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憑什麼說要武統台灣

 

最近威權中國武統民主台灣聲音甚囂塵上,中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在兩會後記者會揚言兩岸必然統一,中共在台灣問題上沒有妥協餘地,沒有退讓空間;前新黨主席郁慕明隨後呼應高喊要武統,親中媒體人黃智賢也附和:拖越久台灣會越神經。但話說回來,中國憑什麼統一台灣?難道是靠「胳膊粗、拳頭大」,就能任意「恃強凌弱」嗎?

中國政府武統台灣的主張與法與理都與事實大相逕庭,毫無正當性與適法性。(湯森路透)

 

中國侵台理由千篇一律了無新意,不外乎認為「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認為「這是歷史和法理事實」,以及「也是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但中國政府的主張於法於理都與事實大相逕庭,毫無正當性與適法性。

首先中國從來就沒有固有疆域,無所謂不可分割的部分。從西元前211年秦始皇至1949年毛澤東統一中國,歷經2000多年的中國歷史,各朝代主權所及之處從來就沒有所謂「固有領土」;即便習近平在2018年慷慨陳詞:「老祖宗留下來的領土一寸也不能丟」,但習的賣力演出卻與中國過去事實完全不符。自中共建政後,隨即承認親蘇聯的外蒙古獨立、到1950年代主動將新疆部分地區割讓巴基斯坦、將雲南江心坡與南坎地區割讓給緬甸、再到1960年代把半個長白山與天池割讓給朝鮮等等。中國過去丟失的土地還含蓋唐努烏梁海、貝加爾湖、庫頁島、海參崴、外興安嶺、江東七十二屯、海蘭泡、黑瞎子島、藏南、夜鶯島等。

其次中國不享有歷史性權利主張。中國歷朝對台設官統治,有學者認為最早在12世紀時的宋朝曾派兵駐守澎湖,但未及於台灣;直到1662年荷蘭降鄭後,「台灣自此正式劃入中國版圖」,之前真正統治台灣的是荷蘭在1624-1661年間,主要以台灣南部嘉南平原一帶,以及西班牙在1626-1642年間,以台灣北部的淡水為主。前總統李登輝在其所著「餘生」一書中指出,台灣在過去400多年間,歷經6個外來政權,分別為荷蘭、西班牙、鄭成功、清朝、日本及國民黨國民政府;台灣在1991年修憲將憲法有效行使限縮於台澎金馬及其他離岸島嶼,承認中共統治中國的合法性,正式與「中國正統」畫出界限;並且在1996年第一次由人民直選舉總統後,台灣人真正當家作主。至於中共對外主張擁有台灣的歷史和法理事實,就如同2015年聯合國南海仲裁案,中國對南海主權的主張不享有「歷史性權利」。

第三中國主權主張違反國際法。再就國際法而言,領土或疆域是指主權國家所管轄的地區範圍;一個國家在長期歷史演化過程中都有自己的屬地,但國家領土很少是一成不變的,由於各種原因,國家可以取得新的領土,也可以失去領土。因此,依國際法領土取得有各種方式,如先佔、添附、割讓、購買、交換、贈與、征服、及公民投票等。現代國際法嚴格禁止侵略戰爭,以征服取得被征服者的領土主權,是無效且非法的。如1990年伊拉克入侵兼併科威特並宣布為其第19個省,聯合國不僅宣布伊拉克的行為無效且授權其成員國對其進行制裁。中共建政後,不管與美國所簽訂的三個聯合公報或其他國家的建交文書,主要國家都不承認(recognize)台灣是中國一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也不是中國神聖的固有疆域。因此,國際社會對台灣的普遍共識是一個擁有「良善力量」、「完全民主」、「具關鍵經濟」、及「防疫典範」的主權獨立國家。

綜合上述,中國想統一台灣與中國領導人對外所持主張無關。中國歷史本就是一部戰爭史,版圖的擴張都是經由戰爭取得,疆域的限縮也是受制於強敵的環伺,現在只是「中國站起來了、富起來了、強起來了」!要展現「厲害了我的國」!解決了香港問題,緊接就是「驅逐美國收拾台灣」、準備觊觎日本釣魚台,隨後恐將主張琉球、朝鮮、越南是中國固有屬地,想重新建立中國新的朝貢體系。

※作者為政府前駐美人員

< 資料來源:《上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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