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國漫館設置爭議淪政治口水 文化部還原真相

台中市政府109年所提選址建議地點簡報,盧市府自稱可協調提前解約。(讀者提供)

 

〔記者凌美雪、歐素美、蘇孟娟/綜合報導〕文化部與台中市政府最近因國家漫畫博物館設置問題隔空交火,文化部長李永得昨(22)日接受周玉蔻專訪時,指出中市府出爾反爾的態度使國漫館期程須延宕至113年,導致全案被國發會退回,說法遭中市府駁斥,然而,在一份109年由台中市政府提出的簡報裡,卻明確記載著,中市府曾承諾可協調將期程提前,李永得認為,中市府不僅未積極協調,又將計畫卡關刻意誤導為行政院對文化部有意見,有點不道德。

台中市府109年所提簡報指出,帝國製糖廠「委託經營約至2024年底,倘文化部確認使用本基地,本府可協調廠商提前撤出......」。(讀者提供)

 

李永得表示,國漫館計畫源於鄭麗君前部長於106年與當時林佳龍的中市府簽訂MOU,內容是中市府要蓋電影中心,其中大約可分到3千坪左右給文化部做為國漫館,文化部出4.45億;但到了109年5月13日,鄭麗君卸任前1星期突宣布MOU中止合作,並於交接時跟李永得說「這是一個毒瘤」,因為文化部與盧秀燕的市府溝通了約30次,盧市府根本傲慢、怠惰,不甩文化部,導致最後要興建的那個建築完全不符合國漫館的需求,所以當時鄭麗君決定自己先做「壞人」,把這件事解決掉。

帝國製糖廠台中營業所。(資料照,文化部提供)

 

但是台中的立委還是希望國漫館可以留在台中,所以文化部再與盧市府談,並承諾4.5億補助照給;文化部的國漫館則於台中另尋地點,後於中市府提出的7個選址中,選出「帝國製糖廠台中營業所」及「新民街倉庫群」2處。李永得說,其中「帝國」因尚有委外合約至113年,當時中市府表示可協調提前解約,把土地與建物交給文化部規畫。沒想到才講完沒多久,中市府就翻盤說須至113年才能移交,文化部只能「尊重」,但此期程導致國發會質疑與原設定不同,所以國發會不通過此修正案,認為應重新提案。

台鐵新民街倉庫群。(資料照,文化部提供)

 

對此,台中市新聞局長鄭照新提出資料回應,109年8月份文化部的會勘紀錄清楚顯示「有關兩址的使用權取得、土地變更交換、建物撥用及市場遷移等待解決事項,何時交付文化部,尊重中市府期程」;同年10月,文化部發布新聞稿指出,兩處基地均在「使用中」,文化部期待中市府兼顧廠商、攤商權益前提下妥善處理。可見文化部在「選址前」、「選址後」,都知道場址的產權移轉等問題。

不過,據一份109年8月由台中市政府提出的簡報,其中明確提到,帝國製糖廠「建物本體委託經營約至113年底,倘文化部確認使用本基地,本府可協調廠商提前撤出……」,至於新民街倉庫群,「台鐵局預計110年3月完成分割及將土地無償捐贈台中市政府」。李永得認為,關鍵在於台中市府未積極協調,以致2處場址至今仍未完成點交予文化部工作。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藝術文化】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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