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又是一個死太監

一件事情跟大家報告。

金溥聰今天上唐湘龍的節目,對於我跟他的官司,表現他的不爽,極端不爽。
 
我必須在此回覆這姓金的:
 
A. 「特殊性關係」的官司,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我都贏了,怎麼樣,不爽,咬我呀!
 
B. 我有天寫了個造句,「男性屬下藉著特殊性關係當上駐美代表,如果這不是男妓,那什麼是男妓。」這裡的「駐美代表」,可以是大公司、社團、同學會……的駐美代表,你剪接我的造句,夾在訴訟狀裡,自己對號入座,說你就是那個「駐美代表、男妓」,如今判決定讞,你呢,如果因此成為笑柄──台灣第一個經法院認證的男妓,那我也只能用同情的眼光看你,唉,要不然要我怎麼樣?
 
C. 你上唐湘龍的節目,你應該知道(唐湘龍當然更應該知道),在國民黨智庫「國家政策基金會」改組後的新團隊裡,唐擔任「新媒體、新世代」組的「主要舵手」,也就是說,這個姓唐的,是國民黨的正式媒體打手、文宣工具,有這種身份,還主持節目,唐湘龍,你知不知道什麼叫做「政媒兩棲」?什麼叫做「新聞道德」?什麼叫做「羞恥」?當然,你不可能會知道的,罵了也是白罵。
 
D. 對了,姓金的。你與家人攜帶八大件皮箱去日本,台灣一堆駐機場記者,顯然沒有人知道你出國的事,所以一直要等到你抵達日本,超越了你的勢力範圍,才有遊客在機場行李輸送帶旁邊發現,最近才宣稱不會出國的你,怎麼悄悄地到日本了。我在這裡,正式向負責我國海關、國安安全的相關公務員提出質問,金溥聰一家出國,有沒有經由特殊管道上飛機,或者,逃避了所有飛機乘客都會有的行李檢查。媒體應該追查這個問題,相關官員應該出面誠實回答這個問題。如果有不法,且有人包庇,有法治觀念的立法、司法、監察人員,都應該挺身而出,為打擊特權發聲;如果金家一家跟大家一樣都按照程序出境,那我說,相關公務員出來說清楚讓大家釋疑,也是他們應該做的事,不是嗎?
< 資料來源:國寶級白目馮光遠在此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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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馮光遠

馮光遠
馮光遠(Neil Peng),筆名徐玖經,生於台灣台北縣三重鎮(今新北市三重區),祖籍中國上海,是記者、作家、編劇、劇場工作者及政治人物,曾任《中國時報》主筆、副總編輯。馮也是《給我報報》創辦人,以發表幽默與政治諷刺文章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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