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出擊!陸委會致電港府:明派檢警赴港帶回陳同佳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中)、内政部次長陳宗彥(左)、法務部次長張斗輝(右)22日召開記者會。邱垂正表示,我方今天下午已去函與致電港府,要求港府協助我方明天派檢警赴港,帶回港女命案嫌犯陳同佳。(記者羅沛德攝)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中)、内政部次長陳宗彥(左)、法務部次長張斗輝(右)22日召開記者會。邱垂正表示,我方今天下午已去函與致電港府,要求港府協助我方明天派檢警赴港,帶回港女命案嫌犯陳同佳。(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讓港府藉口修「逃犯條例」的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明天即將出獄,陸委會今天傍晚與內政部、法務部舉行記者會,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鑑於我方一直等不到港府的正面回應,我方已於今天下午透過台港既有正式管道致函表示,希望港方協助我方赴港人員確認嫌犯身份與帶回。「為了實踐司法正義、務實處理本案,香港不辦,我們來辦」。

邱垂正說,昨日陸委會發出新聞稿,呼籲港府,儘快安排台港雙方主管部門坐下來,討論如何建立司法互助機制,及有效處理相關案子,從根本解決問題。

邱垂正指出,法務部也提出三項原則,包括本案台港都有管轄權,基於審理便利性,應由港府優先審理、落實港人審港,政府會透過正式的司法互助方式處理本案,沒有拒收的問題,、政府從未放棄管轄權,絕不卸責。同時也建議兩項方案,我方願意提供相關事證,供港方處理,港府無管轄權一事,應由香港法院來正式裁定。

邱垂正表示,根據港府保安局昨天公開聲明,港府仍然無意受理,且對於我方所提建立台港司法互助機制的建議,也無正面回應,我方對此感到遺憾。

邱垂正指出,鑑於我方一直等不到港府的正面回應,我方已於今天下午透過台港既有管道正式致函港方表示,希望港方依先前公開承諾提供合法協助,就我方於去年3月16日、4月26日所提刑事司法互助請求書之請求事項及相關在港的卷證資訊,例如認罪書、庭訊口供等,提供我方赴港人員攜回。因本案犯嫌涉及重罪,為免犯嫌有逃亡、滅證之虞,希望港方協助我方赴港人員確認犯嫌身份及帶回,務使作案嫌犯逍遙法外。

若港府沒有回應我方的要求,是否會准許陳同佳來台?內政部次長陳宗彥指出,陳同佳已是通緝犯,不適用線上申請簽證與落地簽方式,只能提出書面申請,我方已正式通知港府,希望在這個機制下讓陳嫌來台。若陳若搭乘非台灣籍航空公司班機來台該如何處理?陳宗彥強調,「這是港府態度問題」。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即時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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