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SA署長給拜登先生的信

美國聯邦總務署(GSA)署長艾米麗‧墨菲(Emily Murphy)週一(11月23日)給拜登先生發信,信中

1. 除了告知對方總務署提供過渡資源,

2. 並駁斥媒體的報導表示,我沒有收到來自白宮或任何政府機構要求我推遲決定的指示,

3. 並說GSA署長並無權認證總統選舉的獲勝者,總統選舉的真正獲勝者將由《憲法》規定程序確定。

 以下是全文翻譯,如果有媒體再亂報,可以直接剪貼給它們看!

GSA署長發給拜登信件的全文翻譯:

親愛的拜登先生:

作為美國總務署署長,根據經修訂的1963年《總統過渡法》,我有能力提供某些選舉後資源和服務,以協助總統過渡。見《美國法典》第3編第102條註釋。我認真履行這一職責,由於最近的事態發展涉及法律挑戰和選舉結果認證,我今天發送這封信,向你提供這些資源和服務。

我把(自己)成年後的大部分時間都奉獻給了公共服務,我一直在努力做正確的事情。請知道,我是根據法律和現有事實獨立做出決定的。我從未受到任何行政部門官員——包括在白宮或總務署工作的官員——的直接或間接壓力,(他們)也沒有對我做出決定的內容或時間施加任何壓力。要說明的是,我沒有收到任何要求我推遲決定的指示。

然而,我確實在網上、電話和郵件中收到了針對我的安全、我的家人、我的員工,甚至我的寵物的威脅,試圖脅迫我過早地做出這個決定。即使面對數以千計的威脅,我也始終致力於維護法律。

與媒體報導和影射相反,我的決定並非出於恐懼或偏袒。相反,我堅信,法規要求總務署長確定明顯的當選總統,而不是強加於人的(當選總統)。遺憾的是,法規沒有為這一過程提供任何程序或標準,因此我參考了以前選舉中涉及法律挑戰和不完整計票的先例。總務署沒有規定法律糾紛和重新計票的結果,也沒有決定這種程序是否合理或正當。這些問題是憲法、聯邦法律和州法律所規定的問題,應由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選舉認證程序和決定。我認為,一個負責改善聯邦採購和財產管理的機構不應該把自己凌駕於憲法規定的選舉程序之上。我強烈敦促國會考慮對該法進行修訂。

如你所知,GSA署長並不挑選或認證總統選舉的獲勝者。相反,根據該法,GSA署長的作用極其狹窄:為總統過渡提供資源和服務。如上所述,由於最近涉及選舉結果的法律挑戰和選舉結果認證的發展,我已經決定,您可以根據要求獲得該法案第3條所述的選舉後資源和服務。總統選舉的實際獲勝者將由《憲法》中詳細規定的選舉程序決定。

該法第7節和2020年10月1日第116-159號公法規定,在2020年12月11日之前繼續撥款,為你提供6,300,000美元,以執行該法第3節的規定。此外,根據第116-159號公法,授權撥款100萬美元,用於為被任命者提供情況介紹會和編制過渡目錄。我提醒你們,該法案第6條對你們提出了報告要求,作為從GSA獲得服務和資金的一個條件。

如果我們有可以為您提供任何幫助,請與聯邦過渡協調員瑪麗·吉伯特(Mary D. Gibert)女士聯繫。

真誠的,

美國總務署署長
艾米麗‧墨菲(Emily Murphy) 

< 資料來源:Ping Ann的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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