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保證金 不宜輕易廢除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范雲等人,日前公開呼籲應廢除參選保證金,以落實平等參政權,然而就選舉實務角度而言,參選保證金仍有保留的必要性,貿然廢除只會惡化選務與民主品質。概述如下:

一、廢除參選保證金,將導致參選爆炸、癱瘓選務工作:

以縣市議員選舉為例,各縣市選務單位受理參選人登記動輒數十人或逾百人,相關登記暨公告程序已屬繁瑣,倘免除參選門檻,海量的參選人數,將使選務單位的行政負擔更為沉重,另將導致開票作業冗長,二○一八年尚且要開票到深夜,倘參選爆炸,恐怕要開票到隔夜方休。

再者,參選人本應有社會支持,若連區區保證金都無法募得,要不就欠缺民意支持,要不就毫無參選誠意,只想胡鬧博版面,讓前述兩種人參選,除了耗費行政資源與社會成本外,不見有任何益處。

二、廢除參選保證金後,不利選民「選賢與能」:

試想參選保證金廢除後,因參選成本大幅下降,一選區的議員參選人動輒高達五十人以上,選舉公報上一張張陌生臉孔,選民實難分辨參選人政見與言行良窳,最後恐怕直接投票給看板廣告上常見的臉孔,如此一來,豈不又有利於有銀彈砸廣告的候選人嗎?

三、以連署替代參選保證金無助改善現狀:

支持廢除參選保證金論者主張,財產不應成為參政門檻,因此提議以選民連署作為參選門檻的替代方案,問題是,推動連署難道不用花錢嗎?就如同罷免案的連署,從設立連署據點,到動員人力、發放文宣來宣傳,都需要資金作為後盾,以連署作為參選門檻,只會導致愈有錢和政黨奧援的候選人,就愈能通過連署,資金來源多寡仍為參政門檻,無助改善現狀。

四、導致選舉淪為金錢遊戲的並非參選保證金,而是競選開銷:

廢除參選保證金的主要理由是,不讓選舉淪為金錢遊戲,但事實上,導致選舉淪為金錢遊戲的並非參選保證金,而是競選開銷,工作人力要錢,文宣廣告要錢,選舉活動要錢,這些開銷都讓選舉成為銀彈競賽,因此,要讓選舉不再與金錢纏綿,根本之道是推動訂有預算上限的公費選舉,廢除參選保證金不僅無法治本,連治標的效果都沒有。

(作者是前監獄教誨人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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