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接受podcast《法律白話文》專訪表示,即便修法通過,5月17日是法定的除役時間,核三廠2號機仍得先除役,之後再重啟,根據台電評估,安全檢查程序需要花3年半時間。 (《法律白話文》節目提供)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核三廠二號機將於17日除役,立法院今天審查「核管法」修法,藍白力拚核電廠延役。行政院長卓榮泰接受podcast《法律白話文》專訪表示,即便修法通過,5月17日是法定的除役時間,核三廠2號機仍得先除役,之後再重啟,根據台電評估,安全檢查程序需要花3年半時間。
卓榮泰表示,從前總統蔡英文執政以來,台灣一直發展綠電,明年底就能達到20%發電量,台灣綠電增加才能跟世界接軌,所以政府能源政策沒有全然的錯誤。
卓榮泰指出,現在大家討論比較便宜的核電要不要用,以及核三廠要不要除役,「核能發電當然1、2塊是便宜的,但是核廢料的處理,現在技術上、財政上,問題還是非常大,核一、核二廠的核廢料,到現在還沒有完全能夠處理好,何況是核三廠二號機在5月17號要除役了,核廢料要怎麼處理?」
卓榮泰提到,立法院現在有一個「核管法」的修訂,要把核電廠從40年壽命延長到60年,如果這個經過充分的討論、民主的表決,行政院當然沒有不接受的,但也不是說修法通過後,5月18日就可以繼續開。
卓榮泰說,5月17日是法定的除役時間,還是要先除役,之後如果要再重啟的話,還必須經過安全檢查的體檢時間。這個安全體檢在台灣內部是沒有經驗的,必須請教國外專家,核電廠除役之後,重新啟用要經過什麼程序?是否要重新做安全體檢?地震帶有沒有影響?用了40年的設備要不要更新維修?還買不買的到?都這需要再做安全檢查,依照台電估算,程序大概需要3年半左右時間。
卓榮泰表示,就算今天有電的問題,也不是靠核三廠就可以解決,況且也有人提到核二廠重啟,那更是一個遙遠的目標。所以政府現在還是朝多元綠電持續發展,在2032年之前,台灣的用電是無虞的。
他強調,總統推動第二次能源轉型,發展科技儲能設備,加上安全電網韌性,也對新的核能技術則採取開放態度。而且台灣沒有缺電,隨時的備載容量率都在10%到15%之間,就算核三廠二號機除役了,可能減少3%,也在安全容量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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