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權監聽引爆馬王政爭 特偵組元旦熄燈

〔記者曾韋禎、錢利忠/台北報導〕成立逾九年的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確定在明年元旦熄燈、走入歷史。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修正案」,刪除條文中的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立特別偵查組的法律授權依據,明定各級檢察署必要時借調專業人員、跨區辦案。

  •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屢遭質疑選擇性辦案,二○一三年黃世銘擔任檢察總長期間,捲入馬王政爭,引爆濫權監聽疑雲。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案,特偵組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走入歷史。(資料照)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屢遭質疑選擇性辦案,二○一三年黃世銘擔任檢察總長期間,捲入馬王政爭,引爆濫權監聽疑雲。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案,特偵組將於明年一月一日走入歷史。(資料照)

檢察總長顏大和說,尊重立院,未來特偵組職司案件,將視法務部開會決議處理。

成立逾9年 屢遭質疑選擇性辦案

特偵組前身為高檢署「查緝黑金行動中心」,立院於二○○六年二月通過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特偵組從原先的臨時性任務編組,提升為設於最高檢察署的法制機構,並於二○○七年四月二日正式成立。

不過,原為偵辦涉及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或上將等高層貪瀆案件而設立的特偵組,因屢遭質疑選擇性辦案、政治辦案,且於二○一三年黃世銘擔任檢察總長期間,捲入「馬王政爭」,引爆濫權監聽疑雲。無論藍、綠立委均有裁撤之議。

今年五月政黨輪替,法務部在七月以書面答覆立委時,明確表態「不宜設特偵組」,還一一列明特偵組之弊,包括特偵組影響檢察機關內部監督機制、違反行政法上機關與職務不兩立原則、以概括條款明訂特偵組事務管轄,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檢察官具司法屬性沒再設置特偵組之必要、違反再議程序及案件管考制度。

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九月二十一日初審通過廢除特偵組的「法院組織法第六十三條之一修正草案」,院會昨進行二、三讀,以六十六票對二十三票,表決通過修法。

立委:特偵組成無法控制的怪獸

修正案刪除現行條文中的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立特偵組的法律授權依據;明定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為辦理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案件需要,得借調相關機關之專業人員協助偵查;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也能指定各級檢察署跨區辦案。相關條文修正自明年一月一日施行。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特偵組在馬王政爭期間,違法濫權監聽國會議員,淪為政治鬥爭的打手,讓「曾是美麗期待的特偵組,成為無法控制的怪獸」,未來在相關配套措施下,讓這些案件能回歸原來的檢察署,不再疊床架屋。國民黨立委林德福批評,蔡總統才剛上任,民進黨就廢掉特偵組,會不會被認為是縱容貪污?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頭版新聞〉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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