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說我對政府很寬容,其實不是,我認為政府需要監督,但監督應該建立在合理的基礎上,而不是刁難,不能給 1000 元要求買龍蝦鲍魚,還要找錢,人民是顧客,但也別變成奧客!
我對政府的期待一直都不高,剛上班時收入低,我認為是自己的問題,房價高,我認為自己應該更努力,生三個,就是自己要承擔,我不會去期待政府要給我什麼幫助,有,是最好,沒有,我自己想辦法。
我自己不見得是 100 分的國民,所以我不會用 100 分高標準去要求政府,像疫情爆發,大家都說政府不好,我想,疫情之下,自己有沒有配合政策呢?
一堆人跑去繞境或吃吃喝喝,也是爽過頭,可是自己想一想,母親節我也在聚餐啊?
那別人母親節聚餐確診了,是運氣不好,我沒中,運氣很好,可是我還是不夠小心啊!
那我能要求政府做到 100 分嗎?
我認為政府表現只要有 70 分,就算及格了,什麼叫 70 分呢?就是其他歐美國家或日韓表現怎麼樣,我們跟他們差不多就好了。
陳時中雖然去年很神,但他還是人,不是神,有神一般的表現,我給他鼓鼓掌,回復一般水準,我也接受,因為他是人,不是神。
只有上帝視角的人才是神,用神的標準要求別人真的很爽啊!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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