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官司纏身 北檢還有24案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卸任後,告人和被告官司一堆。他昨天為自訴媒體人周玉蔻誹謗出庭,並對周另提告民事求償;至於馬自己,則被控告圖利、貪污、洩密等多案,目前台北地檢署就有廿四案是以馬英九為對象偵辦中,包括遭控涉入大巨蛋圖利案、黃世銘洩密案等。

  • 前總統馬英九卸任後昨首度到法院出庭,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馬在庭訊後,也吸引大批媒體採訪。(記者簡榮豐攝)

    前總統馬英九卸任後昨首度到法院出庭,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馬在庭訊後,也吸引大批媒體採訪。(記者簡榮豐攝)

包括大巨蛋及黃世銘洩密案

台北地院表示,馬告周的民事部分,是以名譽受損為由,對周提起千萬賠償金及要求登報道歉,正審理中。

馬今年三月也對媒體人陳敏鳳提告,但法院認為陳的報導沒有過失,判陳免賠。

此外,資深藝人郭美珠控告馬英九未出貨網拍領帶,馬委由律師出庭答辯沒同意賣領帶,此案民事部分判郭敗訴確定;至於郭告馬刑事部分,據悉檢方朝簽結方向處理。

台北地檢署指出,馬尚有廿四案需接受調查,廿二案為他字案,兩案為偵字案。他字案中,以台北市政府及民進黨告發他涉及大巨蛋圖利案最受矚目。根據北市府廉政會的報告指出,馬在市長任內與遠雄集團負責人趙藤雄會面,時任財政局長李述德就與遠雄議約,達成零權利金協議,因此告發馬。

他字案另有,民進黨赴北檢告發馬英九涉黃世銘洩密案、侵占黨產、存款金額高於總統薪資等。

兩件偵字案為,前台北市議員徐佳青爆料北市府在貓空纜車案的塔柱水保工程,疑浮報一千六百萬元預算,馬被列為被告;馬英九使用市長特別費領養流浪狗馬小九,被列為貪污被告。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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