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正黃郁婷事件是監院天職

代表國家隊到北京參加冬奧的黃郁婷,離正式開賽兩周前的春節發文向中國拋媚眼,要微博「網友幫忙打call(加油)」,隔一周穿起中國隊運動服示眾,大剌剌以「運動無國籍」公然舔中。我們要責問的是,代表團總領隊陳士魁當下竟沒有制止,也沒有向體育署報備。難怪黃郁婷狗膽越來越大,開幕接受《北京日報》訪問時,「在主場比賽」的屁話都敢宣之於口。

台灣北京冬奧競速滑冰選手黃郁婷。(美聯社)

 

 

黃郁婷爭議二月三日見報後,中華奧會仍安排她出任開幕式台灣代表團掌旗官。什麼跟什麼啊。體育署也好、「中華奧會」也好、總領隊也好,第一、第二、第三時間完全沒有作為。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還替黃背書說「敏感度不足」,不會處罰。群情憤激下,行政院長蘇貞昌十九日下令教育部、體育署針對黃不當言行進行調查、處分。接著,總統府發言支持行政院。再接下來教育部長潘文忠說話了。但陳士魁虛以委蛇,說四月才要進行檢討,而且表示:「判刑也要先有相關法規才能執行」,言下就是辦不了。院長見有關單位推諉不決,重申前令,部長潘文忠再度重話,宣告兩周內做出決定和處分。

有趣沒有趣?從黃郁婷發難到閣揆說話歷二十五天之久,迫使府院部同時出手,體育署以下竟要拖到四月才辦,部長遂下令體育署,兩周不到搞定。最後會如何處置?誰知道。滑冰協會秘書長吳倫閑強調,「若黃郁婷已真心悔改,我們也不會扼殺她的選手生涯」云云。黃沒有悔不悔改的餘地,嚴重犯紀已鑄成。舉個實例。德國雪橇滑手娜塔莉·蓋森伯格(Natalie Geisenberger)回國後對媒體說,她永遠不會再去中國,「並不是我想去中國,而是國際奧委會決定讓北京主辦奧運會」,接著譴責國際奧委會將冬奧主辦權交給「人權記錄惡劣」的中國。蓋森伯格是雪橇滑手,黃郁婷是滑冰選手,兩人有得比;不同的是,蓋森伯格可是本屆冬奧金牌得主,不像黃郁婷落到二十四名去。德國選手殷殷以「人權」為念,如Isaiah Berlin所說:「人權就是民主」;黃郁婷把無人權、反民主的中國當成「主場」,唱和中國武嚇台灣。

問題來了。黃郁婷出線,有嚴密審查程序嗎?黃郁婷的父親不但兼教練且父女以「Hope溜冰鞋」在中國大賺其錢;Hope正是黃郁婷的英文名字。逐利於中國的一家人有資格代表國家嗎?難怪黃郁婷步步走來荒腔走板。誰該負責?再看大一點的課題。政府宣布杯葛奧運開幕,與國際許多民主國家同步,不旋踵間又食言而肥。朝三暮四,施政如兒戲!誰該負責?

黃郁婷事件暴露台灣民主憲政的難局。在黨政獨大、行政立法同步下,官僚體制一旦胡整亂搞,我們別有制衡的機制嗎?有。多個民間社團看不下去,決定到監察院提出檢舉,要求監院調查、糾正。現在球到了監院手上,監院能盡責嗎?

立院立馬磨刀要修憲,廢監院是重頭戲。不過以修憲門檻之高,一定成不了局。監院該不該廢?有沒有存在價值?則是核心議題;民間社團的檢舉函正提供監委展現風骨,藉此說服人民監院存在有理的價值;這是監院的機會,也是轉機。

(作者金恒煒為政治評論者;http://wenichin.blogspot.tw/

< 資料來源:《自由廣場》〈金恒煒專欄〉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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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恒煒

金恒煒
金恒煒,本籍浙江溫州,為台灣著名政治評論家、台灣獨立運動人士、凱達格蘭學校校長。父親是金溟若,兄長是金恆傑、金恆鑣。 金恒煒畢業於輔仁大學歷史系,曾任《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主編、副總編輯等職務並曾派駐美國。1986年創辦《當代雜誌》月刊,任總編輯。目前在《自由時報》撰寫〈金恒煒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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