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飼料油當食用油的就是畜牲,不可能是敵人!

意見不同不必是敵人

2015-12-04 02:21 聯合報 聯合報黑白集

在輕率的年代,我們急著對事情作出判斷,急著選邊站,忙著分敵友,也因此越來越不容易有和諧或持久的人際關係。這在選舉季節,愈發嚴重。人們可能在臉書上加許多素不相識的人為好友,卻和相交數十年的老友一夕成仇,只為雙方對某件事情意見不同。

回 顧台灣社會歷經的分裂,從早年一致反共的時代,到解嚴後的統獨的對立,然後演變成藍綠對峙,主要是意識形態差異而分化。近年來,由於社會氛圍的丕變再加上 網路速度的催化,民眾對特定事件或一般議題的歧見,便能撕裂人們的感情。例如,對大埔或文林苑抗爭的同情與否,對洪仲丘與太陽花的支持與否,乃至對核四與 核電的正反態度,每一次爭議都激起社會的對立情緒,毫無妥協空間,卻也不細究彼此差異。當年大家常談的「生命共同體」,如今已煙消雲散。

以壓倒別人的態勢來推銷自己的意見,其實是政治人物帶來的惡習,卻滲透了社會各個層面。強者聲勢洶洶,弱者只好噤聲不語;慓悍者勇於侵奪,溫文者只能步步退卻。在不對稱的聲量中,往往連是非都被淹沒。

問 題是,表態容易,而論理困難;強制選邊或強迫別人同意自己的看法,並不是健康的社會溝通方式,更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以頂新案為例,判決書還沒出爐,法官 即遭各方圍剿誅心,支持司法獨立的聲音被指為同情頂新,法務部和司法部門也紛紛表態。如果刑事訴訟的目的只是要「給社會一個交代」,那麼檢警的偵辦多草率 都沒關係嗎?

民主政治基本上就是一個說服的過程。就算無法說服,也要尊重他人持不同意見的權利;意見不同,不必視為異己,更不必當成敵人。這點,民眾要有不受政治汙染的自覺

(轉貼到此)

如果說魏應充賣飼料油,檢察官起訴魏應充賣一種油(但是不說是飼料油,而是比飼料工廠低級的油,原文:低於飼料工廠之原料收購標準之油脂),被吳永梁判成【向越南大幸福購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然後竟然就變成食用油,可以賣給台灣人吃的食用油,魏應充無罪。

我是這樣看啦,若說有人把台灣人不當人看,覺得台灣人真可惡,或說難怪外國深知台灣人是賤種,這些都是過去的事,而且僅停在意見發表的層次,基於憲 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精神,我雖然不同意,但我會捍衛這些言論發表的權利。可是一旦進到實際動作,真的拿飼料油來餵食豬狗畜牲,喔,豬狗畜牲還不需付錢喔,是 賣來餵台灣人,硬把飼料油說成食用油,把賣飼料油的判無罪,那就真的侵犯台灣人的底線,與整個社會為敵,把台灣人全當成豬狗畜牲了。那麼,不願被人羞辱糟 蹋,不把飼料油當食用油的台灣人當然都會站起來叫跳,羞辱個人或許還可以,但辱及爸媽與列祖列宗絕對不行。這麼說來,

支持台灣人吃飼料油意見,真把飼料油當食用油的,當然不是敵人,而是豬狗畜牲與台灣人的重大分別,而這種畜牲,還是從一種本來是人卻不幹,自甘下賤的去當的畜牲,人與畜牲怎麼會是敵人呢?說到這裡,我真的對那些自以為只是不同意見的人或畜牲感到深深的悲哀。

< 資料來源:天地有政氣引用網址 >
分享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