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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不能流於鄉愿 為德要卒

稅改不能流於鄉愿 為德要卒

  用比例來評斷行政院所通過財政部稅改方案,容易陷入誤會,立委於審此法案時宜再覈實考量斟酌。圖/財政部大廈,取自維基百科   前行政院長林全於提出稅改方案後辭閣揆職務,其中關係大多數國人的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雖都有調高,且「比例」為近年較高一次,但用比例來評斷行政院所通過財政部稅改方案,容易陷入「統計魔術」的誤會,況還有領月退俸免稅額過高侵蝕稅基問題,立法院諸位立委於審此法案時宜再核實考量斟酌。 財政部此次稅改,除營所稅由17%提升為20%,為重要項目,但和一般受薪階級較無直接關係外,「綜合所得稅」則為關係大多數人之稅制,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降為40%,和美國(39.6%)幾乎一致,想必還能普遍為國人所接受,但個人標準扣除額由9萬元調高為11萬元(調幅22%),薪資特別扣除額由12.8萬提高為18萬元(調幅41%),則是乍看調幅比例不低,其實「絕對數」並不多,尤其和年金改革息息相關的「領月退俸高免稅額」相比較,就顯示此次財政部的稅改方案還是有相當大的盲點和不衡平。 目前所得税法第14條第9類規定,按月領退休俸者,全年免稅額78萬1千元(2017年適用),此月退俸免稅額是由當年(2008年)修法時由65萬元基礎起跳,按物價指數每3年檢討調整至今的結果,10年間調高了13萬元之多,亦是由去年的75萬8千元調高2萬3千元(調幅3%)所致。 相較之下,領月退俸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利息扣除額之年所得,約在120萬元者,是免繳綜所稅的,同一家戶2人年收入2百萬元亦是免稅,但一般非月退家庭,年收入120萬(假定無優惠利息),是要繳5萬5千元綜所稅,同一家戶年收入2百萬元,更不得了,要繳16萬元之鉅。假設同一家戶有1人或2人領月退俸各半,則每戶平均綜所稅差額在11萬之譜,全台有30萬戶,一年流失的綜所稅額當在3百億元,再就一次領退職所得免稅額約4百萬元分攤到退休後餘齡20年,一年免稅額不過20萬元,予以扣除,則年領百萬元家戶所「節稅」每年至少在2百億元之上,絕不在其下。 不久之前所完成之公教年金改革方案,完全在「收入面」的斟酌衡量,還有「樓地板」的保障,但接著而來的稅改方案,標準扣除額由9萬調昇到11萬,調高2萬元,調幅有22%,但尚比不上月退俸免稅額調幅3%的2萬3千元,而薪資特別扣除額由12萬8千元調高5萬2千元至18萬元,調幅有41%,其實調高後的18萬元,怎麼和領月退俸的78萬1千元比?整整相差60萬1千元哪!未免厚此薄彼太懸殊,也離所得稅法「量能課稅」精神大相逕庭。而所謂「幅度」,1元調高1元,調幅100%,100元調高10元,調幅10%而已,此即「數字魔術」。 行政院已將稅改方案送立法院,法案審議決議權在立法院,立委勿為所謂「調幅」所惑,而應從「事實面」著手斟酌,立委中有頗多將標準扣除額提高到15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提高到20萬元之議,應是合情合理作法,要不然,修正降低所得稅法第14條第9類關於領月退俸之免稅額,以擴大稅基,增加賦稅公平性和充實國庫,也是不應「掩耳遮目」見義不敢為的鄉愿精神啊!
王伯仁 2017-09-22
再説明「內線交易演很大」

再説明「內線交易演很大」

 本人日昨在《自由時報》投書「內線交易演很大」,質疑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二人分別將漢微科炒股案中的瑞士信貸台灣區總經理邱慧平,和必翔炒股案之必翔實業創辦人伍必翔,均以「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其犯罪行為」而不起訴案,有違「經驗法則」。蒙北檢重視並以新聞稿回應謂該署檢察官「應已窮盡所有偵查作為」,並已將犯罪嫌疑充分之被告起訴,因而指本人之質疑有「誤導民眾之嫌」或「速斷」,故提出説明,本人因而提「再説明」。  首先,本人要肯定北檢之就法論事,謂「不能因配偶犯罪,即以推測或擬制方法,逕認其先生或妻子應負共同罪責」,此點本人百分之百贊同,觀乎先前質疑原文,完全未隻字片語主張:配偶犯罪即要罪及另一人。而是強調法律絕對要遵循「經驗法則」和「論理法則」兩大法則,否則如何辦案及形成心證而論斷?本人原論所評兩案,一是先生偷聽太太在廁所打國際電話,得知漢微科併購內線消息進而炒股,二是必翔「老闆」伍必翔將存摺印鑑都交給太太蔣清明,動用數億元資金及卅多名人頭員工炒股,「老闆」都不知情,所以邱慧平和伍必翔都不起訴,只起訴邱慧平的丈夫許耀仁,和伍必翔太太蔣清明等。本人所質疑者:二案很合乎「經驗法則」嗎?而且案發第一時間檢方發動搜索及扣押證物時,邱慧平是以五百萬交保,伍必翔是以二百萬交保,伍必翔且有「淹滅證據」之舉措,想檢方定此交保金應有所本。  至於有媒體報導邱慧平年收入一丶二千萬元,怎麼會為二千萬元去炒股?而伍必翔雖為創辦人,但公司董事長則由太太蔣清明擔任,且事件爆發後,兩對夫婦關係都「降至冰點」,後者甚至離婚,以此旁證配偶另一半「不知情」的可能性很大,然不管這些論調是否為有心人故意放出的煙幕彈,完全不合「論理法則」,不值一哂。  北檢在聲明中亦指本案屬三年至十年之重罪,檢察官不起訴後並非確定,而依法還要送高檢署「再議」,故檢察系統本存有「審查機制」,好,此點有勝於無,但「再議」制實施數十年來數十萬件,因而發現「真相」而改變為「起訴」的機率有多少?微乎其微,説句直白的,絕大部分「行禮如儀」駁回再議。筆者十幾年前本身就曾遇到被某已易名民營銀行消費貸款襄理以「假利率」誘使轉貸而詐騙約十二萬元貸款利息之案,承辦檢察官傳証人(調解委會)出庭,也覺對方詐騙有據,喻令一百萬元交保,然不知後來如何轉折,最後不起訴,再議亦駁回,筆者原本欲聘律師打交付裁判之訴,但又要花六萬元律師費費,搞不好又被糊里糊塗裁定敗訴,如再被追訴「誣吿」,豈不寃哉枉哉,衰死了!於是只好「吞下去」,但對明明被詐騙,卻無法得到國家司法公權力救濟,對司法信心當然低落!本人非欲在此藉文「翻案」,而是只要有司願了解「真相」,本人願以非正式「研究」角度提供資料供參,究竟是奶嘴檢察官「論理」能力薄弱,被被告遁詞所矇蔽而誤判,或有其他因素可能?  無獨有偶,17日媒體亦刋登lC設計廠商群聯電子董事長潘健成,涉嫌隱匿海外子公司交易數十億元,未在財報加以揭露,新竹地檢署偵查認違反證券交易法,但因潘健成「無前科記錄,配合檢方偵查及坦承犯行,深表悔誤,相信經由司法偵查程序已有所警惕」,故依證券交易法171條第五項,減輕其刑,在今年八月底偵結時,予以緩起訴處分。 對於群聯電子案,時力立委黃國昌批評,一位大老闆明明犯了最輕本刑3年以上的重罪,檢察官卻無視刑訴法第253條之一規定,「被告所犯為死刑丶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不得緩起訴的規定,給予緩起訴恩典,新竹地檢署是見到大老闆,連基本的刑法和刑訴法都忘光了嗎?他希望高檢署糾正違法的緩起訴處分。而新所地檢署對黃國昌的批評「不予回應」。  剛落幕的司法改革會議有一項成立「人民檢察審查會」之重要決議,亦即由外部人員組審查會,對檢察官「不起訴」丶「緩起訴」之案得以審查,若認為應起訴,則另聘律師進行起訴追究,以防檢察官濫權吃案或廢弛職務。  司改會之所以決議成立「人民檢察審查會」,其來有自,是劑司法改革良方,亦可為認真執事檢察官及公正的檢察系統「背書」,應儘早成立!
王伯仁 2017-09-19
內線交易演很大

內線交易演很大

  日昨《自由時報》財經版刊登三則「炒股案」,其中一則高雄市楠梓警分局前副分局長涉入和旺案屬一般案外,另兩則情節大大有違「經驗法則」,連黃牙小兒都難信,然精通法律的檢察官卻都「確信不疑」。法務部長邱太三、檢察總長顏大和、台北地檢署檢察長邢泰釗啊!你們看看所領導的檢察系統這樣搞,羞不羞羞臉?新上任的行政院長賴清德,你看得過去嗎? 一則是擁有「外資圈第一美女」稱號的瑞士信貸台灣區總經理邱慧平,去年受託處理荷蘭商艾司摩爾購併股后漢微科案時,曾在住處「廁所」打跨國電話開會,不料丈夫許耀仁隔牆偷聽後,趕在重大訊息公布前,與母親買進一二五張漢微科股票,套利二四二○萬元,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交法將許耀仁起訴,「不知情」的邱慧平和許母則不起訴。 其二是上市輔具大廠必翔實業創辦人伍必翔,涉及和妻子蔣清明炒股,獲利兩億元,台北地檢署偵辦,認為蔣清明承認找親戚及職員幫忙炒股,丈夫伍必翔並不知情。而伍則強調存摺、印鑑均由妻子保管,他並不知帳戶內資金來往狀況,兩人還為此吵架,今年辦離婚;而被傳喚的二十一名人頭帳戶均未有人證稱伍涉案,故只起訴蔣等五人,伍則獲不起訴。 「故事」說完了,詳細內容不必評論,只是提醒法律雖是「無罪推定」,但還是絕對要遵守「經驗法則」和「論理法則」。上述兩案,一是先生偷聽太太在廁所打國際電話,進而炒股,二是老闆不知太太挪用數億元款項炒股,所以都不起訴? 邱太三、顏大和、邢泰釗都是檢察系統「巷子內」的,看到這樣的案例,知道人民對檢察系統信任度只有二、三十%,應該不誣吧?還有賴清德,把邱等找來喝喝茶,問問「司法改革」大戲剛演完,為何台北地檢署就要猴子露紅屁股給大家看?還是故意要「洗」新院長的臉? (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
王伯仁 2017-09-15
賴清德不會讓文白之比例「接地氣」嗎?

賴清德不會讓文白之比例「接地氣」嗎?

賴清德接林全之職為閣揆,依例撤回總預算,來個明年軍公教加薪3%的起手式,外界反應良好,顯示賴清德的思考比較活潑和積極,也比較「放得開」,套一句時下流行的話語叫做「接地氣」。圖/行政院提供 賴清德接林全之職為閣揆,依例撤回總預算,來個明年軍公教加薪3%的起手式,外界反應良好,顯示賴清德的思考比較活潑和積極,也比較「放得開」,套一句時下流行的話語叫做「接地氣」。但奇怪的是,教育部審12年國教課綱,因教育部長等有司「有頭無腦」弄出個普通高中國文課文白比例仍維持在45%至55%之高檔,若加上中華文化基本教材約有10%,那文言文比例最高可達65%,以一個正常的社會公民立場來看,這樣高比例的文言文簡直是「不食人間煙火」,平易的講,就是「不接地氣」。 此結果一出,不要講包括高中生、教師、文人作家和公民社會眼鏡掉滿地,還有不少聲音質疑「小英(賴清德)怎麼了?」,居然少有人去責怪教育部長潘文忠不諳議事規則的「糊塗」,但教育部事後也有後知之明了解各界的反彈(例外的是中國和傾中人士的稱讚),卻對外表示不會在確認會議記錄時尋求「翻案」,果如此,正合了政治文化評論家金恒煒所評「拿年輕的血澆灌僵死的中國魂」,和立法委員管碧玲以執政黨員身份自責「慚愧、對不起」。那潘文忠呢?沒有一絲檢討誠意,而賴清德和蔡英文也是一副「事不干己」的撇清態度,其實,這也赤祼祼顯示賴清德和蔡英文只是比較重視民調上的功利,卻沒有足夠的恢宏文化觀和紥實的人文修為,也許是懼怕傾中統派所戴「去中國化」的大帽子,或未能深思語文教學對國家社稷之影響,認為那只不過「考試」罷了! 如果賴和蔡兩頭頭真的認為國語文教學「無關緊要」,那就大錯特錯,君不見,當教育部課綱研修時,台灣第一號統媒旺旺中國時報就以半版報導「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委員會」以前關於台灣高中職歷史課綱「撥亂反正」的內容,移花接木用到此次國文課綱「文白比例」的爭議上,謂「修課綱去中,形同逼大陸武統」的謬論又歹戲拖棚的搬了出來,影射降低文言文比例即等於「去中」,而去中會引起中國武力犯台⋯⋯云云,難怪去年剛新任的總統府資政蕭新煌在民報為文「台灣高中國語文文言文比例要降多少,干中國何事?」,大批統媒藉此恐嚇台灣,他也直言語文教學事關國家發展,而不是只是「課程」而已。而去年被小英禮聘為首席資政吳晟老師,更是發起連署呼籲要再降文言文比例,可惜這些諍言,在高官耳裡,一邊進一邊出,好官自我為之。 若賴清德剛接任就宣佈明年為軍公教調薪3%是「接地氣」,但在此前一天教育部課綱文言文比例未能符合時代需求「與時俱進」的適當再調低,則又是離地一丈高的昏庸沒擔當,難不成真受了統媒混淆視聽的「去中、武統」恐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潘文忠真要如管碧玲立委所代言「慚愧,對不起」,還不自提辭呈下台,還在戀棧而拖累賴清德和蔡英文的立場嗎?而賴清德有魄力加薪,就沒有擔當「賞罰分明」嗎?昔商鞅變法,「立信」是為首要,教育部長糊里糊塗搞砸了文白比例,雖立刻獲得中國相關統戰部門讚揚,難道賴揆認為教育部是「緩和兩岸關係」有功,反而要嘉勉一番嗎?
王伯仁 2017-09-14
反年改犯罪組織?

反年改犯罪組織?

  在台北世大運開幕式毆警、丟煙霧罐鬧場的所謂「台灣南部抗暴聯盟」,犯案主要成員紛紛落網,居然都是校級退伍軍官,不但丟盡國軍和台灣人的臉,同時恐怕已干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嫌,若檢院依法究辦,應難以強制、傷害、妨害公務、妨害社會秩序等輕罪寬縱,而是等同電信詐騙或暴力討債集團之惡性犯罪。堂堂海軍陸戰隊中校營長等人,居然為錢(年金)幹出這種下三濫的行動,軍人的「武德」和「軍魂」跑到哪裡去了? 依照新修正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二條關於「犯罪組織」之定義為: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恐嚇為手段,所組成具有持續性和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即為本條例之犯罪組織,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參與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均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勞動三年。 上述陳進添、李彧彬、顏才仁及尚有未到案之共犯等,幾乎全都是國家精心培養出來的中級軍官,如今以「抗暴聯盟」為名,實則搞破壞國家名譽貽笑國際之惡行,尋索其出發點,不外乎反年金改革,也是變相的「牟利」行動,或更進一步有收受特定團體之利益授予或約定,那就百分之百構成「犯罪組織」了。但令人擔心的是,以過去司法或檢警對類似情形的「輕縱」,本案能辦到什麼程度?殊堪疑慮。 如眾之所知,過往七十年,台灣司法警特皆為國民黨之禁臠,雖經政黨輪替,猶難撼動盤根錯節的控制,如今吾人試以本案為司改先聲之試金石,大家拭目以待。 (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
王伯仁 2017-08-27
那支日本軍刀是真的,鎸刻「殺一〇七人」之字恐是假的

那支日本軍刀是真的,鎸刻「殺一〇七人」之字恐是假的

    呂軍億日昨竊取圖中從軍史館日本軍刀,潛入總統府砍傷憲兵。圖/翻攝自網路 男子呂軍億日昨竊取軍史館日本軍刀,潛入總統府砍傷憲兵,動機待查,不過兇刀卻是一把有70年以上歷史的日本軍刀,刀刄近䕶手處銅制夾刄上鎸刻有「南京之役殺一〇七人」之字。但據日本產經新聞查證,此種軍刀是日本昭和13年(皇紀2598年,即西元1938年)開始產制的,取皇紀末尾二字,稱為「九八式軍刀」,而南京之役發生在1937年,此軍刀並還未生產,如何「殺一〇七人」?故懷疑此軍刀為偽貨,但我國防部軍史館強調此日本軍刀是「真貨」。 軍刀問題就此陷入「羅生門」,這不單是這把軍刀問題而已,試問:一把軍刀就能在南京之役殺107人,那國府所謂「南京大屠殺」30萬甚至50萬人,也就極有可能。但如此軍刀是在南京之役後才製造的,卻出現「南京之役殺一〇七人」之鎸刻,反推國府關於南京大屠殺説法大有疑問。 當日本媒體和我軍史館說法大相逕庭之時,筆者另有關察角度,即九八式軍刀為真,軍史館謂軍刀為真品的敍述亦為正確,交叉比對之下,鎸刻之字即有偽刻的可能。試問軍人上戰場或入城屠殺百姓,殺紅了眼,誰會逐一計算累計殺了多少人?並事後費心力鎸刻於軍刀上?此太不合常理常情,勃逆離譜,不排除事後有人偽刻之可能,而其目的顯然要「見證」南京大屠殺的可能真實性。 另外,據傳此刀乃1945年冬,十六軍廿二師余鴻成營長奉命到河北定縣接收日軍器械時,日方聯絡官上繳十把軍刀,其中有一把即是此把鎸刻「殺一〇七人」之軍刀,余指示將之送回軍部,但被十六軍副軍長魏炳文中將私留收藏,帶到台灣,1987年由其子魏亮捐獻給軍史館展示,揭露歷史傷痛⋯⋯云云。 問題來了,如果真軍史館所述,魏炳文即有侵吞接收敵人軍械物資之虞,軍史館亦有非法收贜之嫌。其次,若未加考證屬實,讓偽刻仇恨文字之文物公開展示,則有偽造歷史及篡改歴史之虞。果如此,此次正是「賊星該敗」,被一個會對習大大下命令的「死士」,從軍史館用鐡槌打破展示櫃玻璃偷盜出來殺憲兵,這是什麼樣的情形?曝光了一堆深值得懷疑探究的謎團。呂某犯罪是一回事,而歷史正確性又是另外一回事,不過,這支日本軍刀因變成殺人未遂「兇器」,也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來會不會被法院依法宣告「沒入」?軍史館如何面對這樣的一個局面,都是令人頭痛問題,追根究柢,呂嫌天天看的中國央視是個禍源,把他洗腦洗得很不正常,留下一封文理不太通順的遺書要當死士,死士當不成,倒是變成大笑話一樁。 但冷靜想一想,呂某會不會是中國所派遣侵潛伏「第五縱隊」一份子?侵犯總統府,又一石兩鳥來離間日台製造緊張?種種諸多問題,國安單位還是不要掉以輕心,好好的了解一下才好。
王伯仁 2017-08-21
摒棄「奧會模式」的濫用 台灣就是台灣

摒棄「奧會模式」的濫用 台灣就是台灣

  洛桑協議規範國際奧委會相關活動中的隊名丶隊旗,但連非奧運相關活動也都乖乖遵從「奧運模式」,全掉入「一中框架」,想要脫身談何容易?圖/張家銘   即將開幕的台北世大運,陷入「中華台北」和「台灣」的爭議中,有的說要遵守「奧運模式」,有的則強調「台灣就是台灣」,各説各話,沒有交集,但要釐清來龍去脈,不妨從頭說起,那就是「中華民國」聯合國代表權在1971年,「蔣介石代表」被中共政權代表所替代(在聯合國名稱仍為ROC中華民國,簡稱中國),我參加國際組織名稱地位逐漸發生變化,中國屢屢排斥我於以國家為參與單位的國際組織之地位,尤其聯合國本身及附屬組織尤甚。 去年巴西里約奧運,全部參賽隊伍只有我國和「國際難民隊」是拿五環旗進場,看了還真不禁眼紅鼻酸。不久後,國內一群有志之士,就發起「台灣就是台灣」丶「台灣不是中華台北」的正名運動,也以實際行動要向奧運主辦單位國際奧委會,申請以「台灣」之名參加2020年東京奧運,而不是「中華台北」,正名促進團更舉辦公開徵求台灣隊的奧運會旗和會歌,準備替代目前的五環旗和升旗歌,在即將到來的台北世大運中,也會有相當程度的訴求:「台灣就是台灣」。 其實,我們回溯歷史,我們之所以走到如今如此蹇促的困境,並不是理所當然,事所必然,而是兩個關鍵人物一蔣家父子蔣介石和蔣經國的遺害所致。什麼民族的救星,其實是台灣的罪人,從歷史可以清楚的印證,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遠的不說,就從聯合國席位保衛戰説起,1949年,國民黨政權在中國被中共徹底打敗後,退據並非它或國府有所主權的台澎,並在以美國為首的民主集團全力支持下,以蕞薾小島代表了廣大幅員和數億人口的「中國」,在聯合國仍是常務理事國(世界五大國),但和現實已是相差十萬八千里,只是被當為一個棋子在下,完全是隻紙老虎。而以美國國力之強,軍事經濟之盛,支持蔣介石政權代表中國的局面還是日蹇,到了1970年之前,已是險象環生,此時美國眼見獨木難撐大廈,遂有「一中一台」丶「兩個中國」之建議,若我方接受,美國還有實力在聯合國力保我之席位,和中共政權併存於聯合國,有如東西德模式,但此議被蔣介石以「漢賊不兩立」嚴拒千里之外,遂有1971年聯合國大會通過2758號決議案,驅逐蔣介石代表,而以中共代表替代之。當時之政府掩飾事實,稱為「退出聯合國」,真相是被「驅逐」。 伊時,美國影響力還足夠支持「一中一台」或「兩個中國」成為事實,台灣也就成為聯合國所承實質獨立自主的國家,以後中國(共)想要併吞,也名不正言不順,誰知蔣介石以私利為出發點,假藉「漢賊不兩立」而峻拒之,坐失台灣脫離中共魔掌覬覦之機(當時外交部長葉公超即提議改為「中華台灣共和國」,但老蔣老羞成怒,將之調回台軟禁),蔣介石之過至鉅且大,使台灣之後迄今四十多年,猶在「一個中國」的泥淖中寸步難行,還有愈陷愈深之危。 1976年奧運在加拿大蒙特婁舉行,加拿大總理杜魯道以「中華民國」蔣介石政府代表既已被驅逐替代,要求我奧運代表團改以「台灣」之名,始准發給簽證入境,我派楊傳廣和紀政闖關,引起國際重視,國際奧委會緊急集會,決議我奧運代表團以「台灣」之名參加,此時蔣介石已死,由小蔣蔣經國掌權,照樣拒絕了「台灣」之名,我奧運代表團遂無法進入加拿大參加該屆奧運。 走筆至此,不禁又要痛斥蔣家父子對台灣之過,國際奧委會明明通過我以「台灣」之名參加奧運,小蔣如不像他父親那樣死腦筋真專制,大可「順水推舟」接受台灣之名而參加蒙特婁奧運,中華民國不是巧妙的變身為「台灣」嗎?中國(共)也無反對置啄餘地,葉公超所主張「中華台灣共和國」或類似名稱的獨立自主國家不就自然而然的成立了嗎?可恨蔣經國仍如他那專制獨裁父親,機會稍縱即逝,國際送到門口的禮物,被他一腳踩爛踢得老遠去了。 1980年奧運會由蘇聯主辦,因1979年蘇聯入侵阿富汗,美國發動西方陣容抵制該次奧運,共有63國參加抵制,是史上最大的杯葛行動。1984年美國洛杉磯奧運,蘇聯如法泡製,然抵制規模較小。此兩屆夏季奧運,我因不以「台灣」之名參賽,加上美蘇互相抵制,自未參加。直到1984年冬季奧運會在塞拉耶佛舉行,我才以「中華台北」首次與會。 1980年國際奧委會訂出參加奧運會新規則:各國奧委員會以「代表團」名稱丶旗丶歌為代表,而非「國名」及國旗丶歌;各奧委員會在奧運會期所使用旗丶標誌應送國際奧委會同意。據此,1981年3月我奧委員會和國際奧委會簽「洛桑協議」,我奧會名為「中華台北」丶會旗為梅花五環旗,恢復所有或重新申請加入國際奧會會籍,享有其他會員國同等權益地位。而1989年我奧會祕書長李慶華與中國奧會主席何振梁,簽署台灣地區體育團體赴中國比賽丶會議丶活動,將按國際奧會有關規定辦理。 至此,我們在奧運是被「綁死」了,但奇怪的是,洛桑協議是規範我奧會在國際奧委會相關的活動中的隊名丶隊旗規則,但卻因為長期執政的國民黨政府的怠惰,「中華台北」卻幾乎成了台灣的「國名」,奧運丶亞運如此,連非奧運相關活動也都乖乖遵從「奧運模式」,像19日要開幕的台北世大運和奧委員會無關,郝柯政府居然也和世大運組織簽奧運模式,甚至「傳染」到電競丶技藝丶學術、世衛⋯⋯,通通掉到Chinese「一中框架」裡去了,幾乎五花大綁,要脫身談何容易? 話雖如此,認輸就是死路一條,「台灣」應是所有可能名稱中最適切的,全世界都稱呼我們「台灣」,我們卻自稱「中華台北」,天下豈有如此蠢事?蔣氏父子誤我台灣子民,我們要自我找回公道,「台灣就是台灣」!
王伯仁 2017-08-19
「核電幫」不要幸災樂禍

「核電幫」不要幸災樂禍

  此次大潭天然氣發電廠發生人為操作失誤導致全台大停電,卻有「核電幫」人士見獵心喜,出面大力鼓吹重啟核電,謂有核電「就不會缺電了」。其實,這是指鹿為馬,混淆視聽,我們反而要講:幸好這次不是核電操作出問題! 為何說「幸好不是核電出問題」?答案很簡單,火力發電和天然氣發電,操作出問題,頂多是程度不一的停電,大停電固然是災難,但比起核電廠操作凸槌,那兩者是不能相比的。不要講蘇聯車諾比、美國三哩島、日本福島核電廠的巨災,就是台灣的三座核電廠運轉以來,也出過幾十次的跳機事件,只是「幸好」在可控制範圍,沒有走向車諾比等的毀滅性災難。 此次大潭天然氣發電廠的事故,完全是人禍,但核電廠就不會有人為疏失嗎?遠的不說,去年核一廠就有一個部門主管在例行操作時,按錯了一個鈕,導致核棒溫度異常升高而跳機,核一停工四天,損失四億元,也只是「小錯誤」而已,但下一次難保不會發生核災變的巨災。尤其地震更是難以控制,日本福島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萬一發生核災,範圍程度都無法控制,幾千億損失幾十年恐都「不夠看」。 在此奉勸「核電幫」要「哀矜勿喜」,千萬不要幸災樂禍,以為核電可以「反攻」了,其實反而更令人畏懼核電「萬一」的可能。分散安全清潔能源是未來應走的路,但絕對不再是核電了。 (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
王伯仁 2017-08-19
中影北銀 詐欺老梗

中影北銀 詐欺老梗

  馬英九在黨主席任內出售中影八成二的股權,每股作價六十五元,但被爆料有高價低估賤賣弊端。不禁令人想起二○○二年富邦銀行每股三十六元「以小併大」台北銀行的案子,不也是「如出一轍」,都以未重估土地資產或以公告現值為估價嗎?「老狗變不出新把戲」,夜路走多了,總是會碰到鬼。 撇開細節不談,國民黨的中投將中影以六十五元出售八成二股權,其中三項計價因子都疑點重重,根據即將出席黨產會聽證的張山輝會計師提供的合理價格意見,應為一○一元,兩者剛好相差五成,換算股價差十七億,如台諺云「億來億去」。 中影案除了「吃相極端難看」,還爆發高層疑似結合地方山頭與角頭,買凶以遂行侵占暴利之目的,駭人聽聞不下於黑手黨或南美毒梟,溫廉恭儉讓怎搖身變成人間魔頭了? 馬英九二○○二年主導富邦銀併北銀案,和五次「魚翅宴」脫不了干係,反對合併案而被解職的前副理黃玉炎控告馬圖利富邦三百億元,也並非空穴來風,特偵組的簽結,在中影案已證實是「假的」,「魚翅宴」又會是真的單純聯誼嗎?由沒有法人代表資格的財政局長李述德簽合併契約,有效嗎? 台諺云「雞蛋再密都有孔」,況且雞蛋已經臭不可聞,邱太三部長還不醒來有效辦些事嗎? (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
王伯仁 2017-08-12
又是退將舔共 宋文狂讚習大大軍演軍容旺盛有條有理

又是退將舔共 宋文狂讚習大大軍演軍容旺盛有條有理

    說明:曾任教育部軍訓處長的宋文中將,日前在一場學校校長交接典禮上,讚揚「我們的同志習大大」主持閱兵典禮「軍容壯盛丶有條有理」,讓在場來賓聽得瞠目結舌(摘自學校網路)   台灣退役將軍赴中國參加政治性活動或發表媚共言論,不足為奇,輿論界一般稱之為「舔共」,想不到也有退將在台灣也大剌剌在學校公開演講場合,除了批判蔡英文施政之外,更䁥稱中共總書記習近平為「我們的同志」,大讚其閲兵儀式「軍容壯盛丶有條有理」,儼然是中國解放軍崇拜者的口吻,使在場許多參加校長交接典禮的來賓都瞠目結舌,原來紅色力量早已滲透中央教育部主管「思想」多年,怪不得台灣民主改革進程處處顛跛難行。 日前(八月二日),嘉義市一所高職舉行校長交接典禮,上台致詞的人士,包括一位中將退伍曾擔任教育部軍訓處長職位九年的宋文,他一上台就噼 哩叭啦把蔡英文總統批判一頓,接下來眉飛色舞的稱讚「我們的同志習大大」前所主持的閱兵典禮的表現是「軍容旺盛丶有條有理」,一副「仰之彌高」的欽敬之情。 當時在校長交接典禮會場的有一百多位來賓,除教育界人士外,也有地方民代,大家聽了這位曾掌管教育部軍訓處和領導全國四千六百多人軍訓教官的中將,居然嚴批自己國家元首,卻大捧敵對政權領導人的英明偉大,大多不相信自己耳朵,私下議論紛紛,有位應邀出席觀禮的高中職校長事後透露,要不是顧全好友接任校長的局面,真想當場出聲詰問宋文為何「胡言亂語」,轟他下台, 他質疑, 當國家教育部高官和高級將領,卻忘了我是誰,倒是像中國解放軍將領來台灣「統戰」? 典禮過後,很多參加典禮人士對於學校為何邀請這個過氣退將到交接典禮「大放厥詞」表示不解,但礙於學校首長的關係和情誼,也不好對外宣揚,只有私下流傳此一「鮮事」。 本報記者事後風聞此事,經私下查證確有此事,而參考蘋果日報2004年6月19日連線報導,時任教育部軍訓處長的宋文,為兒子宋振亞舉辦婚宴,在高雄漢來大飯店九樓六個國際宴會廰全包下來,席開120桌,每桌1萬5千元,並動員各校軍訓教官參加,表明「欲遷調者必須參加,主任教官送禮六千元,其他教官三千六百元」,另有動員公務車輛到車站等地接送來賓⋯⋯。 據蘋果日報報導,當時教育部長杜正勝接到許多教官檢舉,相當重視,當下即發電子郵件給相關單位及人員,希望教官們不要覺得有壓力,並可依法向教育部檢舉,同時私函宋文,「希望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而宋文則證實教育部有致函給他,他才知道有人用黑函汙衊他,感覺相當不舒服。他坦承「有發出一千多張喜帖,因為軍中好友丶親戚朋友很多」。此事後來「不了了之」。 另據資料顯示,宋文任職教育部軍訓處長九年間,流言蜚語不斷,立委范巽綠丶王雪峰丶鄭寶清丶程振隆等都曾公開質疑宋文的品性和行事,但由於宋文是軍方派至教育部的高官,軍訓處亦自成一體系,教育部也難全權管轄。但宋文後來在2004年7月因貪凟案被檢方收押偵辦,教育部即以文人出身的體育司長王福林接替其職務,整頓全國軍訓業務,包括軍訓工作定位於生活輔導及軍事常識授受,以及建立全國教官遷調作業模式。
王伯仁 2017-08-07
台北文林苑和永春都更案的省思

台北文林苑和永春都更案的省思

  北市永春社區都更案延宕多年,3名不同意戶針對市府核定的變更案,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日前駁回北市府上訴,全案定讞。圖/民報資料照   「到底要保障多數還是少數?」這是永春都更案,被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北市政府敗訴撤照停工後,北市副市長林欽榮的慨嘆,但這慨嘆挽不回永春都更在等待16年後的繼續等待,更無法使雙北地區許多亟待都更的建物,脫離「一人卡百人」的「都更夢魘」,一戶權價4千多萬元的釘子戶,可以獅子大開口要價12億9千萬元,一些「同情弱勢」滿腔熱血支援類似文林宛案「護衛家園」的社運團體或個人,結果呢?只有「一夫」顯雄威,他人皆閃避,這就是我們積極追求的「居住正義」嗎? 永春都更案是目前台灣拖得最久也是最「離譜」的都更案,發動期比文林苑還早,雖然沒有文林苑的「轟轟烈烈」,不也是1%綁住99%的極端都更例,但在文林苑案,行政和司法機關至少還站在「依法行事」的立場去推動,雖遇到了台灣都更案有史以來最激烈的抗爭,最後在案主王家主動的和解而順利解決,如今文林苑也早已完工入住,回首當初,強硬要求王家「幹到底」的某些社運激進團體人士,如今不知如何做想? 文林苑已順利完工入住,事實證明是「三方皆贏」的局面,但卻有倒楣的第四方受到嚴重傷害,那就是台灣其他的「都更案」,並沒有因為文林苑案的教訓而變得比較理性考量,反而是學到了「一夫當關,莫夫莫敵」釘子戶的威風,就像此次永春案只是冰山的一角,其實還有更多看不見沈潛在闇黑中的都更案,因而半途卡住,行不得也。 換句話說,台灣的都更案凸顯我們並不是一個成熟的法治國家,而是「敢的拿去吃」的利益叢林,像永春案,一戶權變價4千多萬的房子,可以開價12億9千萬,比天方夜譚並不遜色,然而更可以嗆聲「都更條例」和「都更委員會」都應該廢掉,質疑「自己的房子價值老百姓自己卻不能決定?」是的,如果非關公共利益或妨礙,台灣並非共產國家,當然不能要求1%的人遷就99%的人,但當公共利益需成就時,局面就要倒轉過來,否則也就沒有什麼正義公理,只有私利獨大而已,誠如古諺「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人性的自私自利假藉「正義」之名而得以發揮到極致,未嘗不是理性民主社會的悲哀。 文林苑已往矣!然後遺症如投石入池,漣漪不斷擴大,伊於湖底?這豈是當年流汗和警察對峙推拉,還認真幫忙籌借4千多萬元丶準備抗告訴訟的社運團體人士所能預料?新政府所準備推動的「危險老舊建築更新」政策,也因而打折再打折,當都更成為「泥淖」的代名詞,不但三輸丶四輸⋯⋯到N輸,唯一贏的就是釘子戶和少數「為反對而反對」者的「奇蒙子」而已。 有人說:民主的代價就是低效率,此話只有一部分有理,但另大部分則是由於政府的「無能」或做為國家主人的人民「鄉愿」而來。像文林苑,極少數非理性的反對聲音,在媒體上被無限的膨脹放大,絕大多數同意戶變成不能發言的「沈默羔羊」,誰發言誰就成了建商的「打手」,像永春案,已搬遷出去16年等不及回家就離世的人,到底能怪誰呢?法律丶政府丶官僚丶釘子戶丶還是怪自己太笨丶運氣太差? 從文林苑到永春案,看不見有良性正向的改善發展,反而更畸形誇張,4千多萬能開價12億9千萬,1%能釘死99%,種種不可思議的事卻真真實實的發生了,不要以為這只是永春案一個個案而已,全國有千千萬萬個案子在「看風向」。「風行而草偃」,政府不積極用心解決永春案,就如不積極有效因應日前因放颱風假而引起長榮空服員的「變相罷工」,這樣的政府是會給人民看破手腳的,千萬莫輕忽。
王伯仁 2017-08-07
海洋深層水怎麼大多變成「海洋鹼性離子水」啦?

海洋深層水怎麼大多變成「海洋鹼性離子水」啦?

    台鹽「海洋鹼性離子水」、統一「PH9.0鹼性離子水」以及各家海洋深層水相關產品。圖/王伯仁提供   風行一時,目前還在消費者腦海中留下深刻印象的「海洋深層水」,近年怎麼在超商和大賣場幾乎找不到了?看到的多是台鹽「海洋䶨性離子水」、統一「PH9.0鹼性離子水」等等,要買真正「海洋深層水」百中不見其一,究竟怎麼啦?原來其中藏有海洋水業界的莫大業務「曲折」。 海洋鹼性離子水,不是海洋深層水 事實是:台灣目前真正有在深海抽取「深層水」的只有「光隆科技」和「台肥」兩家公司,在花蓮附近外海數百公尺深處,設有合格的抽取和製造海洋深層水的設備在生產,其他台鹽、統一等大廠根本「付諸闕如」。 但和海洋深層水名稱很像的「海洋鹼性離子水」究竟何來?原來是普通海水加上微量海洋深層水的「濃縮礦物質液」混合而成,其就是海洋深層水的萃取濃縮液而已。若以真正海洋深層水的定義而言,台鹽等「海洋鹼性離子水」是「假的」! 海洋深層水自有其基本公認的定義:一般指在約400-600公尺的深海中,抽取冷洌異常、「水齡」上百年的深層海水,加以製造利用。其特性是水分子小而潔淨,濾掉大部的氯,剩下富含鎂、鋰、鉀、鈣等礦物質和微量元素,即所謂「高鎂低氯」的深層海洋水。而取水海域的選擇特別重要,在台灣以花蓮岩岸地形深海海洋水質最佳;而台鹽所選西海岸的苗栗通霄,和統一所選的新北瑞芳,都是先天不良場域,怎能期望得到好的海洋深層水? 就是因為這樣,國營的台鹽耗費鉅資開發海洋深層水,結果失敗,只好走「巧門」,用普通海水經透析再蒸發而成純凈海水(即海水淡化處理)。但如此則缺乏海洋深層水所具有礦物質和稀有元素的特性,於是台鹽就向在花蓮設有海洋深層水抽取設備、且同是國營事業的「台肥」,購買「深層水濃縮液」加以混合,易名為「海洋鹼性離子水」,標示PH值在8.0-9.5。表面上和商品標示法相符,其實是有「矇混」之嫌,而且還獲得政府發給的「發明專利」,這又從何說起? 這款賣水法:玩弄名稱,錢財入袋 台鹽旣然可以用普通海水加入深層海水的「濃縮礦物質液」,搖身一變為「海洋鹼性離子水」;坊間又有很多人有「人體體質偏酸、必須以鹼性食物或鹼性水加以中和」的迷思,台鹽的鹼性離子水因而大賣。統一也跟進,幾乎囊括海洋水的市佔率,台肥則淪為將海洋深層水濃縮供應給台鹽混水的代工廠。 另一民營光隆科技,除有代工出售市占率不高的原汁海洋深層水外,另可萃取高達55萬ppm濃度的萃液,較一般10多萬ppm的濃縮液半成品優良許多,可應用在藥品、生技、保健、化粧品等廣泛用途,但銷售量恐不及台鹽、統一的1%。 這就是業界畸形扭曲的現狀:走偏鋒者可獲專利發明奬,大獲暴利;苦幹實幹照規矩做的,淪為代工者和邊緣者。消費大衆在資訊不透明、不明所以之下,付出額外代價大買「海洋鹼性離子水」,以為有益健康,其實呢?並不盡然。建議如真對「海洋深層水」有偏好,那就買「真的」喝,要不然,普通平價的礦泉水也就夠了,不要被「鹼性離子水」的科技名稱給呼弄了。
王伯仁 2017-07-25
台中今年下半年將超越高雄,躍居為台灣第二大城

台中今年下半年將超越高雄,躍居為台灣第二大城

  台中人口成長幅度超過高雄,下半年即將成為台灣第二大都市。圖/Wiki, Totoro0621, CC BY-SA 4.0   誰是台灣第二大都市?截至今年6月底止,新北市以人口接近400萬人的3,982,434人遙遙領先各縣市居第一大城市,高雄市截至今年6月底人口數為277萬8,023人居次,而台中市則以277萬6,579居殿。 台中將成為台灣第二大城 中、高兩都人口僅差1,444人,差距十分微小。以近年台中市人口成長速度高於高雄市而言,在今年下半年間,台中市就會超越高雄市,而成為台灣第二大都市,高雄第三,台北市第四,和傳統印象不太一樣。因此,國土規劃和經濟交通建設甚至選區劃分,都有必要以此為參考。 國人傳統印象中,雙北是台灣人口最多地區。沒錯,新北市戶籍人口近400萬,大幅領先各縣市;而「就業人口」,恐怕上班時間由新北和基隆、桃園湧入的台北市還是最多,甚至比新北市還多,因此大眾運輸系統(捷運和公車為主)是雙北的交通命脈,捨此則雙北交通癱瘓矣! 此次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最多議論主題在於「軌道建設」,而軌道建設重點包括捷運、輕軌和鐵路高架化(含地下化及海線雙軌化),爭點在於軌道建設的「自償性」高低問題。然交通建設為一切建設的火車頭,也是國家經建的大動脈,若一切以「自償性」來考慮,當年台鐵的電氣化和南迴鐵路丶北迴鐵路就不該蓋,花東鐵路電氣化和雙軌化也難估實效,是否通通不要建設了?講白一點,台鐵近幾十年來每年虧損上百億,是否早應就「關門大吉」?台中公車從胡志強任他末屆市長時,即每年花26億元補貼公車業者實施「8公里免費」全面優惠,以「培養坐公車習慣和人口」,林佳龍接任,延長為10公里免費,經費卻少5億元,二者均有實質績效;但長期而言,還是要「使用者付費」,才是正辦。 制定政策不要「從台北看天下」 以上都是「虧本」生意,連高速公路和高鐵要蓋時,都是一片反對聲,尤其高鐵更是被在野的國民黨形容為「破銅爛鐵」,要求「半途而廢」。如今,國民黨高官和當年堅決反對者,哪一個南來北往不大多數搭高鐵?享受高鐵的便捷舒適,南北成為一日生活圈,回想當年的種種藉口橫阻,慚不慚愧? 尤有甚著,部分反空汙的環保學者將「軌道建設」形容為19世紀的思維和產物,是種「反發展」的建設,故反對之,而要求追求電動或無碳汽機車,然電動車不要電嗎?當綠電尚需一段長時間才能充分供應時,就把電動車列為「前瞻交通」的首要,是不是犯了「見樹不見林」的偏見?當台中和高雄都已和雙北「比翼齊飛」時,政府是不是應調整過去幾十年來「重北輕中南」的思維,做政策上的調整,平衡南北,均衡城鄉?千萬不要再因襲故習,「從台北看天下」,對於中南部亟需的軌道建設持「為反對而反對」的先入為主狹隘又抽象觀念,才是廓然大公的理智,而不是每逢必反,以「反對」為取得話語權和增加膨脹身價的本錢,仁義者所不為也。
王伯仁 2017-07-24
執政黨要守住軌道建設的價值

執政黨要守住軌道建設的價值

  軌道建設是雙北以外交通運輸亟需項目,政府應該「心頭抓乎定」,謙虛、脚踏實地去規劃執行。(圖為高雄輕軌/張龍僑攝)   立法院終於五日晚間三讀通過八年8400億(分兩期)的前瞻基礎建設條例,雖然特別預算有待下週再送立法院審議,目前還不能概匡各類基礎建設的實際預算金額,但前瞻建設計畫以軌道建設約占一半,大致成局,應不致於因為反對方(藍營及某些特定團體)的圍攻焦點而大幅修減預算,這是執政黨立法院黨團值得肯定的地方。因為軌道建設對於中南部的需要性和重要性,遠大於北部,尤其雙北地區,也就是南北平衡發展丶縮小城鄕差距的「起步走」。 行政院前提八年8900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引起反對聲音最大的就是鐵道建設,包括捷運丶輕軌和鐵路高架橋化(未含中部海線高架化及雙軌化),其中以捷運花費較貴丶費用較多,會不會造成縣市政府破產?而輕軌是否適合台灣未來運輸需要,常見見仁見智討論,而鐵路高架化(含地下化)基本上是都市發展的基礎建設,談不上什麼自償性的計算評比。 以實際而言,雙北的捷運已花上兆元預算,完成5主線2支線,目前尚有多條正在進行中,對軌道建設需求大致已接近滿足,所以前瞻計劃台北市掛零丶新北市也不多,自桃園市以南,才有較多的初步匡列。平心而論,這是補償雙北以外地區長期受到漠視的實際作法,很多反對軌道建設的團體或黨派,多有「台北看台灣」的狹礙觀念和判斷,也令人想起四十多年前當中山高速公路要興建時,很多聲音冷言冷語,抨擊高速公路是蓋給「有錢人」享用的,當時蔣經國曾對「今天不做,明天會後悔」做了一個決策性的思想建立,用在開闢高速公路項上,的確是正確的。台灣西部今天沒有兩條高速公路,交通走得動嗎?民進黨首次執政,高鐡建設被在野的國民黨抨擊為「破銅爛鐵」,主張半途而廢,要不是當時執政團隊信心支援,今天的台灣長途快速運輸,大概還留在開發中國家階段,比東南亞國家還差。 實際檢驗而言,台灣的高鐡和台鐵尚有不足,因大眾運輸比例比起先進國家尚不足一半,而公路運輸又幾已達到飽和,航空和海運又有很大侷限性,那剩下的軌道運輸的建設和路網連結,就變得很重要和有「前瞻性」。 當然,軌道建設也不能盲建,而要適當,但不能以短淺眼光來衡量「自償性」,也不能因公共建設難免徵用民地,就用「迫遷」大帽子戴上去,那什麼公共建設都不能做了。只要有公益性丶必需性,還是應以公共利益優先,但對私人權益要合理保障。 總之,軌道建設的確是目前雙北以外交通運輸亟需的項目,週全評估是需要的,反對意見也有一些值得參採的,政府應該「心頭抓乎定」,謙虛和脚踏實地去規劃執行,以後回過頭來看這一段過程,檢驗效能才是唯一的真理。
王伯仁 2017-07-06
社工是照顧弱勢的主角 卻也是社會弱勢者

社工是照顧弱勢的主角 卻也是社會弱勢者

    全省社工人員總數被中央限制為「總量管制」共289人,動彈不得,暴增工作把社工人員(台北市丶高雄市除外)壓得喘不過氣來,因而身心失調大有所在,社工員流動宛如走馬燈(和打工仔差不多),這實在台灣社工界血淚的一頁,迄今猶沒大改善。圖/沈聰榮攝   談起「社工人員」這個名詞,在台灣出現約莫40年,在先進國家,「社工制度」早已完善建立並運行,但在台灣,卻還是一路「跌跌撞撞」的走著,40年了,政府(考試院)舉辦「社工師」考試也已20年了,及格者也發給「社工師」執照,但其實,同樣是國家高考,但社工師的社會地位和待遇就遠不如會計師和律師,也比不上「䕶理師」,不管進入公家機構或私立機構服務,「工時長丶案件多丶壓力大丶流動率高丶待遇低」是大部分社工師或社工員的處境,更不用説像台中市親民黨市議員段緯宇仗職權,大駡社工員「吃飽等死」! 回首台灣的社工制度的建立,是相當「血汗」的一頁,約莫在1970年代前中期(高雄市尚未升格院轄市,仍屬台灣省),台籍謝東閔首接台灣省政府主席後,就推行「小康計劃」,也將在先進國家社會福利制度占重要地位的「社工」,引進台灣省各縣市。最初是指定當時台中縣政府以試辦方式做先鋒,由省社會處遴選一批具備有社會福利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約聘僱的社工員和社工督導員,展開社工制度的實驗。之後,因績效不錯,即逐年推展至台省各縣市,仍以「試辦」之名運轉。 當時社工員的引進,是每年由省社會處公開招考,再依成績和志願分發到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科)服務,成員大部分是社工或相關科系的大專畢業生,但也有少部分縣市長誤認社工功能和村里幹事相似,所以不設置,像台省首席省轄市的台中市長林柏榕就持此見,縣市之末澎湖縣亦同,導致台省一度都有社工員設置,但台中市和澎湖縣例外,後來是林柏榕尋求市長連任改變心意,和澎湖緊急向省政府申設社工員,由於逾時多年,省府勉強給台中市5名社工員,1名社工督導,而澎湖縣只配置一名社工員。伊時,陳菊領軍的台北市社會局內「社工室」,已有150位社工員和督導員,台中市隔鄰的彰化縣29鄕鎮各配置一名社工員共29人,另在社會科有5名督導員,縣市間天差地別,縣市長的顢頇有夠可怕。 北高不計 曾經長達20多年全台只有289位社工員 由於社工制度是「實驗式」,故在縣市政府內並無編制,而是一年一簽的約聘制,由省社會處統一調派,好處是用人較有彈性,工作精神維持高昂,不像村里幹事或公務員因是「鐡飯碗」而易生怠惰,日久生頑。但缺點是缺乏保障,流動率高,事繁薪少,專門協助弱勢者淪為待助之另群弱勢者。 説社工員是社會疑難雜症問題的「垃圾桶」並不過分,一年工作365天,一天24小時(含待命)也不誇張。筆者內人結婚前在社會處的社會福利研習中心當輔導員,考上社工督導員後,因台中市政府沒有設社工,只好申派到我倆故鄕彰化縣擔任首席督導員,筆者奉報社之派,採訪霧峰省議會和中興新村省政府,所有報社省政辦公室都在台中市,筆者只好「婦唱夫隨」搬到彰化市,每天三地通勤,足足有三年之久。 後來台中市突然猛醒臨時申設社工員,省社會處調派內人為中市唯一督導員,帶僅有5名社工員擔起全市社工任務(台北市150人丶彰化縣34人丶台中市6人),雖説對筆者上下班較方便,但因而陷入可怕的「工作泥淖」中。 伊時,政府開始著重各方面的社會福利,老人、身心殘障丶少女丶兒童丶家暴⋯⋯法律紛紛立法,法律內容均和社工員執行脫不了關係,數年間工作增加了N倍,但全省社工人員總數被中央限制為「總量管制」共289人,動彈不得,暴增工作把社工人員(台北市丶高雄市除外)壓得喘不過氣來,因而身心失調大有所在,社工員流動宛如走馬燈(和打工仔差不多),這實在台灣社工界血淚的一頁,迄今猶沒大改善。 關於全省社工被中央總額管制289人長達二十多年,業務主管機關內政部也有吐不完苦水,因為「人事精簡」是大目標,而社工員被人事和財政單位視為和村里幹事「業務重複」的一群(其實風馬牛不相及),所以每當內政部社會司要召開跨部會增加社工員員額討論時,財政丶主計單位大多缺席,讓內政部徒呼負負。而台中市只好繼續用6名社工拚台北市150名社工的負擔,荒謬如此,夫復何言? 其實,身為台中市早期唯一社工督導員的「室友」,是全省受害最深的人。舉實例來説,當時政府掃黃,規定警察查獲未滿18歲少女有「坐枱陪酒」或性交易之事,在做筆錄前,一定要通知社工到警局陪伴協助案主,才能開始作筆錄,除非久候社工不至(超過合理等待時間,例如2個鐘頭)。 當年社工員的日子:約聘非編制內、全天候、全年無休 伊時台中市有從「文化城」被譏為「風化城」之戲謔,未滿18歲少女坐枱陪酒幾乎是天天有的事,而且常一天數件。於是每至半夜,我家市話常常響起,對方就問「市政府社會局嗎?」我或內人半夜被吵醒,當然答稱「不是」,對方掛斷,沒幾分鐘再度來電,我們知道「躲不過」,只好說是社會局社工督導的家,對方當然是警方,要求派社工員儘快到某分局或派出所陪伴少女應詢,內人就開始用B.B.Call呼叫輪班社工員(他們正常上班外,輪班人晚上要整晚帶B.B.Call備勤,一有案子,馬上洗把臉,著裝出發。)社工員多女生,半夜出任務,實在安全堪虞,但任務在身,不得不走。個案常常處理到天亮後,隨同到地檢署陪訊,法院如裁定送保䕶機關收容,就要和警察派車執行往斗南任務,完成回台中時,大概已是下班時間,忙一晚一天,才得以休息。如果一晚兩案,那就要喊「救命」了,內人和我整晚大概不用睡了,白天還要照常上班,輪值社工員更辛苦,不過好像可以多領區區數百元加班費。 就這麼日復一日,那有休假?一年365天丶一天24小時待命或工作,神經緊繃,請問全台灣有那個工作比此更「硬斗」,就像五〇年代散文才子王尚義「野鴿子的黃昏」,說依山傍水的野鴿子還是有歇息的時候,但掛在內人和社工員身上的B.B.Call,就是鎖鍊啊! 那時剛開始,常懐疑警方打電話到我家,怎麼第一句就問:社會局嗎?後來向警方查詢,警員答說:在我們值班枱上有關少女保護專線就留這支電話並註明是社會局啊!我們當然通知這支電話。此時才恍然大悟,市府不知何方神聖把我家當社會局在使用,沒多領一毛錢,卻一年上365天丶一天24小時班! 有一次,半夜二點多電話又響了,對方自稱某派出所主管,要問少女保護法規問題,我接的電話,了解了這個問題並不急迫,請他白天再去電社會局了解。他居然打起官腔:你們躺在床上睡著值班,我們可是在正式值班的。我反駁説,我們是一天24小時,一年365天值班,你們有輪休怎麼比? 為了這件事,隔天我到省議會採訪,碰到列席的省社會處長唐啓明,明白向他訴苦:台中市社工員工作不是人幹的,社會處再不向中央爭取増加社工名額,我準備叫內人辭職不幹了!他也深知人力配置非常不合理,但中央緊緊箍住,一時也沒辦法。 既然全年無休 哪來時間準備高考三年內納編? 此時前後,還發生一件事全關台數百名社工員權益的烏龍事,因社工員制度是用「試辦」開始的,一試辦就是二十多年,縣市政府組織規程沒有社工編制,社工永遠是一年一聘的人員,工作保障比不上機關工友和司機,也大大影響未來退職的福利,於是多方爭取,全台社工員還一度串連走向街頭,中央終於體認社工制度的重要,由政委張豐緒召開會議決議讓社工員納編,並為保障社工權益,提行政院會時還追加決議「三年納編完成」,但考試院不准社工員比照公立幼稚園保母寫個「教案」交差,就可變為公職,而是堅持要高考。 此追加決議有嚴重瑕疵,「愛之卻足以害之」,原來此決議的內容可解釋為「三年納編完成,未納編者一律解聘僱」,因納編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伊時八成社工員均未具公務員資格(曾任省社會處長的前監委洪德旋剛上任,就鼓勵全省社工參加高考,但他要離開省府時坦承錯了,社工員工作繁重甚鉅,又離開學校已久,要求考高考是不切實際的期望),三年內若未取得資格,豈非全部撤職,全台各縣市社工吿崩解! 我身為社工員之眷屬,又是省政記者,當然十分了解其嚴重性,向當時省主席強烈反映,省主席則指派當時省府祕書長李厚高於代表出席行政院會時,力陳「三年納編完成」之瑕疵,於是院會再追加「未能納編者,依其意願可繼續工作至離職」,才解決了這個大烏龍。 全台社工員289人的「天花板」一直持續了近20年,直到1994年7月立法院根據修憲而制定「省縣自治法」之後,才在一次偶然的機會,「無心栽柳柳成蔭」。有一天進行省政總質詢,省主席宋楚瑜帶領各廳處局會及省營事業首長數百人,浩浩蕩蕩列席。中間休息時間,我在議事堂外走廊遇到了同鄕省人事處長吳堯峰,順囗向他提及近20年全省社工被限制289人之窘困,像內人帶5名社工員在台中市苦撐十多年,實在很不人道。吳堯峰處長説,現在省縣自治法已訂定實施了,台灣省的事,我們可以自己決定啊!我聞言嚇了一跳,再就放寬社工員天花板之事向他確認後,趕緊去找社會處長唐啓明,告知初步訊息,他也差點高興的跳起來,忙拉著我的手奔找吳堯峰,詢問社工員人數放寛乙事,邊問還邊説:「王記者,你要幫我做證哦!吳處長是這麼説的」。吳堯峰則再三保證可行,我也湊一腳答應「做證人」,於是,事關全省21縣市社工員額放寛,就在無意中有了共識,不久後,省府果然發布府函,依實際需要放寬各縣市社工編制,像台中市由6人增為3丶40人,和隔鄰的彰化縣差不多,而全省則由289人增加到5百多人,20年之桎梏一夕之間解放。此間背後的因緣際會,無他人知曉。 再不久,我內人因長期勞心勞力,有彈性疲乏之感,以五十多歲之齡,實務雖熟,但要再去啃課本參加高考及格納編,已是時不我予,於是在服務社工督導員二十二年之際,申請離職,轉而回民間創立社服團體繼續工作,離開時勞保尚未滿25年,未能領老年給付,公家方面,因無銓敘為公務員,並無退休俸或退休金可領,只領了一筆自己有參加一半提撥的「互助金」三十多萬元,揮一揮衣䄂就離開了。對照局?有公職身份的同事,退休後月領六丶七萬元月退俸(含18%優惠利息),平均每人可領上千萬,只有羨慕的份,但沒有後悔,因為工作是自己選的,沒人強逼,而社工科系畢業,幾乎一輩子都做社會工作,那也不算偏離了,至於平平是服公職,她領卅多萬,同事可領一丶二千萬元,三丶四十年前誰知道會這樣呢? 如今,內人六十有六,擔任二個社團法人祕書長,一個基金會祕書長,月入八萬元,還在拚老命為稻粱謀,我2000年提前從報社優退,自從事筆耕,亂世文章不值錢,月入自己花用都不夠,二十年前借貸買了一間40坪公寓棲身,至今貸款仍未還清,愧煞我也,茲謹為社工制度演化有所參與,為之記。
王伯仁 2017-06-26
全聯救蕉農?

全聯救蕉農?

台灣香蕉因去年的不正常天候影響,產量大減,市面水果攤或大賣場,香蕉零售價曾飆至每台斤(六○○公克)八十元的天價,較之長期平均價約二十五元,實在「貴森森」吃不起。 好不容易捱過半年的特高價期,今年五月起,香蕉每台斤零售價開始出現三字頭,上週更普遍出現二十九元的行情,恢復和以往差不多的價格,消費者終於鬆了一口氣,可以再啖久已不知其味的香蕉。 但接著而來,就如高麗菜由每顆兩百多元崩盤至十元,甚至用耕耘機犁掉做肥料,香蕉崩盤也是預料中的事。本週旗山蕉和嘉義蕉同期出現爆產,產地批發價跌至個位數(每公斤五至十元,換算每台斤三至六元),已有部分民間團體發動團購紓解跌勢,只是螳臂當車,尚未見政府出手相救。 另方面,約十多天前,全台最大的全聯生鮮超市號稱要協助蕉農度過難關,要大量採購香蕉、透過自家通路促銷,博得媒體許多報導稱讚版面;但近日前往店內實地查訪,每三條中型的香蕉(約五百公克,不到一台斤)售價四十九元,換算每台斤還高掛在六十元之高價,較市面高出一倍,更比產地批發價高出十多倍。 這樣高價算是「促銷救蕉農」?又要名、又要利,難怪會移用吳念真導演的相片做DM封面廣告,吃定了向來信任它「平價」的顧客,「商業道德」是談不上的。與其寄望於唯利是圖的偽善,不如消費者當螞蟻雄兵,透過適當管道來協銷;政府有許多通路也應發揮功能,不能只會抽稅花錢。 (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
王伯仁 2017-06-23
三十年如一日的人權律師陳武璋

三十年如一日的人權律師陳武璋

      陳武璋為潑漆的林明正義務辯護。圖/林明正提供 今年二二八當天,全台很多地方的蔣介石銅像遭到潑漆、砍頭等各種不同方式的對待,其中光是台中市就有大里和霧峰兩個區公所,以及大里的一個公園等三處的蔣介石銅像被潑漆,它們都由同一人所為,他是早期街頭運動的常客,目前是電台節目主持人林明正。 不到四個月後的六月二十日,林明正被傳喚到台中地檢署,陪同前往的是台中市街頭常客都很熟悉的人權律師陳武璋。 以下是林明正的敍述: 「今早來到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為在今年228事件前夕向228元兇,世紀殺人魔蔣介石銅像潑漆案出庭。在此要特向台中地區僅有的人權律師陳武璋律師致謝! 陳武璋律師早年就是中部地區有名的人權律師,發生在中部很多政治案件都是由陳武璋律師義務辯護,他的義舉讓人欽佩。 本人這次案件,陳武璋律師不但是義務辯護,還在辯護過程從歷史切入,對「世紀殺人魔蔣介石」之論述,真讓人為之動容,不愧是人人稱敬的人權律師,最後只有一句話:陳武璋律師感謝您,愛台灣有好報。」 律師義務為政治受難者辯護的案例並非首例,辯護後轉而從政的更不在少數,但像陳武璋這樣三十年如一日,而且堅持不從政、不擔任黨職(他在1992年就參加民主進步黨)的人可謂絕無僅有;而且他的關懷層面很廣,包括對天災人禍受害者,例如發生在1995年的衛爾康餐廳大火事件;台中市九二一大地震時大樓倒塌求償案件,以及八八風災五部車掉進往水里方向的台16線斷橋,造成15人死亡事件等;他尤其對於原住民所遭受到不平等的對待出力最多,所有這些弱勢朋友的案件,他一律不收費用,導致律師事務所的同仁增加很多負擔,有時難免抱怨,久而久之同仁卻被他那種發自內心疼惜弱勢的情操所感動。 1991年由陳婉真及林永生等人在台中發起的台灣建國運動組織案,最激烈時曾發生台建人員對警察當街投擲汽油彈,並導致二千多名鎮暴警察包圍台建組織,台建人員誓死反抗的事件,陳武璋和田再庭及邱太三三名律師擔任台建的義務辯護律師,法庭上陳婉真背對法官並向法官嗆聲:「這種法庭只配我用屁股對著你們!」那一幕也令陳武璋印象深刻,「在雙方對峙過程,我也因而更加了解早年抗爭者的理想與抱負,這是我擔任義務律師所能吸取的人權養分。」陳武璋說。 影響他最深的是他唸台大時的教授李鴻禧的一句話,李鴻禧說:「愛台灣,很多人都會說,你們如果真的愛台灣,一定要先了解台灣,你們要經常到處去看看什麼是真正的台灣。」加上他自己對鄉土文學與報導文學的喜愛,例如王禎和的《嫁粧一牛車》及黃春明的小說等,在在顯現對土地與底層人物的關懷,這些也都是影響他很深的書。 來自澎湖七美的陳武璋,畢業後選擇在台中開業。「我的想法很簡單,讀書人應該深入基層,才能真正了解基層的痛。」所以有人當律師是在事務所的辦公桌上貼著諮詢費每小時五千元的牌子,陳武璋當律師是每個村里深入去了解,他至今還是經常騎著摩托車奔走於台中市的大街小巷。 因為他的機動性強,又很熱心助人,「頭十年,幾乎每有選舉,都有媒體猜測我會出來參選,因為沒有律師是這樣經營基層的。」陳武璋說,他其實只是在實踐李鴻禧老師的教誨,他看到社會太多弱勢者的無奈,早期是本土爭民主的運動很弱勢,隨著民進黨的勢力日漸穩固後,他發現最弱勢的是原住民,因此他決定自我定位為第二線的支持者,並且以他的律師專長來幫助弱勢,就這麼一幌三十年過去了。 過程中有沒有受到威脅,或是感到無力的時候? 「當然有,第一是覺得如果有多一點人一起來做,一定可以做得更好,譬如九二一大地震後,台中市有46棟大樓倒塌,以我的能力,只能接兩棟,過程中難免有人會來關說,我總是拜託他們:『請把所有的力量釋放給災民吧。』那時如果有更多律師站出來,我相信會有更多災民受到較合理一點的對待。」 讓他最感無力的是碰到原住民朋友的問題。有一次,一群原住民朋友來請他協助要回清境農場,這事讓他深感抱歉,「我真的不知道要從何做起,因為這不是法律能解決的問題啊。他們要討回清境農場,那麼福壽山、武陵農場又能如何?那些都是原住民的土地沒錯,但這已經是政治問題、是現在很熱門的轉型正義的問題了,這哪是我一個小小律師所能解決的?我對他們真是萬分愧疚,因為我無能為力!」 雖然很孤單,有時也很無力,他還是會繼續做下去,「我們眼見這個土地上有這麼多的苦楚,咱會嘸甘哪。」從嘸甘到實際對弱勢者伸出援手,陳武璋讓我們看到原來學的是冷冰冰的法律人,也有熱血熱情的律師,那是弱勢者最堅強的後盾,也是社會最溫暖的光與熱。
王伯仁 2017-06-22
交通部穿小靴走馬路

交通部穿小靴走馬路

    交通部正研擬將全國無限速標誌道路之快車道車速,由目前的五十公里降低為四十公里,理由是「減少車禍」。圖/截圖自民視新聞   交通部正研擬將全國無限速標誌道路之快車道車速,由目前的五十公里降低為四十公里,理由是「減少車禍」,乍聽有理,其實愚蠢,如照此邏輯,為何不降為時速十公里,甚至限制車輛不得開上道路,豈不釜底抽薪? 道路車速之限制,要有相當的科學根據,不是單純憑交通官員坐在冷氣房考慮的,過猶不及都是不恰當。近四十年前中山高速公路建造開通之時,行駛車輛不多,限速九十公里,民眾覺得限制太嚴,屢屢要求放寬,但交通部即以「行車安全」為理由,擋了幾十年,即至後來實在擋不住了,才逐步放寬至一百公里丶一百一十公里的現狀,車禍發生率並沒有因此提高二成。若按照交通部近來的擬議的思維,高速公路時速應降回九十公里,甚至八十公里,其他快速道路也全面降速才對。那麼,國五雪隧限速近日為何從六十公里提高為七十公里,豈非要害駕駛人和車輛增加肇事?而兩條高速公路也有最低速限,也不是要車輛違反「交通安全」? 果如此,無速限道路快車道降速十公里,肇事率能降多少?甚至反而增加肇事率也並非不可能。而當速限降低到不合理標準時,各種後遺症叢生,恐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政府固然可增加一些可觀罰單收入,但一定淪為「搶錢」的譏諷,駡到臭頭,人民還會懷疑警察是否為了罰鍰奬金而開罰,政府是否因為財務困難而把人民當提款機?交通部連四千多億的前瞻計劃中的軌道建設目的都説不清楚,卻「狗拿耗子」動腦筋在客觀上沒有迫切需要且反而弊大於利的快車道降速上?政府為何要專挑和民眾對立的蠢事幹? 無標誌道路快車道限速擬從五十公里降為四十公里,無分道線之道路從四十公里降為三十公里,符合「合理狀況」嗎?但也不是複雜到要委託什麼交通研究所才能得出正確答案的,老實說,這個議題其實是「天下本無事, 庸人自擾之」,烏龜心態不可取! 奉勸交通部長賀陳旦,不要放著正事不幹,老是在一些芝麻小事做文章,例如連假日清晨高速公路免費時段的改變,這是交通部長親自做「決策」的政策議題嗎?老實説,已實施二十多年的連假高速公路「高乘載管制」,才是「勞警傷民」的表面功夫,也牽涉岐視單身或沒有家屬同行的配偶。人家外國高乘載車道是鼓勵措施,在台灣變成處罰措施,歷任交通主管官員多以此為調節連假車流的「必要寶貝」,殊不知耗費大量警力的結果,「績效如何」卻從來沒有檢討,同時也讓該時段要使用高速公路的一至二人使用人,傷透腦筋,剝奪其權益。像這種華而不實的「高乘載管制」更帶有治安風險(例如為求湊三人上路,去車站或交流道拉客乎?)早應廢除,但那個交通部長有思慮於此?前規後隨,做得不亦樂乎,毫無魄力改革,標準的「肉食著鄙」! 「民之所欲,長在我心」,為政之道,如此而已,政府若一切多以「限制」來做為解決問題的手段,目標效果常常相反其是,「橘逾准為枳」,諸位大官應謹記防之。
王伯仁 2017-06-21
台北農產總座吳音寧,家族一門豪傑

台北農產總座吳音寧,家族一門豪傑

    「台北農產運銷公司」新任總經理吳音寧。圖/擷取自Youtube,Evany Ch提供   彰化溪州鄉庄脚囡仔吳音寜内定將接長「台北農產運銷公司」,這個消息很勁爆,不比她父親吳晟被蔡英文總統發表聘任為「總統府資政」小。吳晟以一位北斗國中教書一輩子而退休的「鄕村詩人」,政治色彩並不明顯,竟然在綠色第一次完全執政時,名列資政名單首位!他被收錄在國中教科書的詩作〈甜蜜的負擔〉引起無數共鳴,但蔡英文為何會禮聘他為總統府資政?筆者到現在還認為是個難解之謎。至於吳音寧如何在台北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職務「出線」?背後也是一團迷霧。 進入體制的農運女鬥士 吳音寧,1972年出生於溪州鄉村。高中時立志走法律為社會求公平,所以志願都填法律系,也考上法律系名校東吳大學。進入牆內,才發現法律條文硬綁綁丶死板板,充滿「人為缺陷」。她從法律「迷思」走了出來,剔光頭翹課參加社會運動。 2001年吳音寧隻身到墨西哥走訪查巴達民族解放軍自治區,會見解放軍領袖馬訶士,結合馬訶士的童話詩文及報導,2003年出版《蒙面叢林》一書,該書非常同情墨西哥印地安農民的處境。因為這段經歷,有人稱吳音寧為「解放軍少女」。 2003年末,「白米炸彈客」彰化二林青年楊儒門在台北搞出一個「白米炸彈事件」,為台灣農民丶農業和農村發聲。同為農村出身的吳音寧,深受刺激感動,走訪監獄中的楊儒門,開始蒐集耙梳二戰後50年農村農業農民史料,用兩年時間寫出《江湖在那裡》一書,專述台灣農業發展與困境;另也將詩文結集成《危崖有花》。她的文釆不在乃父之下,曾多次得到文學獎。 2010年綠營黃盛祿當選溪州鄕長,他是吳音寧表哥,欠缺有文才的人輔佐,找上回家鄉耕田和寫作的吳音寧。老爸吳晟並不贊成,認為政治和行政庶務會妨害音寧的文學發展,吳音寜則認為不失是個「實踐」的好機會,就不顧一切「撩落去」,擔任鄉長祕書,接觸到最底層的呼吸和生活。 吳音寧公務忙得像無頭蒼蠅,又要和鄉親父老農民,一起參加反中科二林園區在家鄕莿仔埤圳「搶水」的抗爭。第一階段贏了,中央經建會將中科二林園區用途變更為省水90%的精密產業,但仍要從莿仔埤圳建渠取水,農民們不惜肉身擋怪手,另方面由環團向法院提環評無效訴訟,居然又贏了。中科二林園區遂進入停工狀態,如今「城春草木深」已多年。 另一場大戰役則是三年前,前任縣長卓伯源「臨去秋波」,報經中央核准在溪州鄕台糖原蔗田欲興建「彰南工業區」——生產汽車輪胎專業區。鄕民大譁,鄕長也率先反對。2014年縣長選舉,民進黨提名的魏明谷也以廢除計劃為政見訴求,結果魏明谷贏了,彰南工業區經過一番程序,也告取消了。其實背後都有吳晟丶吳音寧的影子。 母系家族的台獨俠客行 爸爸吳晟是鄕土詩人教師,但對政治並不十分熱衷;倒是同為教師的媽媽莊芳華,才是真正的「政治世家」。莊芳華台南學甲人,哥哥莊秋雄台大土木系畢業,赴美取得普渡大學電機博士,曾擔任台獨聯盟中央委員、台獨聯盟美國本部主席,畫得一手好畫,也曾出版《海外遊子台獨夢》(1992),亦大力協助獨盟機關報《公論報》的編行(曾任台獨美國本部主席的現任民視董事長郭倍宏,就曾舉家寄居於《公論報》編輯部專心辦報)和獨盟宣傳及組織工作,當然是黑名單之一,也曾「翻牆」闖關回台。 莊秋雄既大力協編《公論報》,住在溪州的妺妹莊芳華就是好幫手。約有十年左右,該報的藝文和台灣訊息,都是由莊芳華在台灣編輯好傳到美國的,可説對聯繋美國台灣同鄉做出很大的貢獻。而音寧另位舅舅莊秋峰早期住台南,亦非常關懷「黨外運動」,也曾因幫莊秋雄拚台灣人返鄉權,而被情治單位逮捕及刑求。吳音寧血液中流著叛逆因子,來自母系大於父系。 吳音寧傳承了父母長輩對人文素養和對土地丶農村農民的關懷,所以2001有兩個月墨西哥叢林之行,省思「白米事件」寫下25萬字《江湖在那裡》探討台灣農業困境力作,也回家買了二分半的田親力耕作,並和老爸在廢墓仔埔種台灣原生種樹,已蔚為成林。吳晟退休後,就到處推廣種台灣原生樹,變成「種樹達人」。 吳音寧曬成黝黑兼任女作家,近年又是鄕公所「主任祕書」,鄕內文史工作和大小雜事,不會看不到她的身影,「農陣」的活動她也沒有失聯。也許,詩人吳晟名氣遠大過作家吳音寧,但吳晟卻也不敢在女兒面前太自誇文釆,因爲女兒常看他搜盡枯腸難為文,會勸他「寫不出來就不要寫嘛」,好像要替他代筆似的。 有備而來的農產總經理 這就是吳音寜,社運圈外不算有名氣,但圈內可是響叮噹的婦權和農運工作者。此次獲推薦出任「複雜江湖」的農產運銷公司總經理,雖然和前任韓國瑜有絕對的反差,但同樣也都是剔過大光頭。她並不是像孫悟空從大石頭蹦出來,也不會嚼檳榔,但和由柯文哲所派擔任農產公司董事的楊儒門應是聲氣相投,惺惺相惜,搞不好就是楊儒門向素人從政的柯P推薦吳音寧的,但絕對不會是「資政爸爸」吳晟! 當年白米炸彈客楊儒門犯案時,是一團大迷霧,後來陳水扁以社會公義特赦他,狗熊變英雄。柯P重用派他代表北市政府出任台北農產運銷公司董事,適得其所。而吳音寧將接任經緯萬端的農產運銷公司,正是「江湖在這裡」,她不會吃檳榔,但不是弱女子,也不會和果菜農民有距離。倒是假如公司內真有「菜蟲」,那可要小心了!「革命性格」很強的她,將帶著一位老農送給她「氣魄丶耐心丶謹慎」的祝福上任,大家拭目以待吧。
王伯仁 2017-06-19
台灣聖山紀念台獨英雄-陳智雄立碑追思、蔡有全入祀台灣神社

台灣聖山紀念台獨英雄-陳智雄立碑追思、蔡有全入祀台灣神社

王伯仁/南投報導   台灣聖山特別為台獨革命先行者陳智雄建碑紀念,同時也特別舉行甫於日前去世的台獨鬥士蔡有全追思會。圖/台灣聖山提供   台獨革命先行者陳智雄烈士的女兒陳雅芳(Vonny Chen)克服身體的病痛,順利從印尼飛到台灣,參加周六(20日)於南投草屯台灣聖山所舉辦的台獨革命先行者,陳智雄揭碑追思會。今日聖山也特地追加追思台獨鬥士蔡有全烈士的儀式,陳雅芳、蔡有全夫人、前立委周慧瑛女士及公子蔡心岳於追思會前,先至台灣神社行儀獻花,見證親人最榮耀的歸宿。 台灣首位因台獨案被國民黨獨裁政府槍決的烈士陳智雄,雖被廣為認定是純粹殉道於信念者,但在台灣的資料卻寥寥無幾。陳智雄(1916-1963)屏東人,畢業於東京外語大學,精通日、英、荷、印等六種語言,於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被日本政府派往印尼負責外交工作。二戰結束後,暗中協助印尼獨立革命,1949年印尼獨立後,總統蘇卡諾頒給陳智雄「印尼榮譽國民」的最高榮譽。1947年台灣發生228大屠殺,他在印尼發動「台灣國民革命」,籲台灣人抵抗外來政權,後實質投入台獨運動。他牽引廖文毅(1956年成為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大統領)參與1955年在印尼舉辦的「萬隆會議」,提升台獨運動國際能見度。而後受臨時政府請託任東南亞特使,在國際宣傳台獨理念。1958年6月蘇卡諾生日慶祝會,陳智雄發表「蔣政權為台灣人民之敵,北京政府亦為新式殖民主義,正向東南亞各地前進」的談話,與中國友好的蘇卡諾遭施壓,將陳智雄以「美國間諜」下獄。於1959年6月釋放,印尼護照被取消且驅逐出境成無國籍的政治難民。後在瑞士國會議員的協助之下,取得瑞士身分證明(給沒有證件的外國人),得以進入日本,隨後繼續在各國遊說支持台獨。   陳智雄的女兒陳雅芳抱病特地從印尼趕來。圖/台灣聖山提供 1959年陳智雄在日本被國民政府的情治人員裝入「外交郵包」綁架回台,後因國際壓力釋放陳智雄並給與金錢等威迫利誘要他遠離台獨運動,但他依舊公開主張台灣獨立並組織「同心社」推展獨立運動。1963年5月28日,臨刑前,肢體遭獄卒凌虐,不屈服下跪並高喊「台灣共和國萬歲,台灣人民萬歲!」,成為台獨案首位遭國民政府槍決者。陳智雄死後,遺書被扣留50年,因此造成三名子女半世紀對父親的不解與怨恨,直到2013年女兒陳雅芳(Vonny Chen)才從國家檔案局接獲,陳智雄在遺書寫下「我是為台灣人而死」與託孤方式,孩子這才知道,父親為台灣所付出的一切,與對家人的愛。 蔡有全(1951-2017)高雄縣人,因「美麗島事件」與「蔡有全、許曹德台獨案」兩次入獄,他始終認為「活路只有一條-建立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並看透ROC體制,只會堵住台獨的曙光,為此信念一生懸命奮鬥。2017年5月4日,於住家心肌梗塞過世。 今日聖山的天氣多變,彷彿在提醒台灣人,民主進程一路的坎坎坷坷,但最終會看到台獨的光輝。 台灣大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楊緒東醫師致詞時表示,台獨烈士的精神與故事往往被忽略,家屬所承受的痛苦,旁人也不明白,聖山設立紀念碑就是要將先賢先烈所代表的台灣精神散佈出去,讓新生代能勇敢拼台灣建國。   蔡有全的遺孀、前立委周慧瑛(右),以及他的公子蔡心岳(左)。圖/台灣聖山提供 民視榮譽董事長田再庭先生提到,他將民視董座的棒子交給郭倍宏,郭倍宏也公開喊出台灣獨立建國,現在台獨有天時、地利、人和,大家也要效法陳智雄、蔡有全先烈的腳步,才能在台灣安心立命。 陳雅芳致詞表示感謝大家對陳智雄的重視,不過也很難過,她是以一種很痛苦的方式失去父親。她要感謝所有台灣人一直把她當成台灣人的女兒來對待。如果可以,我想常常回來台灣,因為覺得像回到家一樣,最後她說,她身上流著跟爸爸一樣的血液,祈禱台灣早日獨立。 蔡有全夫人周慧瑛女士提到,當她知道聖山為蔡有全增加的儀式後,上網研究台灣聖山,才發現台灣聖山正是蔡有全生前心中的夢,台灣人要有自己的台灣祖廟,儘管蔡有全是基督教傳道,但常聯繫不同宗教信仰團體,為了行台獨的道,周慧瑛女士說,儘管蔡有全生前常為台灣前途苦惱,但他回天時,是在塌塌米上笑著離開的。 台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榮譽理事長蔡寬裕先生談到許多台獨運動者,是被社會遺忘的一群人,陳智雄在台灣更是鮮少人知道,因此他感謝聖山先前提供區域讓他們設立「泰源事件紀念碑」,也感謝聖山為陳智雄立碑,蔡寬裕先生說陳智雄受刑前,堅持台灣人的骨氣,拒絕下跪,這種精神深深影響之後的台獨受刑者。 民視顧台灣顧問團執行長李素貞女士致詞時表示對烈士家屬的敬意,因為家屬都有硬頸精神撐過苦難,也希望大家承繼先人精神,充滿愛、希望與勇氣。 廖文毅博士家屬代表林光華博士表示,他每次到聖山都悲喜交加。而陳智雄毫不妥協的就義、雲林蘇東啓案,壯烈的台東泰源事件,史明陣營的鄭評案,彭明敏丶謝聰敏、魏廷朝的台灣人民自救宣言,424黃文雄、鄭自才紐約刺蔣事件,美麗島事件,太陽花運動,反課綱的林冠華事件...,演變至今天年輕人的天然獨,這些都是二戰後,台灣人民反殖民的奮鬥史,緬懷先人,我們能不更努力嗎? 台獨運動,數十年來一波一波,承先啟後,自強不息,是眾多護台使者的勇敢堅持與力行。保留台灣國魂的「大愛之行」,就是為台灣續存,獨立、建國,留下彌足珍貴的「教育」資產。銘記先人勇敢與實踐的精神,不要讓眾多先知先覺受難者白白犧牲。台灣獨立,以台灣之名加入聯合國,正是這一代台灣人的天命! 【陳智雄紀念碑文】   陳智雄紀念碑。圖/台灣聖山提供 (Tan Ti-Hiong, 1916-1963)阿緱廳(今屏東)人,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東南亞特使。 屏東公學校畢業後,15歲即赴日本就讀,後畢業於東京外國語大學荷蘭語科。在日本有心對外擴張領土的時空背景下,他得以學習多種外文,精通英語、日語、荷蘭語、馬來語、台灣語、華語等。畢業後在外務省服務、興亞學院進修。 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後,被派往印尼任翻譯官(一說為譯員)。戰後留在印尼從事珠寶貿易,暗中提供日軍遺留的武器,且資助印尼解放獨立軍對抗荷蘭軍隊,而遭其逮捕囚禁達一年。1949年印尼獨立,總統蘇卡諾感於陳智雄的貢獻,頒發他「榮譽國民」獎章。 1947年台灣發生228大屠殺,他在印尼發動「台灣國民革命」,籲台灣人抵抗外來政權,後實質投入台獨運動。他牽引廖文毅(1956年成為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大統領)參與1955年在印尼舉辦的「萬隆會議」,提升台獨運動國際能見度。而後受臨時政府請託任東南亞特使,在國際宣傳台獨理念。 1958年6月蘇卡諾生日慶祝會,陳智雄發表「蔣政權為台灣人民之敵,北京政府亦為新式殖民主義,正向東南亞各地前進」的談話,與中國友好的蘇卡諾遭施壓,將陳智雄以「美國間諜」下獄。於1959年6月釋放,印尼護照被取消且驅逐出境。 他欲到日本與台獨同好會合,但被當成無國籍的政治難民往返印、日之間。後因瑞士國會議員協助,取得瑞士身分證明(給沒有證件的外國人),得以在同年8月入境日本。中華民國外交部在「勸導陳逆棄邪歸正」不成,於12月違反國際公法,將他拘捕遣送(形同綁架)往台灣。先給與金錢等威迫利誘,後釋放要他遠離台獨運動。 在人人自危的戒嚴年代,他仍挑動獨裁者的神經,1962年與同鄉戴村澤、蕭坤汪組織「同心會」,公開主張推翻暴政、爭取人民平等自由、建立台灣共和國、台灣問題由聯合國解決,碰觸國民黨底限而被捕。陳智雄在1963年3月被警總以「顛覆政府」、5月國防部以「叛亂」罪名宣判死刑,即使戴上腳鐐他依然生活如常,以快活的赴義態度用生命向獨裁者控訴。 5月28日臨刑前,高喊「台灣人萬歲!台灣獨立萬歲!」成為台獨案首位就義者。他在遺書留下「我是為台灣人而死」,對台獨運動至死不渝的奉獻,生為勇士,死為英豪,就是他的寫照。
王伯仁 2017-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