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馬的,嘜擱騙了!

 

不知馬的哈佛博士是怎麼取得的?沒有人簽名、也沒有戰敗國與會的三巨頭宣言,能算是條約嗎?誰和誰訂約?你我三人可以自己訂約把郭台銘的財產移轉到我們名下嗎?後來1951年四十九國(包括列強及日本)在美國舊金山簽署的《舊金山和約》只有寫日本放棄台澎,有說要交給阿歐西嗎?圖/張家銘

不知馬的哈佛博士是怎麼取得的?沒有人簽名、也沒有戰敗國與會的三巨頭宣言,能算是條約嗎?誰和誰訂約?你我三人可以自己訂約把郭台銘的財產移轉到我們名下嗎?圖/張家銘

前總統馬英九應東華大學校友會之邀,到花蓮演講,引起一陣「馬旋風」,合照時不少年輕女粉絲熱情擁抱。會中馬英九多有陳述在他任職時兩岸的關係的策略,也盼現在執政黨能回歸九二共識,打破兩岸僵局,更建言蔡政府「中國是世界第2大經濟體,最大籃子不能不放雞蛋」。

姓馬的,嘜擱騙了!中國是世界第2大經濟體又如何?台灣在中國這個籃子放雞蛋已放得太多了,你在八年總統任內又做了什麼碗糕?六三三諾言完成沒?你薪水減半承諾實現沒?年金改革做了沒?黨產說要歸零又歸到哪裡去(歸到一些特權口袋嗎?)年輕人為何始終低薪,且薪水遠不如比扁執政時期?扁執政時期完成雪山隧道、高鐵與員山子疏洪道等重大建設,你又有何政績?居然還有一群東華大學無知師生捧場,是否好好笑?

針對某媒體報導中提到,學者指出「開羅宣言」3國領袖沒有簽署,不具有國際條約效力;另外,外交部官網的「台灣的國際法地位說帖」強調「開羅宣言」要把台灣歸還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1945年即行使對台灣的「領土主權」,經學者質疑後,該說帖昨在外交部官網PC版「暫時消失」,僅留手機版可連結開啟。

馬卻說,「外交部不能撤(主權說),一撤就會有很大的問題。」會後接受聯訪時也回應,很多人都不了解國際法!條約的名稱不一定是條約、也不一定是協定,也不一定叫公約,有十多種的名稱,『開羅宣言』當然是條約。他說,『開羅宣言』在美國、日本外交部及國務院,均列為條約及國際協定(?),雖未簽字,在當時是由中、美國、英3國元首共同發表的聲明,若沒有約束力,豈不是開玩笑?(編按,世界上有那一個條約沒有簽署的?馬英九哈佛博士,請舉出一個例子來,如果舉不出來,你就是瞎掰丶硬拗丶白賊!)

不知馬的哈佛博士是怎麼取得的?沒有人簽名、也沒有戰敗國與會的三巨頭宣言,能算是條約嗎?誰和誰訂約?你我三人可以自己訂約把郭台銘的財產移轉到我們名下嗎?後來1951年四十九國(包括列強及日本)在美國舊金山簽署的《舊金山和約》只有寫日本放棄台澎,有說要交給阿歐西嗎?『開羅宣言』只是個沒有簽名的新聞稿,要和49國正式簽署的《舊金山和約》比較法效, 石頭比鑽石,根本不能比。

日前促轉會已經解密的文件中,白紙黑字顯示,連蔣介石都承認台灣只是受麥帥委託管理,並非轉移主權與領土,因為合法的條約是《舊金山和平條約》,當時日本與其他同盟國國家都有參加,而阿歐西被盟國認為已經亡國,沒有資格參加,且日本只是單方面放棄台澎主權,沒有說給誰。既然如此,台灣主權只有屬於台灣人民或同盟國之一。這麼簡單的法理,馬博士都搞不懂,難怪哈佛法學博士考二次美國律師都考不上(錄取率約50%)。

馬又指出,更何況之後,1945年7月26日的《波茨坦宣言》第8條,明載『開羅宣言』條件必須實施。隔月,日皇投降時,表示尊重接受《波茨坦宣言》;日本在密蘇里軍艦向盟軍統帥麥克阿瑟將軍的降書,也清楚寫到接受《波茨坦宣言》,所以日本降書已經把《波茨坦宣言》和『開羅宣言』寫的很清楚,這當然是「條約」,沒想到《自由時報》還在登這個,怎麼到現在還沒搞清楚?

其實,搞不清楚狀況的是姓馬的,畢竟世上有哪一國家,可以單方面決定某一領土的歸屬?難道某些外人可以單方面決定你家土地與房舍是他們的嗎?當年台灣之所以從荷蘭手中讓給明朝鄭成功,後來又讓給清朝,清朝又讓給日本,不都是有勝敗兩方代表訂約與會簽字嗎?請問,開羅會議與波茨坦會議,有勝敗雙方代表與會嗎?如果這種宣言有效,當時蘇聯是否可以合法擁有東北?阿歐西是否也可以擁有北越與韓國的領土與主權?

總之,姓馬的,嘜擱騙無知的學生了!我看你哈佛大學法學博士的證書怎麼來的?是十分值得合理懷疑的,要不然,就是昧著良心裝聾作啞遮目,為你的政治意識形態服務吧!

< 資料來源:《民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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