅
律師、台北市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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