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運動獲提名和平獎 黃之鋒:彰顯港人爭民主

 

〔編譯魏國金、駐美特派員曹郁芬/綜合報導〕美國聯邦參議員魯比歐與眾議員史密斯一日率領一個跨黨派、跨兩院的小組,提名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及整個香港雨傘運動角逐二○一八年諾貝爾和平獎。黃之鋒等三人對此表示「我等與有榮焉」。中國外交部則發表嚴厲措辭強調,「香港事務屬中國內政,中國堅決反對任何人透過任何手段加以干預」。

  • 雨傘運動三名學生領袖,二十二歲的黃之鋒(左)、二十五歲的羅冠聰(中)與二十八歲的周永康上月步出香港終審法院的神情。(美聯社)

    雨傘運動三名學生領袖,二十二歲的黃之鋒(左)、二十五歲的羅冠聰(中)與二十八歲的周永康上月步出香港終審法院的神情。(美聯社)

中國斥干預內政

二○一四年旨在爭取香港立法會與行政長官真普選的雨傘運動在持續七十九天後失敗收場。黃、周與羅三人皆因此被判刑六至八個月,目前交保等候上訴判決。三人二日聲明說,「若有榮耀,當屬百多年來的中港民主運動參與者」,「我們有幸參與…雨傘運動,當中的自主自治精神將繼續引領我們幾代人奮勇向前,在生命中展現勇氣」。

黃之鋒表示:「該提名將向國際社會與中國領導人習近平顯示,香港年輕世代將為民主持續奮鬥,即使我們必須面臨監禁或永遠禁止參選公職也在所不惜。」「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指出,「最重要的不是我們的提名,而是香港的民主運動獲得認可」。

香港浸會大學政治系副教授陳家洛認為,該提名是向北京表達,以美國為首的國際社會繼續針對中國的人權狀況發聲。中國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則指出,北京視此為美國的挑釁行動,「這無益香港或這些被提名人提倡的民主運動,因為北京不會屈服於這樣的壓力」。

<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引用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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