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高官運用言論自由的方式嗎?

我並不認為“壹週刊“ 給管中閔稿費有多高。以“壹週刊“ 的形象,它給的稿費本來就應該比 “商周“ 或 “天下“ 高。“壹週刊“ 給駱以軍的稿費也是文學刊物的好幾倍。作者匿名的社論,當然必須再加錢。

管中閔那些文章如果有具名,我也認為是好事。我巴不得多些高官寫稿,公開為自己的政策辯護,接受人民檢驗。

但一家媒體,付錢請高官匿名寫稿吹捧自己的政策,就是另一回事了。大家知道了沒笑出來嗎 ? 茶餘飯後不想拿來評兩句嗎 ? 這是高官運用言論自由的方式嗎?這是媒體運用經商自由的方式嗎?

然後這位高官要去做台大校長了。不知傅大炮會怎麼想。

寫這個不代表我贊成卡管。台灣目前的法律就是大學自治,包括腐敗的大學。我也不反對言論自由跟經商自由。寫這篇只是我也想提提傅斯年而已。

< 資料來源:顏擇雅facebook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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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顏擇雅

顏擇雅
雅言文化創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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