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爆柯志恩的胡言亂語

 

柯志恩犯下嚴重的學術不倫,被我揭發後惱羞成怒,反控我抹黑攻擊她。為了不讓柯志恩狡辯脫罪,我要踢爆她的胡言亂語。

根據我揭發的證據,柯志恩犯了兩項學術不倫:「自我抄襲」與「一稿兩投」。

自我抄襲:柯志恩有一篇期刊論文,摘要的內容96%抄襲自她的另一篇論文。這在學術界叫「自我抄襲」。

一稿兩投:柯志恩自我抄襲的兩篇論文,差別在研究樣本不同。一個研究套用兩個樣本再分別發表,這在學術界叫「一稿兩投」。

柯志恩犯下的學術不倫,只有同行才知道嚴重性。為了不讓柯志恩繼續狡賴,我要用個簡單的類比,說明她的犯行有多惡劣。

#簡單的類比

把論文類比為電影,論文摘要就等同電影預告片。若柯志恩是電影編導,她犯下的學術不倫可類比如下:

在2004年初,柯志恩編導了一部電影,片名是「陽光女孩」。在2004年底,柯志恩又編導了一部電影,片名是「陽光小女孩」。

兩部電影的情節與畫面高度重疊,差別只在女主角的年齡不同:「陽光女孩」的主角六十歲;「陽光小女孩」的主角十六歲。

柯志恩把這兩部電影交給兩家不知名的戲院放映。筆名翁達瑞的影評人剛好看到預告片,發現兩部電影的畫面高度重疊。

經過仔細的比對之後,翁達瑞確認「陽光小女孩」的預告片,有96%的畫面來自「陽光女孩」的預告片。兩者只有4%的畫面不同,原因是女主角的年齡從六十歲降到十六歲。

根據兩部電影的預告片內容,翁達瑞揭發柯志恩犯了「創作不倫」,包括「畫面回收」與「一片兩用」。

#柯志恩的反擊

翁達瑞的臉書貼文引來柯志恩的七點反擊,而且多屬轉移焦點的胡言亂語(見截圖)。以下我將逐點踢爆柯志恩的狡賴之詞。

1、摘要不等於論文

柯志恩刻意轉移焦點,因為沒人會搞混論文與摘要的差別。我質疑的是摘要「自我抄襲」與論文「一稿兩投」。這兩者才是柯志恩應該澄清的重點。

柯志恩宣稱論文摘要有規範,因此多數論文摘要都有雷同性。這是柯志恩的漫天大謊。世上不會有兩部預告片雷同的電影,也不會有兩篇摘要雷同的論文。

2、學術累積在於「專精」

我知道很多學者都有專精的研究主題。專精指的是畢生研究相關、甚至相同的題目。

好笑的是,柯志恩的專精指的是「自我抄襲」與「一稿兩投」。假設柯志恩是專精的編導,她也會一套劇本拍兩部電影,而且預告片96%重複。

3、小學師培當然不是大學師培

柯志恩的兩篇論文摘要內容96%重複。即便論文長度不同,也不會改變她「自我抄襲」與「一稿兩投」的事實。

沒人說柯志恩不能拍兩部電影,主角分別是六十歲的「陽光女孩」與十六歲的「陽光小女孩」。問題是,柯志恩編導的兩部電影情節相同,預告片的畫面96%重複。

4、柯志恩博士論文網路可以輕易查到

謝謝柯志恩給我這個線索,我一定會下載她的論文,再找時間好好拜讀。

找不到柯志恩的博士論文是我的疏忽。問題是,我質疑的不是柯志恩的博士論文,而是她後來發表的期刊論文。就算柯志恩的博士論文找得到,這也無法改變她「自我抄襲」與「一稿兩投」的事實。

5、柯志恩學術升等,依照教育部最嚴格的規範

柯志恩的這個辯解,多了「最嚴格」三個贅字,透露她的心虛。難不成教育部有多套審核規範?如果柯志恩適用最嚴格的規範,那較寬鬆的規範給誰用呢?

事實上,升等審核屬榮譽制,多數審查人不會質疑受審人的誠信。若受審人有心欺瞞,那審查人更難發現。

重點是,柯志恩升任正教授時,是否有將兩篇抄襲的期刊論文同時送審。若無,那柯志恩就是刻意欺瞞。若有,那就是審查人失職。

6、柯志恩在學術、教學、社會貢獻等表現有目共睹

我質疑的是柯志恩的學術誠信,無關她的整體為人或表現。

縱使柯志恩是好媽媽、好太太,好鄰居、開車不像徐巧芯會紅線違停,這一切都無法掩飾她的學術不倫,包括「自我抄襲」與「一稿兩投」。

7、著作是否數位化,尊重投稿期刊的作法

為了追查柯志恩的學術經歷,我在谷歌學術搜尋鍵入她的英文名,但只發現兩筆出版資料,而且還找不到她的博士論文。反之,我只鍵入高虹安的英文名與論文關鍵字,她的博士論文就跑出來了。

無論如何,這也不是我質疑的重點。如果柯志恩的學術著作全都數位化,或許我可以找到更多的學術不倫,但這也不會改變她「自我抄襲」與「一稿兩投」的事實。

#結論

柯志恩洋洋灑灑提出七點反擊,多屬胡言亂語,我逐一踢爆如上。諷刺的是,柯志恩並未否認「自我抄襲」與「一稿兩投」。原因很明顯:我提出的證據明確,柯志恩根本無從閃躲。

柯志恩所犯的學術不倫,正是科技部與教育部三申五令禁止的行為。如果柯志恩的格局夠高,她應該勇敢認錯,而非揚言對我提吿,甚至用高額賠償威脅我。

 

< 資料來源:翁達瑞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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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翁達瑞

翁達瑞
曾任教多所美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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