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辦公室被竊聽了

昨天晚上放上一篇關於板橋高中演講的文章時,有位網友在臉書的粉絲專頁留言,「柯文哲辦公室被竊聽了。」因為跟文章的主題無關,所以我立刻回「這跟板橋高中有關嗎?」

雖然自認為回得詼諧,但是心裡還是嘀咕,不過是場台北市長的選舉,連媽媽不想讓勝文不開心而已,有必要弄成像是尼克森總統的水門事件嗎?

陸續新聞傳來,第一篇應該是TVBS的快訊(11/5,0027),內文很短:「台北市長候選人柯文哲位在建國南路的辦公室,今天晚間被搜出竊聽器,已經向刑大報案!巧合的是對手陣營總幹事蔡正元晚間臉書PO文,公佈柯文哲市政顧問名單,柯陣營認為恐怕和蔡正元有關係,打算請他說明消息來源。」

第二篇是華視(11/5,0600),內容具體了一些,大概是「台北市長參選人柯文哲在台北市建國南路的辦公室,昨夜傳出被人竊聽,柯文哲陣營向警方報案以後,警方趕到現場沒發現柯陣營堅稱的竊聽器,但為求慎重仍由鑑識人員進行採證,以釐清案情。」

第三篇是自由時報(11/05,0611),寫得非常詳盡,所以我只擷取其中一段「柯辦總幹事姚立明今凌晨受訪表示,位於建國南路的政策部辦公室晚間突然發現有竊聽器,前兩天他們才被對手陣營公布行程,『念一大堆我們要跑的行程』,才有所警覺,全部辦公室「一個一個去搜」,但對於其他辦公室是否同樣也有竊聽器,他坦承不清楚,目前正在處理所有案情,一發現便先向市刑大報案,『我們是受害人』」

接下來又是TVBS(11/05,0750),比起前一天的報導,詳盡很多,已經採訪了簡余晏與李應元,但是大概也就是針對查到什麼東西做說明而已,唯一跟連勝文有點關係的報導,大概就是這一段,「這條線什麼用途,要等電信公司到場檢查才能解答。但巧合的是,在發現可疑電線的同時,對手陣營總幹事蔡正元在臉書PO文,公佈柯文哲尚未公開的市政顧問名單,柯陣營認為恐怕和蔡正元有關係,打算請他說明消息來源。」

再來是東森新聞(11/5,0950)的報導,主要針對警方目前調查的結果,還有簡余晏的發言進行說明,與蔡正元相關的內容只有,「近日連勝文陣營總幹事蔡正元臉書所公布之內容,為柯辦內部討論未定案之機密文件,令人質疑其獲取情資來源是否與此案有關。簡余晏嚴厲譴責違法的低劣手段,並期盼檢警單位秉公偵辦,儘速查明真相,揪出幕後黑手,不要讓首都市長的選舉蒙上民主政治的黑影。」

再來是中央廣播電台(11/5,1107)的報導,總算有柯文哲的親自回應,內容是這樣的:「柯文哲認為在選舉敏感期間不要做太多臆測,還是先交給專業的警方和電信人員調查。柯文哲:『(原音)我堅持專業問題專業解決,請警方、中華電信針對這東西去查,有多少證據講多少話,等警方跟中華電信把竊聽的東西搞清楚。』至於柯辦先說有2個竊聽器,後來又說是1條「市話跨接器」,說法反覆,柯文哲則表示他不清楚細節,但希望選舉能盡量正面,他也要求競選團隊不要打抹黑牌、悲情牌或恐嚇牌。柯文哲說,現在他的確不敢在電話中說太多,重要事情都會當面談,他認為在正常國家不該這樣。」

好的,整理到這裡,我想最沒資格說話的,應該就是釋迦勝文。請問他是哪裡來的口氣說:「如果柯文哲辦公室沒有被竊聽的話,柯文哲就應該退出選戰」?從報導上來看,有幾件事情可以確定:第一,蔡正元公布了完整的顧問名單;第二,行程確實曾經被完整披露;第三,辦公室已經向警方報案,如果誣告要負誣告罪的刑責。

我這麼說好了,就算有人大嘴巴,難道蔡正元就應該去聽應該去看應該去抄?然後得意洋洋的放在臉書上,告訴人家你們的秘密我都知道喔!一場乾淨的選舉,難道不應該是「除了對手主動公布的訊息以外,我不聽不看不抄,努力做好自己就好。」?對手陣營把蔡正元所作所為,與辦公室的異狀結合,這是哪裡不對?感覺起來就很像一對情侶去摩鐵,被另一半抓到,然後這對情侶辯稱,我們是去摩鐵談公事,如果你提不出我們通姦的證據,你就要同意離婚喔!這種說法,他敢講,我還真不敢聽。

況且,柯文哲什麼時候說過辦公室被竊聽了?(遑論他從沒說過是被大連艦隊竊聽!)針對這件事情,他「親自」的回應是:「我堅持專業問題專業解決,請警方、中華電信針對這東西去查,有多少證據講多少話,等警方跟中華電信把竊聽的東西搞清楚。」這樣講也要退選?按照這種標準,勝文是不是應該退婚退休與退生?他「親自」抹黑了多少東西?有道過歉嗎?MG149?TDR?頂新?身份證?法輪功買賣器官?他除了會黃金切割法,把自己做的事情切割以外,他有沒有反省過一點點事情?

最後,誣告是要負刑責的。如果是選舉手段,那麼柯文哲辦公室應該就是發新聞稿,加上幾家徵信社的報告,那也就可以嘩眾取寵了,就像大連艦隊歷次的抹黑一樣,何必需要提告呢?而大連艦隊又為什麼就不能靜待司法調查,然後該誰的就誰的,這麼喜歡對號入座呢?

退選?我想到黃秀霜昨天也叫賴清德退選。我看全台灣非國民黨籍的候選人都退選好了,都讓國民黨人順利當選,這樣有沒有好蚌蚌?

< 資料來源:呂秋遠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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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呂秋遠

呂秋遠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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