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董事」是誰?

《財經觀測站》

 

被人告不是什麼光彩的事,尤其如果當到一家上市櫃公司的董事長或董事,還是被「投資人保護中心(簡稱投保中心)」提起民事解任訴訟,臉上更是掛不住,所以最近有2家公司發出重大訊息,遮遮掩掩地不敢面對現實。

永豐餘(1907)這個月15日發出的重大訊息,指出「投保中心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對本公司及本公司『部分董事』提起民事解任訴訟」;同一集團的元太科技(8069)更絕,不僅本月20日公告的時間選在晚間8點多,還變成「某董事」被提起民事解任訴訟,實在是證券史上第一創舉。

為了幫大家「解密」所謂的「部分董事」跟「某董事」是誰,記者打了通電話到投保中心詢問,原來投保中心只是依檢察官起訴書,對永豐餘的董事何壽川、財務主管邱秀瑩,以及元太科技的董事何壽川,根據投保法規定,提起民事解任訴訟。

所以「某董事」經解密後,正是何壽川,「部分董事」之一也是何壽川,重大訊息中不願連名帶姓寫出來,事實上已經違反投資人知的權利及重大訊息的基本精神,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應該有責任要求這2家公司正確公告實際內容。

相較於何壽川的遮遮掩掩,大同(2371)集團的林蔚山就光明正大多了。同樣被投保中心提起民事解任訴訟,或者被提起假扣押,上訴也被駁回,大同集團照樣連名帶姓把林蔚山寫出來,這才是一家大集團該有的基本風範,永豐餘集團應該好好學著點!(陳永吉)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財經觀測站》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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