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法律戰

中國國台辦日前間接證實,中國正在制定「台獨頑固份子」清單,要終身追責,依法打擊台獨勢力。(中央社資料照)

中國國台辦日前間接證實,中國正在制定「台獨頑固份子」清單,要終身追責,依法打擊台獨勢力。(中央社資料照)

 

 

先是香港大公報在十五日宣稱,由於「台獨勢力活動猖獗、氣焰囂張」,中國正在制定「台獨」頑固份子清單,予以有力打擊、終身追責。起初大家引為笑柄,以為是中共喉舌又在為虎作倀,不料國台辦在十八日進一步放話:對台獨頑固份子及其金主等主要支持者依法予以打擊,是為了維護台海穩定。等於間接證實了前述消息。中國這個行動,果若實施,將是典型的「法律戰」,蔡英文政府必須嚴肅以對,並且要準備好有力的反制措施。

在國台辦代表中國官方正式發話後,黨政部門的反映,截至目前為止,基本上停留在「輿論戰」的層次,只是隔海叫陣,講些蒼白無力的廢話,似乎並未觸及,或是根本就未意識到一旦對岸「法律戰」發動,可能的影響以及因應方案各是什麼?我們希望國安會已經盤點相關資源,早就動了起來,如果尚未,蔡總統可得要訓令所屬立刻成立小組,全面的籌謀對策。

根據中共目前所釋放的內容,所謂的台獨名單,主要包括謀獨份子、金主,還有支持者,等於是行動者本人、金錢贊助者、選民與追隨者全都適用,目的在一網打盡,擴大震懾;絕不是國台辦所說的只針對「少數」,「廣大台灣同胞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的二分法。而支撐其所謂「嚴厲制裁」的依據,則是中國片面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刑法、和國家安全法的分裂國家罪等等國內法,對岸甚且加上了「終身追責」的警告,意味著沒有追訴期限制,可以地老天荒、天涯海角。

換言之,台灣國民未來除了前往中國,或是在與中國簽有引渡條約的國家,都有可能因言論自由、思想自由而嫁禍,從而使行動自由與人身安全都受到威脅。台灣(中華民國)做為一個主權國家,怎麼可能容忍中國對著我們的國民公然採取此一高度敵意的行為?因此,政府當然要拿出具體的辦法,讓中國付出相當的代價。

台灣是在一九九一年宣布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從此不再視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叛亂團體,並且展開兩岸之間的交流往來。三十年後的今天,如果中國政府膽敢公布什麼台獨份子清單,明言是其國家的敵人,並且意圖煽動台灣人與之劃清界線,台灣恐怕必須在相同的位階上,重新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敵國,共產黨政權是敵對勢力,並且也在法律上採取相對應的報復。

中國共產黨曾經在一九四九年透過新華社散布過所謂的內戰罪犯名單,對象當然都是國民黨的黨政軍高官,當時甚至還由傳聲筒恐嚇「國人皆曰可殺」,那時國民黨已經兵敗如山倒,毫無回擊的能力。二○二○年的台灣可不一樣,我們有民選的政府,國民對於這個國家有前所不及的高度認同,台灣人不允許一個專制國家可以對台灣的主張自由說三道四;台灣藉由疫情的有效防控,也博得了國際形象的高峰,有香港慘遭人權迫害的例子在先,我們也可以尋求世界各國伸援,公開聲明拒絕中國政治引渡的非分要求。政府應該與可以做的事情,實在太多了,不該只是「鬥嘴鼓」而已。

再強調一次,這是法律戰。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焦點評論》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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