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密不對,但發生在別人身上就沒關係

鏡週刊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是三中交易案的藏鏡人,決定回饋中時集團前董座余建新4.8億元,損及中投公司權益,涉嫌違反刑度7年以上的證交法特別背信罪。

馬英九見狀森77,現身北檢提出洩密罪告發,再徒步至高檢及最高檢,遞狀要求他一手提名的檢察總長顏大和將此案移轉管轄。

想起當年特偵組辦扁案時期的點點滴滴,小編頗受馬前總統啟發:洩密不對,但發生在別人身上就沒關係。

#偵查不公開
#不當黨產

三中案突破!週刊爆500萬禮盒照、馬被偷錄關鍵一句話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81462

【三中案大突破】圖利余建新4.8億 馬英九就是藏鏡人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1212inv004/

【三中案大突破】不滿北檢洩密 馬:檢察官已不適任 聲請移轉管轄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1213inv006/

【三中案大突破】扁案未轟洩密 馬英九昨是今非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1213inv008/

三中案 馬要移轉管轄? 立委點名顏大和別伸手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60424

< 資料來源:台灣賦格 Taiwan Fugue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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