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應公開審定書完整內容


台大昨「突襲式」宣布林智堅碩士論文抄襲,引發外界議論。 (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林曉雲、楊綿傑/特稿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被檢舉碩士論文涉抄襲,台大昨天臨時召開記者會認定林智堅抄襲,撤銷其碩士學位,「突襲式」宣布啟人疑竇,種種巧合讓人往選舉面、政治面猜測。台大應公開此案審定書全部內容,供各界檢視,才是維護台大百年校譽的正途。

就程序面來說,學位的撤銷事關重大,但台大在記者會舉行前一小時,才突然通知媒體,作法不尋常。由記者會一開始麥克風就出狀況,工作人員連換好幾支麥克風才搞定來看,顯然記者會匆促上場。

對照林智堅在後來記者會中表明,他於八月八日晚間透過律師發函台大,表達他十一日或十二日可到台大社科院審定會說明,結果台大隔天即召開臨時記者會,時間點也太巧合。

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規定,學術倫理案件處理過程中之相關人員,有具體事證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應自行迴避。尚不論社科院院長蘇宏達有濃厚國民黨色彩,此時又正是桃園市長選舉期間,單以昨日記者會中他承認發信稱此案為「醜聞」一事,即已給人偏頗疑慮,但蘇宏達未迴避,台大校方也淡化,無法弭平未審先判疑慮。

此外,兩篇論文高度雷同,台大認定林智堅發表論文在後為抄襲,但對於林智堅提出二○一六年即有論文初稿,早於余正煌論文,指導教授陳明通也證實是他把林的論文初稿交給余,這些關鍵證據校方為何不採認,也未詳述理由,同樣啟人疑竇。

誠如台大不具名學者表示,審定委員會是否對當事人所提事證、線索慎重調查?從結果來看恐仍然讓外界有疑慮。突襲式開記者會的操作,難免也讓人覺得怪。

台大特聘教授吳瑞北同樣質疑審定書未完整公開,在法律上站不住腳,資訊公開是原則,學校應該說清楚,以昭公信。

全案如同一造缺席之判決,兩個月時間可以調查,三週就火速判定,台大若想維護百年校譽,這些疑點仍必須對外清楚說明。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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