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害者和受害者逆轉?

 

對恩恩事件,新北市眾多官員過失殺人的官司不起訴,許多媒體下標題:「恩恩爸」告侯友宜、陳潤秋涉嫌過失致死 新北檢給予不起訴。

基本上這些案子都不是恩恩爸爸去告的,下這種標題真的相當的誤導。我一開始看到這個標題,還不知道細節,直覺就想過失致死的控訴應該很難吧,林先生理性發言的態度,我相信重點應該不在這裡。果然今天新聞說林先生說主要的戰場是在國賠。

這個新聞的底下有許多刻意的操作,很多人直接連結說林先生想要從事政治之類毫無根據的指控。雖然小燈泡媽媽最後是當立委,但莫名其妙把這些事情搞在一起,如果不是帶風向的網路政治公關公司,而是一般人,道德相當惡劣、缺乏同理心、人格異常。

恩恩和林先生的家庭非常明顯是受害者,但我們社會看起來有一部分的人想要扭轉加害者和受害者之間的關係,所謂「加害者與受害人逆轉」

受害人因他不得不遭受的不幸而受到指責,加害者與受害者逆轉的核心是逆轉內疚感,這些人聲稱:這不是加害者的責任,而是受害者自己。假定的受害者是實際的犯罪者,因為他錯誤地將自己的罪行歸咎於其他人。

就納粹德國殺害猶太人的歷史,這種逆轉加害與受害主張有這樣的陳述:也許猶太人自己應該為他們被各個民族所憎恨做生意的方式負責。根據這個陳述,猶太人自己提供了他們被滅絕的原因。如果他們不是那麼貪財,沒有人會殺了他們。

那些使用這些刻板印象和仇恨的人強調自己是無罪的,因為他們無法控制他們的仇恨,這是仇恨對象完全強加給他們的。按照這種邏輯,加害者只是一個不情願的肇事者,他對自己的行為無能為力或無法決定反對。簡而言之:決定權在加害者一方被否定。

二二八也是因為台灣人民不乖,所以被國民黨找一些來殺掉,我也看到許多言論是國民黨不得不這麼做,不這麼做的話台灣會亂。

其實最簡單的就是所謂的迷你裙邏輯,如果被強暴的女生沒有穿迷你裙,她就不會被強暴,責任都是在受害者身上。

烏克蘭情形的邏輯也是一樣,只要乖乖地不抵抗,或割一些領土給俄羅斯,就不會戰爭了。

二二八加害者的後代跟國民黨為什麼不道歉?

加害者很清楚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但不準備承擔責任:當道歉的要求提出來時,總是同時為自己的不正義尋找藉口,不想與它有任何關係。反正受害者很笨,而第三方沒有良心,加害者及後代繼續吃香喝辣當市長、當總統也沒什麼問題。

了解加害者的動機並不是立即逆轉,而是可以服務於完全不同的目標。當有人聲稱因為北約東擴、西方屈辱等原因,普丁別無選擇時,情況才會如此。

但既不能消除,也不能扭轉罪責的論點:普丁顯然是烏克蘭戰爭的罪魁禍首。因為他本可以在特定情況下採取不同的行動。一旦有人做出選擇,他們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很多人對恩恩爸爸討公道或二二八追究責任有不同的意見。不管是追查行政疏失或轉型正義目的不在懲罰或復仇,而是理解和反省這些教訓。

齊克果:生活只能向後理解;但必須向前生活。

如果不能還原真相、記取教訓、了解原因、追究責任,什麼事情都只能迷迷糊糊!

< 資料來源:李忠憲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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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忠憲

李忠憲
國立成功大學教授、《隱性反骨》作者。留學德國、研究資安、熱愛跑步、喜歡哲學。 曾任成功大學計算機與網路中心副主任、台灣教授協會科技組召集人。 寫臉書當筆記,喜歡德國文化,不愛爭辯,「很多事情是價值選擇的問題,而沒有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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