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荒唐警察故事何其多


高雄市警察局12日凌晨起擴大臨檢、路檢及威力巡邏等 勤務,強調要肅槍、確保市民安居樂業。 (高市警察局提供) 

 

無可諱言,在各行各業職場上,都難免出現害群之馬。其中,諸如最需要愛心的托嬰中心與幼兒園工作者,竟然對毫無自衛能力的嬰幼兒施暴凌虐;神職人員,竟然在教堂內對天真無邪的男童伸出狼爪;法官,竟然跟作奸犯科者密集宴飲酬酢;政戰情報人員,竟然當起敵對國家的間諜等等,在在令人髮指!

至於近年來頻傳的警察變小偷、變毒梟,因為反差實在太大,吾人側目之外,不知要何以名之了!像李哲銘在擔任蘭嶼分駐所所長期間,竟然涉入載運超過1400公斤(市價估計超過30億元)的毒品走私案;像台北市松山分局發現有人涉嫌在網路聊天室內販毒,逮到該名毒販後,發現其身分赫然是刑事局警官;像私吞詐騙集團車手120萬元贓款的2名基隆市警員,竟然連同另外2名警員在偵辦其他毒品案件時,有志一同涉嫌「以多報少」,暗槓毒品;像涉及槍擊「館長」陳之漢的竹聯幫寶和會,其前會長邵柏傑經查緝到案後,其價值不菲的AP精品名錶,竟然在新北市刑警大隊宣告不翼而飛,逼得新北市刑大只好以50萬元與邵男和解。

新北市刑大雖遍尋不著邵男的AP精品名錶,近日倒傳出在備勤室天花板搜出內裝「改造手槍1把、多包安毒、海洛因」,卻未記載明確編號、承辦人的公文封。據稱:是刑大10年前搬遷駐地時,原承辦員警便宜行事,將裝了槍毒證物的公文封亂丟,經其他員警發現後擔心證物遺失,乃於搬遷後先行暫收在天花板──承辦警員對犯罪證物不當回事的匪夷所思程度,讓人大開眼界;而第三者發現無頭證物公文封後,SOP不是積極找尋承辦員警取回或直接向上呈報,還沒安全地方擺(放顯眼處怕被順手牽羊嗎),只好藏備勤室「天花板」(是束之高閣的意思嗎)「以防遺失」(還真的一放十年沒遺失),如此天才神邏輯真是扯到不行!

上開警員們的荒唐行徑,跟黑道有何兩樣?為免劣幣驅逐良幣、一粒屎壞了一鍋粥,對害群之馬,警界當局有啥家醜外不外揚的?該汰除、該送法辦,做就是了,否則,對多數奉公守法的,既不公平,更是無形的傷害!

(作者為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 資料來源:台灣英文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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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張國財

張國財
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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